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代。定制: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皆自称曰寡人。相已下表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曰告。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余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
      三公
  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
  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天地灾变即皆策免,自太尉徐防始焉。灵帝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
  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司徒为卿。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大唐因之。
      宰相
  黄帝置六相。
  尧有十六相。
  殷汤有左右相。
  周成王有左右相。
  秦悼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始皇又始置相国。
  汉置丞相,尝置相国,或左右丞相,寻复旧。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亦为宰相。
  后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献帝复置宰相。
  魏改丞相为司徒。而文帝复置中书监、令,并掌机密,自是中书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又置大丞相及相国。
  晋惠帝改丞相为司徒,寻复旧,俱为宰相。而中书监、令,常管机要,亦是相也。
  宋齐梁陈,并相因习,或为丞相,或为相国,多非寻常人臣之职。或掌机密,或录尚书,或综朝权,或管朝政,或为侍中,或给事中,或受顾命,皆为宰相。然中书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为宰相。其有侍中兼外官,若宋王弘,侍中兼内官,若沈演之,其例不少,即非宰相,并在当时委任而已。
  后魏、北齐亦置丞相,俱为宰相。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
  后周大冢宰,亦其任也。其后亦置左右丞相。
  隋有内史、纳言,是真宰相。柳述为兵部尚书,参军机密;又杨素为右仆射,与高颎专掌朝政。
  大唐侍中、中书令为真宰相,中间尝改为左右相。他官参者无定员,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知机务、参与政事及平章国重事之名者,并为宰相,亦汉行丞相事之例也。其同中书门下三品,自贞观中以兵部尚书李绩始。
      三老五更
  礼:「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后汉明帝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安帝以李充为三老,灵帝以袁逢为三老。
  魏高贵乡公以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
  后魏孝文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
  后周武帝以于谨为三老。
      禄秩
  周制:自天子至下士,凡六等。诸侯国君十卿禄,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四大夫禄,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倍上士,食七十二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食九人。庶人在官,为未命为士者。次国小国同。
  汉制: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二等。中二千石、月俸百八十斛。二千石、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千石、八十斛。六百石、七十斛。比六百石、六十斛。四百石、五十斛。比四百石、四十五斛。三百石、四十斛。比三百石、三十七斛。二百石、三十斛。比二百石、二十七斛。百石。十六斛。
  后汉大将军、三公俸各三百五十斛,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俸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钱五千,米三十四斛。千石,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钱一千,米九斛。百石。钱八百,米四斛八斗。腊及立春,更班赐有差。
  宋制:州郡秩俸,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有父母、祖父母年登七十者,并给见钱。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皆入前人;此后去官者,悉入后人。
  梁制:一品秩万石,二品三品为中二千石,四品五品秩为二千石。
  后魏其禄每季一请。诸宰人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