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佯怒,令执付宫正司议罪。帝曰:“何为?”后曰:“帝王不以喜怒加刑赏。当陛下怒时,恐有畸重。付宫正,则酌其平矣。”(《高皇后传》。 )
十四年,敕谕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间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岁以下,妇人年三十以上。四十岁以下,无夫者;愿入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京师。”女子以备后宫,妇人则充六宫也。(《野获编》。 )
十五年,更定品秩: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二十七年,重定品职: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六局各铸印给之。凡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职官志》。 )
二十二年,定六尚局官服劳既多,或五载、六载、归其父母,从宜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其在宫闱及见受职者,家给与禄,视外品。(王圻《续通考》。 )
二十九年敕:“周之内宰,以阴礼教六宫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各有职司。朕起布衣,陟尊位,于内治不敢忽。是以设六尚,以职六宫,即列圣相继之道。近年精选民间淑德入宫者数人,使兼六尚事。尔等慎守乃职,毋怠!”(《春明梦徐录》。 )
成祖初,诏求民间妇女充内宫。其妇人年至五十,愿还乡里;女子给事十年,愿还家适人者;从之。(《大政记》。 )
凡诸宫人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则为清华内职。凡圣母、后、妃礼仪等事,用女秀才为引礼赞礼官。(《彤史》。 )
嘉靖九年,皇后行亲蚕礼。内赐酒饭,以夫人、秀才为第一等。(《野获编》。 )
隆庆三年谕礼部:“祖制设六尚,以备内治。其选民间淑女十一岁至十六岁者三百人。”(王圻《续通考》。 )○出宫人
洪武元年八月甲午,遣内官往北平放元宫人,谕之曰:“宫人皆良家子,幽闭深宫,诚有可悯。至即放遣适人,勿使失所。”
天顺八年,宪宗即位。李贤上言:“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取宫人太多。浣衣局没官妇女,愁怨尤甚。宜皆放还。”从之。(已上《三编》。 )
嘉靖四年五月己未朔,放宫女。(《大政记》。 )
八年二月丙戌,御史穆相等以灾异陈八事:一、清宫禁;谓“后宫女谒太多,阴气闭郁,亦足以致灾异,宜如贞观故事,大出宫女”。上以其事关君德,留中自裁。(《实录》。 )
卷三 帝系三
◎皇太子洪武元年正月,立世子标为皇太子。(《本纪》。 )
太子文奎,建文元年,立为皇太子。燕师入,七岁矣,莫知所终。(《诸王传》。 )
永乐二年四月甲戌,立子高炽为皇太子。帝初起兵,高煦常从战有功,帝以为类己;高煦亦以此自负,谋夺嫡。及议建储,邱福等言:“高煦有功宜立。”独金忠力争以为不可。帝召解缙问之。缙称:“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帝不应。缙又顿首曰:“好圣孙。”谓皇孙瞻基也。复问黄淮、尹昌隆;对与缙同。帝意乃决。
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十月壬子,立子瞻基为皇太子。明年五月,帝不豫,遣使召皇太子于南京。太子方谒孝陵,即日就道。时南京颇传凶问,又传汉王高煦谋伏兵于道,邀太子。群臣请整兵卫,或请从间道行。太子不可,曰:“君父在上,谁取干之。”驿道驰还,入宫发丧,越十日即位。
宣德三年二月戊午,立皇长子祁镇为皇太子。时胡皇后未有子,而孙贵妃有宠,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帝以长子生,大喜。甫八日,群臣上表请立为太子。皇后亦屡表请早定国本。贵妃佯惊曰:“后病痊自有子,吾子敢先后子耶?”帝不允。贵妃子遂立。(已上《三编》。 )
正统十四年八月己巳,皇太后诏立皇子见深为皇太子。
景泰三年五月甲子,废皇太子见深为沂王,立皇子见济为皇太子。四年十一月辛未,皇太子见济薨,谥“怀献”。天顺元年三月己巳,复立长子见深为皇太子。
成化七年十一月甲寅,立皇子极为皇太子。八年正月薨,谥“悼恭”。(已上《本纪》。 )
十一年十一月癸丑,立皇子樘为皇太子。时皇子潜养西内,已六年。是年五月,遣使至安乐堂迎皇子。越数日,帝召阁臣问曰:“皇太既出,将何以处之?”商辂曰:“陛下践祚十年,储副未立,天下引领望久矣。当即立为皇太子,安中外心。”帝遂定名,颁诏中外。(《三编》。 )
弘治五年三月戊寅,立皇子厚照为皇太子。
嘉靖十八年正月庚子朔,立皇子载壑为皇太子。乙卯,幸承天,太子监国。(年四岁。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皇太子薨,谥“庄敬”。隆庆二年三月辛酉,立皇子翊钧为皇太子。(已上《本纪》。 )
万历二十九年十月辛卯,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时太子年二十,群臣屡请册立、冠、婚并行。沈一贯草敕,请下礼官具仪。而廷议有欲先冠、婚,后册立者。一贯不可,曰:“不正名而苟成事,是降储君为诸王也。”帝意亦悟,命即日举行。既而复令改期,一贯封还谕旨力争,乃立为皇太子。(《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