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善举经费各数、分晰开折咨送外,合就咨覆。为此备咨贵局,请烦查照,希即核详奏咨。

  再此项附捐善举经费,系出商民乐从,事由培元局绅经理,民捐民办,应请援案,邀免造册报部,合并声明。须至咨者。

  收支清折:收款项下:

  一、台湾府属,自光绪七年十一月改章起至九年十二月底止,每征洋药厘金银七十两,随收善举经费银十两,共收银三万八千二百五十两。

  一、台北府属,自光绪七年十一月改章起至九年十二月底止,每征洋药厘金银七十两,随收善举经费银十两,共收银二万零九百五十八两八钱,内除拨给台北府六成银一万二千五百七十五两二钱八分外,计实收银八千三百八十三两五钱二分。

  以上共收库平银五万九千二百零八两八钱,内除拨给台北府外,计收银四万六千六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

  前件系截至光绪九年十二月底止共收数目,此后须视洋药税厘淡旺为收数多寡,本难豫定。大约每年可收银二万数千两,除拨给台北府外,约收银二万两左右。理合

  登明。支款项下:

  一、支癸末科会试宾兴经费银一千四百元,六八合库平九百五十二两。

  一、支会试宾兴发商生息本银五千元,六八合库平三千四百两。

  前件系由培元局绅承领转发典商,按月一分取息,合计三年之利足敷下次会试盘川。惟此项银两本年二月始据该绅等承领,两年利息仅止千元,恐有不敷,下届尚须酌拨数百元。此后即可无庸再拨。理合登明。

  一、支台湾府育婴堂发商生息本银五千元,六八合库平三千四百两。

  前件系因该堂经费不敷,酌领前数,由培元局绅拣交殷实各户承领生息,暂资凑给。

  惟收婴年无定额,出款难以定数,尽收尽报,以全生命。理合登明。

  一、支澎湖光绪九年分育婴、养济两项经费银一千元,六八合库平六百八十两。

  前件系据澎湖厅具报,育婴、养济两项每年不敷银一千元。兹自九年起,先行按年照数支给。俟有存款,另筹久计。理合登明。

  一、支台南北各县光绪九年分推广养济经费银二千零六十四两。

  前件系因台地孤贫定额有限,所遗无告,待补莫从,是以拟于台、淡两首县各加广一百名,凤、嘉、彰三县各加广五十名,新、宜两县各加广三十名,恒春县设额二十名,共四百三十名,由各学教官及朴诚绅董采访,报验点补。每名月给银四钱,年共需银前数。遇闰加银一百七十二两。自九年起,先行按年照数支发。仍俟收有存款,另议置产取息,以期经久。理合登明。一、支修理台南、北道路,疏清郡城内外河道沟渠工料经费银八千两。

  前件系因南北道途坎陷,每遇宿雨,积潦泥泞,军民无不苦于跋涉。郡城内外,河道沟渠,年久淤塞,秽气熏蒸,人多疾病。由培元局绅领款,分别修清,约共需银前数。惟递年秋雨时行,仍须随时浚修,庶免淤塞,费无定数。理合登明。

  一、支省城购建台南北两郡试馆,价值工料经费银一万一千零九十八两零。

  前件系由培元局绅陆续承领,派人往省购建。现已告竣,计共享银前数。理合登明。

  一、支京都购建全台会馆,价值工料经费银三千四百两。

  前件系由培元局绅陆续承领,函托在京绅友购建,尚未报竣,大约需款不过前数左右。理合登明。

  一、拟设沿海义仓,购储榖石,需银一万五千元,六八合库平一万零二百两。

  前件系因防务紧要,仅于嘉义近海笨港等处购榖六千石,其余尚未举办,理合登明。

  以上共需支库平银四万三千一百九十四两零。

  除外,尚存库平银三千四百三十九两零。

  前件并归本年所收银两,作为地方各项善举之用。理合登明。

  六二、详明台北各处营房应否修理并调镇海绥靖各营回台南分防由(光绪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为详请事。窃照曹提督志忠察看基隆海口各营垒炮台情形,禀奉宪台察核。奉宪批:『基隆炮台所添兵房,现既遭风坍塌,自可毋庸添设。至仙洞旁之营房倒塌,应由台北府筹款兴修,以资栖止。其观音山脚既有旧营房一所,被风吹坏,亦宜赶修,驻兵防范;应由刘道所派之李都司德福管带镇海后营监修,以期妥速。至碉楼,禀云已坏者毋庸修理,未造者毋须再筑,自应照办。除行台北府就近会商妥办,并行台湾道复加查核,分别移饬遵办。至观音山营碉炮台,现据沈镇茂胜查勘会禀,以该道所派之李都司德福禀报,驰往各碉堡督监,该道并即转饬认真办理』等因牌行到道。奉此,查台北观音山等处建造营碉工程,先奉前抚宪岑檄委蔡镇标、杨守景修等监修。正在举办间,蔡镇奉文补授云南开化镇总兵,于四月间带同遣撤黔勇一半回滇。丁镇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