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志下师古注。
「人有若干百千之数矣」。刊本「干」讹「千」,「千」讹「十」,据管子改。
  锦按:各本均讹「千」讹「十」。考证据管子国蓄篇改之是也。
「周郭其下令不可磨取镕焉」。案:「下」汉书作「质」。
  锦按:各本均作「下」,汉书食货志下作「质」。考证摘句有误,「镕」应作「鋊」。
「致富之道实假于钱」。刊本「富」讹「之」,据别本改。
  锦按:各本均作「致之之道」。作「富」误。富者仓库充溢,贫者粮靡斗储,贫者仰富,致之之道,实假于钱。「之」显指粮食。考证谓「致富」,未得,所据别本,不知究指何本。
    卷九食货九
「宋文帝元嘉七年立钱署法」。刊本「署」讹「置」,据宋纪及册府元龟改。
  锦按:不但「署」讹「置」,「法」字亦衍,各本皆然。宋书文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册府元龟卷五00均无「法」。
「刑虽重禁奸弊方密」。案:宋书作「刑禁虽重奸逐方密」。  锦按:各本同。考证校语有误,宋书何尚之传作「奸避方密」。
「大唐武德四年铸开通元宝钱」。刊本「通元」二字互倒,据册府元龟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作「开通元宝」。王吴本、殿本、局本作「开元通宝」,唐会要卷八九、旧唐书食货志上、新唐书食货志四同。陆容菽园杂记卷六云:「开元钱文,或读作开通元宝,或作开元通宝,本武德四年所铸,非开元年间铸也。」钱上字本当左旋读之,自应从古本作「开通元宝」。
    卷十食货十
「贾谊上疏曰输将繇使其远者不出五百里」。刊本「出」讹「在」,据册府元龟改。
  锦按:各本均作「在」,与贾谊新书属远篇合。册府元龟卷四九八作「出」,乃后人臆改。
「若以门兵造船便为阙彼防御」。刊本「御」讹「城」,据魏书改。
  锦按:递修本、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作「船」;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作「舟」,与魏书食货志合。魏志作「御」,通典各本皆作「城」,盖避代宗嫌名。
「令州郡纲典各受租调于所在然后付之十车之中」。刊本「中」讹「牛」,据魏书改。
  锦按: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讹「牛」。北宋本作「中」,与魏书食货志合。
「若船数有缺且赁假充事」。刊本「数」讹「所」,据魏书改。  锦按:各本皆讹「所」,当据魏书食货志改作「数」。
「裴耀卿奏曰臣请于河口置一仓纳江南租米」。案:「南」册府元龟作「东」。
  锦按:殿本、局本作「南」,臆改。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及旧唐书食货志下、册府元龟卷四九八皆作「东」。
「管子曰禺筴之商日二百万十日二千万一月六千万万乘之国正九百万也」。刊本脱「国」字,据管子增。
  锦按:各本均脱「国」,当依管子海王篇补。
    卷十一食货十一
「汉孝武天汉三年初榷酒酤」注「如道路设木为榷者」。刊本脱「设」字,据别本增。  锦按:各本均脱「设」。汉书武帝纪韦昭注有「设」。应据补。
「自东晋至陈淮水北有大市百余小市十余」。刊本「百」讹「自」,据册府元龟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均讹「自」。王吴本及隋书食货志、册府元龟卷五0四均作「百」,是。
「司马迁曰夫山西饶材」。刊本「材」讹「林」,据史记改。  锦按:惟明刻本「材」字不误,他本皆讹「林」。
「二千一百万之家即二十万而更繇租赋出其中」。案:史记「二千」下有「户」字。  锦按:「二千」属上读。考证所据史记衍「户」字。
「牛千足羊彘千双」。刊本「双」讹「只」,据史记及汉书改。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讹「只」。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均作「双」,与史记货殖列传、汉书货殖传合。
「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出诸田」。刊本「富」讹「宿」,据史记及汉书改。  锦按:摘句衍「出」字。各本均作「宿」,亦通,杜氏盖以意改之。
「尽推理去就与时俯仰」。案:「推理」史记及各本皆作「椎埋」。
  锦按:通典各本均作「推理」。史记货殖列传作「椎埋」。考证谓「各本皆作椎埋」,不确。
「田农拙业也而秦阳以盖一州」。刊本「农」讹「亩」,据史记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亩」。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农」,与史记货殖列传合。
「掘姦事也而曲叔以起」。刊本「曲」讹「田」,据史记改。
  锦按:殿本、局本作「田」。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曲」。史记会注考证卷一二九引张文虎曰:「南宋旧刻、毛本作田叔,它本作曲叔」。作「田」虽不误,但非通典之旧。
「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传记各有干焉」。刊本「赊」讹「余」,「焉」讹「马」,据周礼及汉书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王吴本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