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言:「承今岁郊赦:『应追官勒停人,如本犯系公罪,在任不经取勘经:原作「轻」,据前「十一月十九日」条改。,及已去官经隔岁月,监司州军不检照条 便行劾奏,获旨被罪,可与改正复元官。』检照去法,命官犯罪去官事发及犯公罪流以下勿论。如依今岁赦文,便与改正叙复,缘其间所按项目多寡不一,须经大理寺约定刑名,方议裁处。乞自今并令本部取索印纸,将所犯参照,如系公罪流以下、不经取勘及去官按劾被罪之人,从本部申朝廷,依前降指挥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六 追复旧官

追复旧官
【宋会要】

哲宗元佑四年五月二十日,故朝散大夫、右司郎中李师中追复天章阁待制。师中在先朝坐上书责授和州团练副使,本州岛安置,卒。至是,其子捻诉于朝,乃有是命。
绍圣元年四月十三日,三省言:「蔡确男渭状,为确诉冤,称吴处厚缴进安州所作小诗并无讥斥之意,皆梁焘等阴使之。到新州贬所五年,两经大霈,更不量移,举族衔冤,莫大于此。」诏蔡确累经恩赦,追复右正议大夫。
六月十七日,右正议大夫蔡确特追复观文殿学士。
元符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徽宗即位未改元。诏:「朕嗣位五月,三(日)下恩书。徽缠桁杨,栖置弗用;流窜放逐,系踵生还。尚念故老元臣,尝位(承)[丞]弼,或夺爵身后,或殒命贬中。霈泽之行,岂限存殁,不有追复,孰慰营魂!故降授太子少保致仕、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潞国公;追贬万安军司户参军王珪,〔追〕复金紫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岐国公,赠太师,谥文恭;故责授苏州团练副使、循州安置吕大防,追复光禄大夫;故责授鼎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刘挚,追复中大夫;故左朝议大夫致仕韩维,追复资政殿大学士、太子少傅;故责授雷州别驾、化州安置梁焘,追复左中散大夫;追贬朱崖军司

司户参军司马光、追贬昌化军司户参军吕公着,并追复太子太保;故太中大夫郑雍,追复资政殿学士;追贬雷州别驾王岩叟、追贬海州别驾孔文仲,并追复朝奉郎;故责授昭州别驾、化州安置范祖禹,追复朝奉大夫;故责授安远军节度副使、澧州安置赵彦若,追复龙图阁学士、中大夫;故左朝议大夫钱勰、故朝散大夫顾临,并追复龙图阁学士;故左朝请大夫、少府少监、分司南京赵君锡,追复天章阁待制;故中大夫、宝文阁待制李之纯,追复宝文阁直学士;故朝散郎孔武仲,故承议郎、尚书水部员外郎、分司南京姚 ,并追复宝文阁待制;故左朝议大夫盛陶,追复龙图阁待制;故左中散大夫赵,追复太中大夫、端明殿学士,赠左光禄大夫;故朝请郎孙觉,追复朝散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故朝散郎杜纯,追复集英殿修撰;追贬柳州别驾朱光庭,追复朝散郎;追贬唐州团练副使李周,追复朝请郎、集贤殿修撰;追取出身文字人高士英,追复承议郎;故责授果州团练副使、汀州安置孙升,追复朝请郎。」
十一月二日,诏追复少府少监、分司西京、陈州居住吴安持为宝文阁待制。
徽宗崇宁三年七月七日,诏追复降授中大夫蒋之奇为右正议大夫。
五年正月九日,诏追复舒州团练副使章惇为左朝议大夫。
大观四年六月一日,诏章惇依王珪例追复特进,子孙并与差遣。
七月八

日,诏追复曾布为光禄大夫,安焘、李清臣并为正奉大夫,黄履为正议大夫履:原作「复」,据《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改。,丰稷、王古并为朝散大夫,曾肇为朝请大夫,王觌为朝散郎,刘安世为承议郎。其余除曾任侍从官以上外,不以存亡,未曾复旧官者,并令刑部开具申尚书省取旨。
十九日,诏故朝请大夫董敦逸追复集贤殿修撰,故朝散大夫朱绂追复集贤殿修撰,故朝请郎朱师服追复朝奉大夫。
十月二十七日,诏追复光禄大夫曾布、龙图阁学士蒋之奇,并与资政殿学士。
政和三年七月六日,诏故右光禄大夫、知枢密院孙固追复赠开府仪同三司府:原作「封」,据《宋史》卷三四一《孙固传》改。,故宣奉大夫致仕韩忠彦特追复观文殿学士,追复资政殿学士、光禄大夫曾布再追复观文殿大学士,追复正奉大夫李清臣再追复资殿学士,追复正奉大夫、赠金紫光禄大夫安焘再追复观文殿学士,追〔复〕正议大夫黄履再追复资政殿大学士。
八年六月七日,诏追复朝奉大夫范祖禹为徽猷阁待制。
宣和二年七月三日,诏:「追复官职人、除落职人除特旨荫补外,应陈乞给使不得援例。」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九日,诏:「刘韐能死节,不为敌用,与追复银青光禄大夫,仍赠资政殿学士。」
十三日赦书:「应旧系籍及上书人,朝廷累降指挥检举叙复,至今经来年月,尚未结绝,并给还元带官职、赠谥、碑额等,已经给还而未定者,并依元初指挥。其未责降以前官职应得遗表

或致仕恩泽者,亦令吏、刑部条(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