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章帝纪、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二也作「屋兰储」,而后汉书南匈奴传「屋」作「屈」。考证谓「屈讹屋」,未必。
    卷一百九十六边防十二
「乌桓妇人至嫁时乃养发」。刊本「嫁」讹「家」,据后汉书改。
  锦按:各本均讹「家」。后汉书乌桓传、三国志乌丸传裴注引魏书、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二作「嫁」,是。
    卷一百九十七边防十三
「高车其先匈奴之甥也」。刊本「甥」讹「人」,据监本及北史改。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讹「人」。魏书高车传、北史高车传、御览卷八0一、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四作「甥」,是。
「突厥上其部落大人曰阿谤步」。刊本「阿」讹「可」,据北史改。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讹「可」。周书异域传下、北史突厥传、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四、册府元龟卷九五六作「阿」,是。
「定襄王李大恩」。刊本「李」讹「胡」,据新、旧唐书改。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讹「胡」。旧唐书突厥传上、新唐书突厥传上、通鉴卷一八九作「李」,是。
「其旧臣胡禄达官吐谷浑邪自刎」。刊本「胡」讹「故」,据新、旧唐书改。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讹「故」。旧唐书突厥传上、新唐书突厥传上、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五均作「胡」,是。
    卷一百九十八边防十四
「突厥中车鼻长子羯漫」。刊本「子」讹「孙」,据新、旧唐书改。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讹「孙」。旧唐书突厥传上、新唐书突厥传上作「子」,是。
「单于领狼山云中桑干三都督」。刊本「山云」二字互倒,据新、旧唐书改。
  锦按:殿本、局本倒作「狼云山中」。朝鲜本、王吴本作「狼山云中」,是,与旧唐书突厥传上、新唐书突厥传上、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六同。
「静难军使玉铃卫将军慕容元崱以兵五千人降」。刊本「元崱」讹「元山则」,据旧唐书改。
  锦按:明抄本、朝鲜本、王吴本作「慕玄崱」,「慕」下脱「容」。殿本、局本作「慕元山则」,脱「容」,避清讳改「玄」为「元」,又误将「崱」析为「山则」二字。旧唐书突厥传上、新唐书突厥传上、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六、通鉴卷二0六、册府元龟卷九八六并作「慕容玄崱」,是,应据以补改。
「庐上疏曰晋臣元凯射不穿札而建平吴之勋」。刊本「吴」讹「成」,据监本及旧唐书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成」。明抄本、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作「吴」,是,与旧唐书突厥传上、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六同。考证摘句「庐」乃「卢」字之讹。
「使知分限行不失常妇于得所」。刊本「行」讹「待」,据旧唐书改。
  锦按:各本均作「待」,是也。「待不失常」,谓待突厥颉利发等不失常礼,莫「屑略太过」也。旧唐书突厥传上、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六亦作「待」。考证改「行」,非;摘句「妇」字亦误,应作「归」。
    卷一百九十九边防十五
「突厥下至隋末自称阙汗」。案:旧唐书作「阙达可汗」。
  锦按:明刻本、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作「阙可汗」,应据旧唐书突厥传下补「达」。考证摘句「汗」上脱「可」。
    卷二百边防十六
「库莫奚又封成安公主女妫氏为东光公主以妻鲁苏」。案:新、旧唐书「妫」作「韦」。
  锦按:各本「韦」均讹「妫」。旧唐书北狄传、新唐书北狄传、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八均作「韦」。
「乌落侯其国西北有貌水」。案:魏书「貌」作「完」。
  锦按:明抄本、明刻本讹作「貌」,朝鲜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因讹作「貌」。当据魏书乌洛侯传、北史乌洛侯传、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九改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