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江总督曾国藩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十二月庚寅(二十九日),予福建殉难道员孔昭慈原籍建祠。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八十八(同治八十八)。

  同治十年

  同治十年辛未(一八七一)春正月乙卯(二十五日),以文煜兼署闽浙总督。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八十九(同治八十九)。

  秋七月丁酉(初九日),谕军机大臣等:『李鸿章奏:「日本议约渐有端倪,并将往返信函钞录呈览」一折,日本与中土最近,又自托于同文之国;见在议立修好条规、通商章程,自不必沿袭泰西各国旧套。该督督饬应宝时、陈钦与该使臣反复辩论,大致均已允服遵照。惟章程内请添「凡两国准予别国优恩及有裁革事件,无不酌照施准」一条,仍是「一体均沾」之意;应宝时等覆该使臣信函,颇足折服其心。即着李鸿章饬令应宝时等力持定见,悉力开导;总期妥为酌定,以示区别而杜弊端。并将办理情形,随时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九月甲午(初七日),令英桂留京,以张之万为闽浙总督。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一(同治九十一)。

  冬十月辛巳(二十四),张之万开缺养亲,仍以文煜兼署闽浙总督(由福州将军署)。

  十一月己丑(初三日),以李鹤年为闽浙总督。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二(同治九十二)。

  同治十一年

  同治十一年壬申(一八七二)春二月戊辰(十四日),以署两江总督何璟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三(同治九十三)。

  秋七月己酉(二十七日),改福建淡水厅训导为教谕,定学额八,永广二名;增设噶玛兰训导,定学额五名,永广一名。

  八月壬戌(初十日),命文煜等整顿福建营伍。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四(同治九十四)。

  同治十二年

  同治十二年癸酉(一八七三)春正月丙戌(初六日),以李宗羲为两江总督,并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前山西巡抚)。

  戊戌(十八日),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派员办理日本国换约事宜」一折,日本国通商条约,上年经李鸿章与该国使臣会同议定;兹该国使臣来津换约,着派李鸿章将上年所立条约妥为互换。其条规二本,即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发交李鸿章祗领照办。其觐奉国书一节,着李鸿章于换约时体察情形,妥慎酌办。将此谕令知之』。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六(同治九十六)。

  冬十二月庚寅(十六日),召王凯泰入觐,以李鹤年兼署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署)。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九十八(同治九十八)。

  同治十三年

  同治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春三月辛未(二十九日),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兵船见泊厦门,请派大员查看」一折,日本国使臣上年在京换约时并未议及派员前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事,今忽兴兵到闽,声称借地操兵。据英国使臣函报:日本系有事生番;并据南、北洋通商大臣咨覆,情形相同。事关中外交涉,亟应先事防范,以杜衅端。李鹤年于此等重大事件,至今未见奏报,殊堪诧异!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该处情形如何?必须详细查看,妥筹布置,以期有备无患。李鹤年公事较繁,不能遽离省城;着派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应如何调拨兵弁之处?着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春等酌量调拨。至生番如何开禁,即设法抚绥驾驭,俾为我用,藉卫地方;并着沈葆桢酌度情形,与文煜、李鹤年等悉心会商,请旨办理。日本兵船到闽后作何动静?着文煜、李鹤年、沈葆桢据实具奏。南、北洋如探有确耗,并着李鸿章、李宗羲随时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原折均着钞给阅看。将此由六百里各密谕知之』。

  夏四月戊寅(初六日),谕军机大臣等:『前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兵船见泊厦门,声称借地操兵」,并据英国使臣及南、北洋大臣咨报,该国有事生番地方;当派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一带密为筹办。福建布政使潘霨早经陛辞出京,即着驰赴台湾帮同沈葆桢将一切事宜妥为筹划,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春等酌量情形,相机办理。潘霨见在行抵何处?并着张树声查明,催令迅速赴闽,兼程前往,不得稍涉迟延。将此由五百里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鹤年、张树声,并传谕潘霨知之』。

  丙戌(十四日),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国兵船已赴台湾,各国船只亦有驶往福建洋面情事,请旨责成前派大员妥速筹策」一折,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