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第一隐忧」一疏,□称:『江以南苏、松、常、镇、杭、嘉、湖七郡之水,以太湖为腹,以大海为尾闾,以三江入海为血脉。自吴淞淹塞,东江微细,独娄江一派;而娄江之委七十里为刘家河(一名下江),乃娄江入海之道。东南诸水,全藉此以归墟。考胜国时,刘家河自然深广;运艘市舶,走集于此。国朝二百七十余年,潮汐泥沙,日就浅狭;今渐涨渐满,不一年竟成平陆。东流之水逆而西向,灌溉无资。若旱魃为虐,则平畴龟坼。万一大浸稽天,如万历之戊申、天启之甲子洪流倒峡,震泽不能受,散漫横溃,势必以七郡之田庐为壑,东南数百万财赋尽委逝波;其于民生国计何!但事关大利害、大工役,非一郡、一邑所能济。考之先朝水利,有专官特遣兴役者,永乐间夏原吉白茅之役也;有端委抚臣奏绩者,宣德间周忱、嘉靖间李充嗣、万历间海瑞吴淞、白茅之役也:成迹具在。特在睿断必行』。上嘉纳之;令浙、直抚按速议举行。

  楚抚何腾蛟奏报恢复德安府、随州。

  戊戌,吏部尚书张慎言陈中兴十议。下部酌行。

  一曰议节镇。淮安、凤、庐、荆、襄为今日锁钥重地,宜申饬镇抚大臣如九边三协之类,分戍增堡,各扼险要。东西开阃,首尾相援;步骑兼屯,战舰海舟添设于长淮、大江之间。沿北郡县各积榖五千石或万石,分储立备,为仓卒转运之费。二曰议侨藩。或浙之处、严及江西之广信、袁、抚,或闽、粤间,择其可者。至府第、护卫官属,暂从节省。三曰议开屯。于江北闲田,招集流遗开屯立业,给照免租;三年后,量征课税。县府豪杰,以百夫屯为百夫长,以千夫屯为千夫长;用什五之法,就使守御。四曰议叛逆。明谕在北郡县,凡口称伪官,有能立行枭示或擒拏者,赏。五曰议伪命。国家三百年养士之报,致有今日。诸屈膝腼颜之臣家属在南者,量行旧籍,仍俟其归正;不宜以风闻谣谤,即行苛议。无论清浊混而真赝淆,既无可还之辙,复恐增从逆之想。至若自拔来归,尤从宽分别酌议。或原系废籍、或曾经推拟、或原无官守、或有地方之责无兵马之权,倘才堪一割、情可矜原,宜酌定一用之法;不当概以死责。俟贼平论定,乃如唐肃宗时以六等定罪。六曰议褒恤。如范景文、倪元璐、李邦华等传闻确者,立宜赠谥;余待详核论定。七曰议功赏。一阶半级,原用劝酬;恐烂羊酬爵、市饮售官,反增贪幸。今武爵稍宽,文职无滥;综核名实,无开幸门。八曰议起废。大行皇帝从谏如流,改过不吝;初年定案,无容更议。嗣后戍遣、废籍诸臣,清论自在。假或杂揉并进,致伤先帝玉成之德;务使廷臣协议,归于至当。九曰议惩贪。迩来百司贪黩,成盗贼席卷之势。今约在内都察院科道、在外抚按,广刺贪吏,究赃重拟。十曰议漕税。北漕万有余艘,除旗甲有数外,余纲司、柁工、挽夫不下八万人,大半募自外江。今漕登近地,此十余万人无室无乡,游食不已,为患非细;宜下廷臣酌议。俱嘉纳之;命部酌行。

  兵部请罢南京守备、参赞各官,依北都设京营等官;又请罢锦衣卫南、北两镇抚官。俱从之。

  兵部郎中万元吉议:『南京旧有内外守备及参赞各衔,今宜罢「南京」之名,宜存其旧,以示不忘恢复之意;而京营之制,宜视乎北,以别无敢偶尊之嫌。此后大小各教场,俱应改称京营。其总督、戎政、勋臣、协理、枢臣等官,俱宜如北。仍练战兵,分为十营;兼用土著。大汉止用军校二百名,锦衣旗校止用军校五百名。其锦堂上,止用一员,加提督官旗办事衔。南、北镇抚官,不必用;既昭缓刑,且杜告密』。兵部覆请,俱从之。

  己亥,命御史陈丹衷宣谕江北。

  丹衷,先以新进士疏请调广西土兵往剿闯寇;故先帝特擢今官,命往调。至是,不果;改宣谕江北。

  允大学士史可法请督师淮、扬,召马士英入阁辅政。

  南都诸生卢泾材等上言:『南都幸朝廷门户,而朝廷是天下根本。宜别命一督臣,使可法从中调度』。报闻。

  庚子,命江南募兵兵部尚书张国维以原官回部佐理戎政。

  起原任刑部尚书徐石麒都察院右都御史,管副都御史事謪戍解学龙以原官为兵部左侍郎。

  石麒,先帝时以议狱忤旨,削籍;学龙,以荐黄道周,逮戍。

  升顺天府丞张有誉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改顺天府尹王庭梅应天府尹,升江西左布政朱之臣太常寺卿、吏科左给事中左懋第太常寺少卿。

  升吏科李沾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御史郭维经应天府府丞,仍带原衔管巡视城事。

  维经以加衔崔、魏时故套,力辞。不允。

  命复原任御史陈荩原官,招募江南。

  荩,先帝时为文选吴昌时例转;至是,以万元吉荐,复官。

  以总兵郑鸿逵镇九江、黄蜚镇京口等处。

  命上大行皇帝、皇后尊谥。

  补御史宗敦一等各道员。

  凡二十四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