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王国光奏:郑逆贼伙向泊铜山、炫锺等处,复驾船七十余只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得旨:『设立水师提督、总兵官等,原为防御海寇。今福建铜山、炫锺等处贼船挽泊,提、镇官等并末带领官兵扑剿;至贼船飘往广东,并未跟踪追杀,又不豫檄广东各官在前截杀。后贼船直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广东水师各官亦未迎截。如此,则设立水师提督何用!以后贼船再至,提、镇官如不亲领官兵扑灭,贼遁不跟踪追剿及不豫檄附近省分截杀,仍沿旧习若罔闻知,定行治罪』。

  --以上见康熙朝「东华录」卷一(原康熙一至五)。

  康熙五年丙午(一六六六)春正月丁未(二十六日),福建总督李率泰卒;遗奏:『闽海余氛远窜台湾,奉旨撤兵与民休息,洵为至计。惟是将众兵繁,若撤之太骤,不无惊惶;太迟,又恐贻患。目下当安反侧之心,日久务防难制之势。红毛夹板船虽已回国,然而往来频仍,异时恐生衅端。闽省兵马、钱粮专望协饷,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虞。至数年以来,海禁甚严,迁移之民尽失故业;宜略宽界限,俾获耕渔,稍苏残喘』。得旨:『李率泰原以才能,蒙世祖章皇帝特简浙闽总督。自任总督以来,克副简任之意,殚力报效;剿抚贼寇,多建功绩。且忠清素着,正资调度料理。今以久任岩疆,积劳病殒;深可悯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余着该部议奏』。

  己酉(二十八日),以张朝璘为福建总督(原任江西总督)。

  二月庚午(十九日),以平广东碣石卫逆贼苏利功,增给平南王尚可喜俸银一千两。

  夏五月丙午(二十六日),命定南王孔有德婿孙延龄为广西将军。

  秋七月壬辰(十三日),浙江总督赵廷臣奏:海逆郑锦下伪都督李顺率伪官、兵船投诚。命授都督同知衔。

  九月辛卯(十四日),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奏:海贼驾舶七十余只突犯甲子所港口,总兵官许龙败之。其水师提督常进功等因修造船只,未及追击,分别降罚』。得旨:『甲子所港口系极内之地,七十余贼船直入,提督常进功等假托修船,不亲领官兵剿灭。尔部见议浙江提督总兵官见海内贼船四只,不亲领兵追赶,俱降二级;今以七十余只之贼船直入内地,不行剿灭,止议提督罚俸一年、总兵降职一级。尔部所议轻重,任意颠倒徇情,殊为不合!其常进功等议罪尚轻,着另议』。寻降常进功二级,照旧管事;张国勋降二级调用。

  康熙六年丁未(一六六七)春三月丙申(二十二日),以祖泽溥为福建总督(原任山东总督)。

  夏四月丙午(初二日),户部议覆:『海上投诚郑世袭奏请给还伊父郑芝龙原产,查此系已经入官、估价变卖之产,不便准给』。得旨:『此项田产,仍着给与郑世袭』。

  五月己酉(初六日),兵部遵旨议覆:『海澄公黄梧归顺之后,攻剿招抚,着有劳绩。所得公爵,应准其袭替』。得旨:『海澄公黄梧投诚之后,攻取闽安镇、克复厦门,招抚投诚兵丁,实心效力,屡着劳绩。着授为一等公,准袭十二次』。

  辛酉(十八日),平西王吴三桂以目疾求解云、贵两省事务。得旨:『王久镇岩疆,总理两省,勋劳茂着,倚毗方殷。览奏知两目昏瞀,精力日销,皆因事繁过瘁,深轸朕怀!云、贵两省事务应作何管理?着该部议奏』。寻议:『吴三桂以目疾辞两省事务,已奉谕旨;应将该藩所管各项事务,照各省例责令该督、抚管理。其大小文官,亦照各省例由臣部题授』。从之。

  秋九月丁卯(二十六日),云南贵州总督卞三元、提督张国柱、李本深合词请平西王吴三桂仍总管滇、黔事务。得旨:『该藩以精力日为销减奏请,故照所请允行。今地方已平,若令王复理事务,恐其过劳,以致精力大损。如边疆地方遇有军机,王自应料理。该部知道』。

  康熙七年戊申(一六六八)春二月辛未(初二日),广东提督常进功奏:『逆贼魏韬啸聚朝阳海面,臣会同左翼总兵官于奋起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大败贼众,获伪参谋吴俊、亲信陈阿五等,贼渠弃舟潜逃』。下部知之。

  夏四月辛卯(二十三日),海澄公黄梧奏:『海疆底定,非昔日强寇出没可比。福建全省之兵并归经制,独同安城守一营官兵尚属臣标。请将城守营副将一员、兵一千名悉归经制,听总督、提督管辖』。从之。

  六月丁亥(二十日),平南王尚可喜奏:请遣子之信入侍。允之。

  康熙八年己酉(一六六九)春二月丙辰(二十三日),以刘兆麒为浙江福建总督(原任四川总督)。

  十一月癸巳(初四日),兵部议奏:『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诚,授为右都督。今已归入镶黄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但施琅投诚后劳绩甚多,请加伯衔』。从之。

  康熙九年庚戌(一六七○)春二月甲申(二十六日),叙克取铜山、金门功,授福建随征总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为三等伯。

  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