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夷人有照会来云:「此国大事,岂商人所得与闻,须恭亲王来说话。」又批商人禀云:「大英国钦差大臣伯爵额批,据公禀备牛羊果品前来送礼,本国向不得受礼物,如为贸易起见,著本国弁兵照时价公平买卖。至和局定议,该商等如有所见,可向贵国钦差大臣恭亲王禀知商办,因系中外国大事也。此批。」其实牛羊等物皆夷人掠去,并未给价。
二十二日,僧王移军迤北。夷人自朝阳门(即齐化门)绕过德胜门,薄暮,经过海淀,恭亲王避走。是日,德胜门外火光烛天,海淀被焚。
二十三日,僧王军溃。
二十四日,夷人僭居圆明园。晌午,恒祺送巴雅里还夷军,约翌日议和。
二十五日,夷人毁圆明园,尽掠御用器物,移军安定门外,有照会来云:「定于二十九日午刻,带兵入城,准开安定门进,代司筦钥,不尔则用炮攻城。」
二十九日,大开安定门,备夷馆于国子监等三处,具供帐,请夷人入。午刻,夷酋巴雅里带百五十人入城,不进馆,不赴宴,径扎营门内,遂据安定门,策马登城,筑[架]炮于城内[上],皆内向,门内[外]居民[民居]尽为灰烬。嗣后夷兵陆续进城,不计数。夷人出示城闉,令居民迁避炮火,与居民并无扰害。溯自六月夷人至天津,夷兵及所带广匪不满万,而我军几及十万,乃两三月以来,从未与之一战,展转退避,以致夷人深入,开门入都,大抵皆主和议之说故也。
九月初二日,恭王移居彰仪门外之天宁寺。时夷人许和,仍照前议,又增设条款,其大要有四:一、须现银二百万,余银陆续扣税作抵。一、天津马头通商。一、京都造夷馆,英臣驻扎。一、随往各处行天主教。上已驻跸热河,有旨:僧王革爵,瑞麟革职。因夷人突至海淀毁园,不能拦截故也。步军统领改派瑞常。六部九卿会衔奏请派恭王面定抚局。
初四日,奉谕:已谕恭亲王择地驻扎,断难入城议抚。是日,英夷因闻前被俘二十余人,分交各县监禁,内死二十一人,忿甚,再毁圆明园。圆明园未烬殿宇,及万寿山、玉泉山、昆明湖各处,自初四日晚至初六,火日夜不息,烟焰蔽天。又需索抚恤银五十万两。寻夺怡王府居之。
初九日,给以恤银如数。恭王移进城内法源寺。
初十日,准在礼部署恭王与夷人两交和约,夷人忽辞以翌日。是日未刻,巴雅里先来巡视一周,疑有伏也。
十一日,恭王率大学士贾桢、周祖培、尚书赵光、陈孚恩、侍郎毕道远、宋晋各官赴礼部,留兵正阳门外,只带护卫而已。英酋额尔金、巴雅里,盛设兵卫,鼓吹前导,皆夷乐,乘八人舆至礼部,堂上铺氍毹,张灯彩,上方左右设六席,旁各二十席,恭王并夷酋左右坐,各官旁坐。夷酋初见免冠,免冠叩首礼也。恭王拱手,巴雅里立而后言,尚不致悖慢。内有女夷三人,乘舆入座,或云即巴雅里等妻也。巴雅里言语可通,余皆不辨,交见后,略叙数言,一恭[拱]而罢。
十二日,法夷亦至礼部交和约,队伍整齐,乘四人舆者四人,有女人骑从至,有女乐如打花鼓式,杂鼓吹中,交见一如英夷礼。夷馆供张由顺天府承办,甚为丰腆。英人又需索牛羊约共千头,及羊皮衣三千件,克期而得,及备办后,或收或不收,厥性无常也。按英夷和约给银八百万两,现交银一百万,以两个月为期,除前广东赔项银二百万外,仍给银五百万,每一[三]个月交银一百万。法夷和约亦给银八百万,现交银一百万,以两个月为期,其余七百万,每三个月交银一百万,俟现银交出后,俱即退兵至天津、大沽。从前特派驻华大臣等议作罢论。
十三日,巴雅里于国子监设席宴王大臣,作答礼。
十九日,法夷陆续退兵出京,有仍留四百人之说。
二十三日,恭王出示通衢,刊布英国和约五十六条,后附广东专条一,又新增九条,前书大清国大皇帝,大英国大君主,后书大清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并行书大英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各条刊本议发各省督抚,故未抄录。
二十五日,又刊布法国和议四十四条,新增十条,前书大清国大皇帝,大法国大皇帝,后书降生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咸丰十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