光都尽而为晦,已会则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而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蚀。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蚀。是皆有常度矣。《传》曰:天有十二次,日月右行,每晦日共会于一次之中,名之会朔。次者,位也。日月所会谓之辰,即十二辰之次也。”盖以九州之地,十二国之分野系焉。正月会于亥,鹑訾之次,卫之分野;二月会于戌,降娄之次,鲁之分野;三月会于酉,大梁之次,赵之分野;四月会于申,实沈之次,晋之分野;五月会于未,鹑首之次,秦之分野;六月会于午,鹑火之次,周之分野;七月会于巳,鹑尾之次,楚之分野;八月会于辰,寿星之次,郑之分野;九月会于卯,大火之次,宋之分野;十月会于寅,析木之次,燕之分野;十一月会于丑,星纪之次,吴、越分野;十二月会于子,元枵之次,齐之分野。
凡官寺吏卒,率以晨、晡两时致礼,俗呼衙府。《说文》云:“吏以晡时听事,申旦政也。”则凡官府日再听事,吏卒因之亦两致其敬,当用“衙晡”字。府,晡声之讹也。
背嵬者,大将帐前骁勇人也。章氏《稿简 赘笔》云:“背嵬即团牌也,以皮为之,朱漆金光,焕耀向日,即今军旅所用者。”
至正壬辰,平江郡守六十,差民夫筑城。传言于旧城址下得一石,上镌云:“三十八,十八子,寅卯年,至辰巳,合收张翼,同为列国。不在常,不在祥,切须款款细思量;旦卜水,暮愁米,浮图倒地莫扶起;修右岸,重开河,军民拍手笑呵呵。日出屋东头,鲤鱼山上游;星从月里过,会在午年头。”访问不得其实。予后于松江偶见前人一《日录》亦载此语,乃知此语不特见于严江,盖已谶于前矣。
至正甲辰秋七月十七日夜,雷电大作,余杭武康山中一时洪水泛涨,山石崩裂数十余处,大风拔树,漂流民居,山路化为溪涧,溪涧反塞为平路,死伤者众。后二年有兵兴之变。
国朝通例,妇人犯盐,罪坐夫男。至正丁亥,李堂卿为两浙运司,海宁州一妇人犯私盐,上有翁在。李改一检云:“舍翁论妇,于理未然。舍妇论翁,于法未当。”合下仰照验施行,遂两释之,可谓权宜矣。
至元年间,徐子方为陕西省郎中,有属路申解,内漏落头行一“圣”字。吏欲问罪,以为不敬。徐公改检云:“照得来解第一行脱漏第三字,今将元文随此发去,仰重别具解申来,亦可以为吹毛求疵之戒。”
晋魏之后,官至贵品者,其门得施行马。行马者,即今官府前叉子是也。《周礼》谓之“ 互行马”。互,木也,互其木,遮阑于门。
《西都赋》:“后宫兰掖椒房,乃后妃之室。”吕向曰:“掖庭在天子左右,如肘腋也。”
古者,师出无常处,所在张幕居之,以将帅得称府,故曰幕府。
古者,斩人必加钅甚上而斫之,故曰伏铁质。质者,钅甚也。
扁题字数奇而不偶者,古今往往皆增一“之”字,如大成殿,则曰大成之殿,不知起于何时?
罗国器,杭州人。后至元丙子,为行金玉府总管,有一匠慢工,案具而恕之。同僚问其故。罗曰:“吾闻其新娶,若挞之,其舅姑必以妇为不利。口舌之余,则有不测之事存焉。”余按宋曹彬知徐州,有吏犯罪既具,逾年而杖之,人莫知其故。彬曰:“吾闻此人新娶妇,必以为不利而朝夕笞詈之,使不能自存,故缓其事,然法未尝屈焉。”二事相符,仁人之用心也。
国初,杭城每岁三月初八日迎佛会。有一士人建言,欲援例迎夫子。事上,有司申省,省送江浙儒司定议。省典傅景文作词云:“省府相度,当为不为,与不当为而为,皆非圣人之道。孔子之教,垂宪万世。今杭州路申前件事,仰连送江浙儒司。考核典故,稽诸经史,可以施之于今,行之于后,无愧于古。保结连呈。”
托欢《旧作“脱欢”,今改正》为浙江相日,忽御赐龙衣一袭,才服于身,偶一宣使在旁研墨,失手误溅其衣。宣使大惧,叩头请罪。丞相徐徐笑曰:“汝非故也,何以惧为?”又一日,有一省典伪为省文,效丞相押字。事发,属司欲送理问按治。丞相取其文观之,手裂其纸,乃曰:“此押字正是我的,如何是伪?”置之不理,其大度皆此类。
阿抡特穆尔《旧作“阿怜帖木儿”,今改正》北庭王,一日,访西镇国吉哩什迪《旧作“吉剌失的”,今改正》长老。长老迎之甚喜,留坐,嘱侍者取床后好酒一尊为礼。长老执杯,王尽饮之。长老曰:“尊客远来当进两杯。”王复饮之,回盏及唇。长老大惊,乃酽醋也,即欲捶侍者。王曰:“酒醋皆米为,我不厌之,何怒耶?”长老怒不能释。王曰:“汝留我坐,须勿怒。我有佳酝取来,尽欢而罢。”
至元年间,有一御史分巡。民以争田事告之曰:“此连年不绝官事,以为务停。”御史乃曰:“传我言语,开了务者。”又,至正年间,松江一推官提牢见重囚,问之曰:“汝是正身替头。”狱卒闻之掩口。又,一知府到任,村民告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