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生人厚薄不齐,君子亦行法以俟命而已。若必据所行之得失善恶而责効于贫富寿夭, (「若必据所行之得失善恶而责効于贫富寿夭」,「而」字原本空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是不揣其本而惟末之齐也。且如松栢之生,或曰遭戕伐亦未遽至枯朽,而槐柳桑柘虽极天时之养、人事之培,终亦莫能同其永年也。顾今之世,乃有挟一事之得、一行之善而报或不称者,往往怨天而尤人,其亦不知命也矣。
  欧阳子本论谓佛老之害,当修其本以胜之,窃以为未然。盖本苟已修,异端不入矣。今其道方炽而遽欲修本以胜焉,是犹病剧不治,惟务培养元气也,其愈也难矣。
  释氏以识心见性为本,而欲空万化,殊不知所以能识能见,固赖二气之良能也。若并空之,则亦将何以识之、见之邪?
  心犹火也,仁则火之热也,热不离于火而能及乎物,犹仁不离乎心,而能施诸人也。
  天地之间皆一气之流行,而理则随在而寓焉。观夫扇举而风,则气无不在可见矣。鸿翔而序,则理无不在可见矣。

  ○知人

  世称前元诸儒宗理学者,必曰南吴北许,此固非后学所敢轻议。但今读其书,则见静修刘公所见尤多自得。如因歉责家废楼,而谓人之体道当随气机之成毁循环,不可因废而遂厌怠。其论声音之发,则谓根于物情,如来之声必来,去之声必去,皆天造地设。人能知此,则知唯诺坐立之类各有本然一定之理,而自不得龃龉于其间,是皆先贤之所未言。其它立论大率多类此,诚有功于世教不浅也。惜乎!其卒时年纔四十有五,未暇著述,故学者鲜知之,犹幸存而未泯者则不可不尽心也。
  少保李文达公尝谓当日仕途中能尚理学者纔见薛大理一人。今观其所著读书二录,皆身心体验而有得者,信非高才能文之人所能造也。故其教人拳拳以复性为事,可谓知所务矣。方其幼时,手录性理大全一书,其书不下数百万言,非立志之大,宁无厌心?是以卒能诚身以及于人,而一时之死生利害略不能动也。彼浅见者乃病其言之不华,是以相如、扬雄为胜于曾子之一唯耳。
  形容他人足以窥在己之所养。孙志同素不多作诗, (「孙志同素不多作诗」,「孙」原作「逊」,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一日,题人庐墓卷有曰:「悬知表门事,不是结庐心。」便非诗人刻意所能到,盖由其平日诚于自治,不求人知,故不觉见之于言如此也。
  狄梁公虽始终为唐,卒授五王反正大统,功固高矣,然非守道者所宜取法。何也?盖君子于义有所不安,不敢须臾处以成事,有命难取,必于将来也。若梁公之事,后虽幸而成功,其身固已委质为臣,而处于其所不安矣。况或不能终遂其志, (「况或不能终遂其志」,「其志」二字原本不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遂又将何以自献于先王乎? (「遂又将何以自献于先王乎」,「遂又将」三字原本空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按:狄梁公有姑,姑有一子。公请于姑,欲官之。姑曰:「吾止一子,不欲令其事女主以取荣名。」公惭而退。则妇人所见又在梁公上矣。

  ○格物

  潜溪文集内一事,昔波斯人来闽,相古墓有宝气,乃谒墓邻,以钱数万市之。墓邻靳不与,波斯曰:「汝无庸尔也,此墓已无主五百年矣。」墓邻始受钱。波斯发之,见棺衾肌肉溃尽,心坚如石,锯开视之,见佳山水青碧如画,旁有一女靓妆凭栏凝睇,盖此女有爱山癖,朝夕吐吞清气,故能融结至于如此。此志一动气也。
  程氏遗书内一事,南中有采石人,因采石石陷,遂在石中。幸不死,饥甚,只取石膏食之,不知几年。后因他人复来采石,见此人在石中,引之出。渐觉身硬,纔出见风,便化为石。此气一动志也。天地之间,阴阳变化何所不至哉!
  针指南,或金性趋南也,若火之炎上,水之润下尔。但他金体重,每藉于物,莫遂其性之自然,故惟针为可验也。
  火浣布,盖金石之属,其缕若今铜铁丝网,入火遽不能燃耳。
  方诸见月生水,此未及试,纵有之,其生当不多。盖火藉木为体,得其种可以传,故千寻之焰卒尔可灭,水自有体,其生可得遽盛。今以杯水费束薪热之,且难即消,则其长也,岂能顿异邪! (「岂能顿异邪」,「顿」原作「顷」,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改。) 知死之道则可以知生之道也。
  凉焰以理推之决无。盖阳能制阴,故水可汤而泉有温者;阴不能制阳,盛极则克之矣,不能使之顺其性也。阳成形为火焰,火之余也,恶得凉? (明古今说海本此段下有如下一段文字:「朱启明谓人之目与舌皆有形,而所视所嗜者亦有形。鼻惟容气,故所嗅者亦惟气。至于耳,则中虚者也,而所听之声亦无迹。事物各以类应也固矣。」)

  ●损斋备忘录下 (「损斋备忘录下」,「损斋」二字原无,据同页书口小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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