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则吾亦绝望尔矣。
  责善
  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诋,使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故凡讦人之短,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虽然,我以是而施于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某于道未有所得,其学鲁莽耳,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敩学相长也。诸生责善,当自吾始。
  云南省
  ●桂香书院
  在新平。原名新邑书院。清康熙五十一年,知县张云翮于城内文昌宫捐设义馆。雍正五年,知县曾应兆改建为书院。乾隆四十七年,知县徐图南移建于四关外龙王庙,改名“桂香”。书院定有学规,以敦品、励学等训士,教学、考试皆定课程。嘉庆元年,知县彭筠修建。道光六年,知县李诚查实学租,并置田亩增加束脩膏火。不久又迁回城内文昌宫原址。咸丰九年,因兵火废。同治十三年,知县左维琦倡修,并筹设膏火。光绪三年,知县秦述先聘请山长主讲。继任知县彭祖诒、云南布致使唐炯相继由厘金中拨给经费。二十五年,知县钮承植以原地狭窄,改建于城北门内,更名“五桂”。三十一年,改办学堂。
  桂香书院学规
  ——敦品
  士为四民之首,诸生立身当高自期许,以圣贤自命。倘有与下贱差役、无赖党徒结盟往来,包揽钻营扰害人民者,无论生童,立即逐出。
  二、励学
  诸生入院求学,原期日有上进,对于每日功课,各立课程簿一本,将每日功课及所读看之书逐一登记,随时听山长诘问。如有不记或捏记者,每次扣膏火一课,至三次革出。
  三、尊师
  诸生入院肄业,须知民生在三,事之如一。对于师长务宜讲明礼让,以示尊崇,切不可视如路人,蹈粗鄙野暴之习。
  四、亲友
  友为辅仁之资。诸生对于同学当知互相亲爱,视若同胞。切不可恃长凌幼,倚强欺弱,因口角而起争端,致贻败类之议。
  五、惜时
  时不再来,古有明训。诸生在院,每日当黎明即起,晚至二鼓后方可就寝。昼间除两餐后从事休息外,不可稍自暇逸,以误厥修。
  六、节用
  诸生读书原以明道为主,一切饮食服色当力戒奢靡,以崇俭朴,不可习于骄侈,伤乎廉洁,有失儒生面目。
  七、严课
  按月考试,原以造就人材,命题后,诸生宜静坐构思起稿,限本日交卷,逾限不录;其有录旧及枪替者,立予戒饬。
  八、慎奖
  膏火奖额:内学正课四名,每名给银六钱。副课八名,每名给银四钱。外学正课四名;每名给银四钱。副课四名,每名给银二钱。原以鼓励后进,诸生应课,务宜认真作文,倘无佳卷取不足额,宁缺勿滥。
  课程
  每月初一讲书,初二县尊官课,十一讲书,十二山长堂课,十六学师官课,二十一讲书,二十二山长堂课。试题,官课制艺一篇,试帖一首。除艺帖外,间杂试经古及字课。讲书,经史诗文不一。
  陕西省
  ●关中书院
  在西安。明万历三十七年,布政使汪可受,按察使李天麟,参政杜应占、闵洪学,副使陈宁、段猷显等建于府治东南安仁坊,请冯从吾讲学其中。冯从吾原讲学于城东南宝庆寺,因寺狭不能容,故汪氏等特建此院迎其讲学。有讲堂楹,匾题“允执”,左右屋各楹,东西号房各楹,二门楹,大门楹及亭、池、桥、阁等。冯氏在此主讲近年。制定《学会约》、《关中士大夫会约》。传阐程朱理学,四方从学者至余人,关中之学蔚为大观。天启五年,魏忠贤毁天下书院,遭毁。崇祯元年复建。清康熙三年,巡抚贾汉复檄西安府叶承祧、咸宁知县黄家鼎扩建,置道统祠,祀黄帝、炎帝,左右堂祀正学、理学名臣。十二年,总督鄂善重修,聘李顒主讲其中,倡导自由讲学之风,制订会约条、学程条,对讲学时间、内容、方法、目的及弟子日常礼仪规范均作具体规定。从游甚众,关学重振。雍正十一年,赐帑银两,建为省城书院。乾隆二十一年,御赐“秦川浴德”匾额。三十六年,巡抚毕沅重修,延进士汪祖启主讲。“不数载,关中乡会试中膺馆选者大半皆书院之士”。同治十二年,布政使谭钟麟订《书院课程》则:重躬行、讲经义、稽史事、通时务、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