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以全作五经文,赐内阁中书,准一体会试。康熙丁卯顺天乡试查士韩、林文英,王午顺天乡试庄令舆、俞长策,皆以兼作五经违式,特疏以闻,得旨,授为举人,准会试。嗣后兼作五经文者不必禁止。令各省于定额外加中五经二人。于是习者益众。王渔洋分甘余话所记直隶、陕西等省,至有以五经卷抡元者。五十七年,停五经应试中额。雍正二年,仍准五经应试加中额。丙午,江南乡试,徐景曾以五经卷中副榜,亦准一体会试,此尤出于常格之外也。至乾隆辛未科,始停 五经中式之例。
按:康熙乙酉科,长洲蒋学海以五经中式。是科进呈题名,蒋列于解元之前,称五经解元。见履园丛话。
湖南士子赴湖北乡试,涉洞庭风浪之险。抚臣赵申乔、潘宗洛先后疏请分闱。部议未允。
雍正间,抚臣李发甲具折请旨,御批:即当具题。及疏上,部复议驳。李复奏请甲辰分湖南、北为两闱。先一年癸卯,奉旨建立湖南试院。
副榜之名,起于明嘉靖五年。见礼部志稿。顺治戊子科,诏天下廪生中副榜者,贡至吏部谒选。其最者以推官用,次知县,次州佐。增、广、附生中副榜者,入成均读书满一年,送吏部历事考用,如廪生例。甲午、丁酉、庚子三科,皆举行。至康熙癸卯、丙午、己酉,不许立副榜名色。壬子科,司成某请举行,复恩允。又顺治初,举人会试中副榜者,免廷试,即送吏部授职。康熙三年,停止会试副榜。又雍正四年,直省五经副榜及两中副榜者,准作举人一体会试。寻停止。
顺治时,乡、会试第一场四书艺三篇,经艺四篇,第二场诏、诰、表、内科一道、判五条,第三场策五道。康熙三年甲辰,停止四书艺,经艺改为二场,头场策五道,二场四书论一篇,经论一篇,表一道,判 五条。八年己酉,仍复旧制。二十六年,停止二场诏、诰题。四十一年,仍用诏、诰。乾隆二十二年丁丑,易判、表为五言八韵律诗,移经文于二场。二十三年,第一场增性理论一篇。四十七年,改头场四书艺三篇、诗一首,二场经文五篇,三场策五道,至今循行之。
春秋向用一单题,二合题,一脱母题。单题者,单传也:二合题者,合两经为一题也;脱母题者,题在此经而题义则在他经之传中,即他经与此经俱无关也。国初谓脱母题不可训,但取两单两合为四。乾隆初,停止合题。至道光癸未,会试题为「晋侯使韩起来聘」、「夏叔弓如晋」,复用合题。时正总裁为山阳汪文端廷珍。
顺治二年,定四书文每篇不得过五百五十字;康熙二十年,议定限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定限七百字为率。
顺治二年,定四书题。第一题用论语,第二题用中庸,第三题用孟子。如第.一题用大学,则第二题用论语,第三题仍用孟子。此载科场条例。道光庚子,山西乡试,首题「德润身,心广体胖」,次题「体羣臣也,子庶民也」。两题用大学、中庸,与例不符。旋经主考检举,监临奏参。部议照违例律,拟革职留任。
英和恩福堂笔记云:人言直省乡试不宜出大学题,出则闱中必有火灾。吴建庵先生于嘉庆戊午典广东试事,题为「此之谓絮矩之道」。是科誊录所遭回禄。赵鹿泉先生戊申试江南,出「十目所视」二句,至为文祭告乃发刻。是科竟尔无恙。揆叙隙光亭杂记云:本朝江南乡试,不以大学命题,以明崇祯壬午科题为「定而后能静」三句,明南京试尽于此也,闻广东亦然。如命大学题则贡院被火,或主试者有祸患,而尤忌圣经一章云。
旧制,主司出题,四书各分十段,签掣某段,即于此段中拟题。再掣,乃定五经题,则帘官拟本经题,候主司择取签掣。康熙后,不拘此例矣。康熙庚子科,以防录旧故,禁止出冠冕题,而仍不免有所拘忌。乾隆甲子京闱,高宗深恶夹带抄袭诸弊,因以此谓「一言偾事」二句,「纣之不善」三句,「不见诸侯」一章命题,此后往往为拟议所不到矣。
旧时春秋题,主胡安国传。乾隆五十七年,纪文达昀奏言:「胡传多有经无传,出题之处不过数十节。故本年乡试,五省同出一题。且安国是书讽高宗,斥秦桧,与孔子之意不相比附。钦定春秋传说汇纂中,驳胡传者数百条,御制文亦屡辟其说。请嗣后春秋题以左传本事为主,参用公、谷之说。」报可。自癸丑科始遵用左传。
钦命会试第一场题,顺治十五年从御史赵祥星请也。钦定顺天乡试第一场四书题目,康熙二十四年从给事中张尔淑请也。嗣后避暑、出哨、巡幸他省,试题皆由驿封递至京。
乾隆元年,钦派大臣于会试遣卷内,选文理明通者,续出一榜,一体殿试,时称为明通榜。
按:乾隆七年会试,正榜三百一十九名,明通榜六百九十名。国初各省乡试,以巡按御史为监临。康熙初,巡按裁,以巡抚为监临。乾隆间,以封疆任重,命专驻巡抚省分,酌委藩、臬一员监临。十八年,仍复旧例。令三场完竣,即出闱。近则八月二十日前后出阐。或巡抚因事不能入闱,即委藩司代办,亦有奏请以学政监临者。
今制,顺天乡试有监临,会试有知贡举。惟雍正元年九月会试,以礼部左侍郎景日畛知贡举,复以固山贝子领礼部事,允掏为监临。
附录:直省文武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