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十日象焉。归奇于扐,以象闰。

  归天手之奇于扐,以象三年之一闰也。《尧典》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是每岁余六日也。月之小尽,又余六日,共成十二日,故三年而一闰也。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又于地手逐四数之,归其余数于扐,以象五年之再闰也。一年而剩六日,又月之小尽六日,共十二也。三年一闰,外剩六日,所以五年再闰,而后挂者,分挂之于一处也。自大衍之数五十至再扐,而后挂。今参之古今,得简易法。

  周蓍四十九茎。

  第一揲不五则九,第二揲不四则八。

  第三揲与第二揲同。三者俱少,为老阳,爻重。

  谓初得五,次四,又四,余三十六。两少一多,为少阴,爻拆。

  谓初得五,次八,又四,余三十二。三者俱多,为老阴,爻交。

  谓初得九,次八,又八,余二十四。两多一少,为少阳,爻单。

  谓初得九,次八,又四,余二十八。纳甲例说并图。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甲者,五行之首,六甲也。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谓之十干;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谓之十二支。干以十言之,支以十二言之。每支配干得五。纳者干支相配,而纳归之为五行也。八卦:乾、坤、震、坎、艮、巽、离、兑。

  乾坤纳两头,乾纳甲与壬,坤纳乙与癸,上下包之也,配合而归五行也。其源出于八卦。乾坤为父母,包括始终,故乾甲坤乙,乾壬坤癸,包十干而无为。震,庚干而支子午,盖有长子代乾之义。巽,辛干而支丑未,盖有长女代坤之义。坎,戊干而支寅申;离,己干而支卯酉;寅申、卯酉者,日月出入之门户。艮,丙干而支辰戌,故艮为土之阳。兑,丁干而支己亥,故兑为金之柔。

  纳甲之法,可以究天地生育之理。乾纳甲壬,坤纳乙癸,上下包之也。震、巽、坎、离、艮、兑纳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于乾坤之包中,如物之处胎甲者;左三刚爻,交乾之气也;右三柔爻,交坤之气也。乾之初爻交于坤,生震,故震之初爻纳子午(以乾之初爻纳子午也);中爻交于坤,生坎,故坎初爻纳寅申(震纳子午顺转寅申也);上爻交于坤,生艮,故艮初爻纳辰戌(亦顺转也),坤之初爻交于乾,生巽,故巽初爻纳丑未(以坤初爻纳丑未也);中爻交于乾,生离,故离初爻纳卯酉(以巽丑未逆转卯酉也);上爻交于乾,生兑,故兑初爻纳己亥(亦逆转也)。乾坤始于甲乙,其次纳丙丁,终宜纳庚辛。今乃反此者,卦必自下生,所以先初爻,次中爻,终乃至上爻,此《易》之叙,亦胎育之理也。物之处胎中,莫不倒生,自下而生者,自然之理也。又曰甲乙者,十日之始也;壬癸者,十日之终也。乾坤者《易》之门,亦终始之理具焉。故始于甲乙,终于壬癸。甲娶己而生庚,乙娶戊而生辛,庚辛长男长女也,故以配震巽焉。壬娶丁而生戊,癸娶丙而生己,戊己中男中女也,故以配坎离。庚娶乙而生丙,辛娶甲而生丁,丙丁少男少女也,故以配艮兑焉。由乾坤而有震巽,由甲乙而壬癸而有庚辛,此其叙也。

  术家纳甲歌:

  乾金甲子首,
  坎水戊寅头。
  艮土丙辰位,
  震木庚子求。
  巽木辛丑起,
  离火己卯游。
  坤土乙未转,
  兑金丁巳流。

  凡得卦本之以纳甲,参之以世应,又有飞伏。若夫六神、五行相克,则术家自有诀。

  ●卷十二

  十二律图(《吕不韦春秋》)

  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此六者为阳月之管,谓之律。律者,法也,言阳气施生,各有法也。又律者,述也,所以帅导阳气,使之通达。所谓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此六者为阴月之管,谓之吕。吕者,助也,言阴气沉伏,各有助也。泠州鸠曰:“夫六,中之色,故名之一,曰黄钟,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簇,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三曰姑洗,所以清洁百物,考神纳宾也;四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交酢也;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德,平民无贰也;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仪也。为之六间,以扬沉伏而黜散越也。元间大吕,助宣物也;二间夹钟,出四隙之细也;三间仲吕,宣中气也;四间林钟,和展百事,俾肃纯恪中也;五间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钟,均利器用,俾应复也。”

  黄钟:中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尚宫,五声莫大焉。故阳气施钟于黄宫,滋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位于子,十一月。大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