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乞之人父祖已亡,失于陈乞训名,以致宗寺不曾该载属籍,即乞就与添注。」从之。
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臣僚言:「仰惟祖宗睦族,超越前代。宗室之始生也,有降生以纪其实;既长也,有训名以示其别。分潢析派,整整有伦。今日本支蕃衍,视昔盖数十倍,降生训名,法非不备,然富者十不一二,贫者不啻七八。彼其经营一据,自县保明,至于州,然后上之宗司,道(理)[里]往来,费不知其几。所以家贫无力者每不暇训名,甚而降生有据,亦未必尽由宗司陈给。存亡之数,在宗司且不得尽知;名称之误,在宗寺亦安得尽革 臣尝见近日奏椟,有以『泽夫』为名者,考其三代,则父名『郴夫』。若此舛讹,往往非一。矧名既得不训,则他日应试,变易冒滥,岂无以一人而计会两降生据,而冒二人之试者乎 又岂无兄弟同试,而逊一得于文笔优长之人者乎 盖本名无定,则虚实难稽,其势固应尔也。乞申饬大宗正司,遍牒所在州军,移文各处尊长司:凡宗室,不问寄居见任,其未经宗司出

给降生,与年及五岁而未经训名者,限以半年,并无勘会着实此句疑有误。,类聚申上宗司,次第出给公据。所有召保批书等事,悉准旧制。仍令宗司着为定令,每三年一次检举施行。庶几振振之盛,无不登名宗牒,而冒滥应举之风亦可少革。」从之。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七 宗室杂录 赐名

赐名
庆元六年十一月一日,诏宗子与愿改赐名曮,特除福州观察使,令就资善堂授书。详见资善堂门。
嘉定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御笔:皇侄右监门卫大将军与从廾从吕可改赐名贵,从言从成。除果州团练使。十五年,转邵州防御使。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七 宗室杂录 承继

承继
嘉泰三年九月七日,诏:「庄文太子继嗣未立,朕每以为念。宗子希 可改名搢,令为嗣,补名千牛卫将军。」
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庄文太子继嗣,照典礼合行祭告。行礼官差本宫都监一员、太祝一员,并于前一日绝早赴庄文太子攒宫致斋行礼。祝文一首,下学士院修撰。」从之。
开禧二年五月一日,皇弟少傅、昭庆军节度使、吴兴郡王(柄)[ ]奏:「臣不善卫生,寖成绵痼之疾。念臣年(愈)[逾]三十,有子不育,堂有老母,何以自慰 而先臣香火之奉,亦遂孑然。伏望矜念,于近属中择昭穆相当者一人,与臣为后,庶几嗣续有传,存没不朽。」从之。
同日,诏宗子希瞿长男令继沂王后,赐名均,与补右千牛卫将军。差置小学教授二员,以太保沂王府为名。合行礼数,依(作)[昨]来太保沂王〔府〕初置小学体例施行。每年于内藏库请降教官以下一年请给、衣赐、时服等,充本府支散。主管文字、书写文字、供检文字等,就太保沂王府讲堂见存留人在府接续祗应,理任、请给、年劳、酬赏等,依前后已得指挥施行。

嘉定八年八月五日,诏:皇从弟思正仍旧为庄文太子府,皇从侄贵和仍旧为魏惠宪王府。
十一年十月一日,礼、户部言:「判大宗正事、嗣秀王师禹奏:故武经大夫、浙西兵马都监赵希古妻吴氏与本位尊长通直郎、新通判太平州赵希永议,乞过房同宗下宗子希澄第三男与侄为希古继嗣。逐部勘当,委是昭穆相当,于见行条法别无违碍。」从之。
十四年七月一日,武翼郎赵善湝言:「昨者先兄善拊得蒙换授南班,以继昌王之后,不幸在任身故。欲望陶铸,抵替名阙,庶几衰宗坠绪,不致孤绝。」诏善湝特与换授右千牛卫将军,仍令趁赴朝参。
五日,礼、户部言:「奉议郎、前权通判太平州赵希永,并本位尊长保康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充秀安僖王园令、本位检察尊长师弥状,保明议定:过房同祖下宗子希植第二男,乳名双哥,与希永为嗣。逐部勘当,所乞过房委是昭穆相当,应得见行条法,别无违碍。」从之。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七 宗室杂录 杂录

杂录
绍熙五年七月七日登极赦:「应宗室犯请到文解,并与推恩。仰有司照应淳熙十六年体例,条具取旨。」同日赦:「应宗室无官人,依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赦,与量试推恩。令有司照应已行体例,条具取旨。」同日赦:「宗子见入罪,见锁闭、监管、拘管人,并放逐便。内情重,具元犯取旨。」同日赦:「宗子见入道或为僧,愿归家者听。元有官者依旧。」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疑当作「二十九日」。此条及下二条均为绍熙五年事,以九月十四日明堂及闰十月可知。,诏皇弟许国公妇俞氏与封咸宁郡

夫人,依《宫人禄式》支破诸般请给。庆元四年七月封安国夫人。
九月十四日明堂赦文:「应宗室犯罪,元系情理重,与减作稍重;与重减作稍轻与重:疑当作「稍重」。;稍轻减作重减作重:疑当作「减作轻」。。」自后明堂、郊赦并同。同日赦:「应宗室犯罪,永锁闭、永监管拘管之人,令西南两外宗正司具元犯轻重及有无悛改,结罪保明,申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