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祔谒太庙之礼。至日,俟题大行皇太后神主毕,依礼例合诣英宗室东壁,西向,祔祖姑之下。缘即今太庙殿室比之在京窄狭,难以于英宗室前设位。今参酌比附,欲权宜趱那于室外之东,依(议)[仪]西向设幄,诣大行皇太后神主前行礼。合于徽宗皇帝室内显肃皇后鹢室之次修置鹢室一座。」诏恭依。
三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太常寺言:「九月一日系明堂大礼。前一日,皇帝亲行朝享太庙之(日)[礼]。所有九月朔祭,依淳化三年郊祀故事权停。」从之。
十一月二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礼官讨论恭文顺德仁孝皇帝祔庙,当遵本朝已行典故,迁翼祖而祔钦宗。今翼祖当迁于夹室,其殿宇更不须增展,止合依位序迁于诸室内修置鹢室。」从之。
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普言:「谨按《通典》,神主之制,有匮有(跌)[趺],其匮底、盖俱方,底自下而上,盖从上而下,与底齐。今太庙祖宗帝、后主之匮,有盖无底。虽于鹢室牙床各设(跌)[趺]座,然祭飨迁奉之时惟匮盖大覆神主,其下徒手承之。又以千雍匮盖千雍:疑当作「手推」。,而神主在中,不免欹侧动摇,有乖严肃。兹者恭文顺德仁孝皇帝虞主、神主之匮,欲依《通典》,并造底盖。仍乞添造祖宗帝后神主匮底,庶得合于礼制,兼亦便于迁奉。」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一日,孝宗即位,未改元。礼部、太常寺言:「皇帝登极,亲享太庙,依仪令设大次,就用斋殿小次左殿下东 之东,西向;并南神门外东西馔幔。并乞令仪鸾司同临安府应办施行。」从之。
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来亲享,尚在秋暑,若开门稽缓,日高行事,虑失严肃。其日皇城门及宫门乞并早四刻开,太庙棂星门早六刻开。除合从驾宰执、使相并非侍祠文武臣僚外,其余侍祠行事、执事、陪祠官及宗室,并先赴太庙以俟,免于棂星门外迎驾起居。」从之。
孝宗皇帝隆兴二年九月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准已降旨,郊祀大礼修饰太庙殿室等,立□换柱,遍泥诸室,权告迁祖宗帝后神主赴初献厅奉安。所有神主还殿室正奉安,时前奏告,合降香烛及奏告酒脯、奉安礼料、酒齐、烛、炭等,及牲币器物,致(齐)[斋]行礼置使,差官前导、陪位,并差 擎、援(位)[卫]克择之类,乞依礼例施行。」并从之。自后遇郊修饰庙殿等,率如上仪;如告迁别庙神主,权奉安于册宝殿。
干道五年二月二日,诏:「太常寺官遇季点太庙殿室法物并册

宝法物,及本寺寄顿金玉礼器,可令亲往,取赤历点对物色名件,用印,严洁封 ,具有无损失申尚书省。」
十二月十六日,奉安所言:「昨本庙墙(内)外居民遗火,延至墙上,事体至重。今潜火军兵宿屋在外,接连东墙,虑停灯火。乞令去拆,却于棂星门里东墙下空地,令转运司造宿屋三间,遇夜,量差数人在门外起居亭内止宿,以备不测探烟。及令临安府于庙外墙下增置缸栏贮水。马步军司填补合差潜火军兵四十人。其庙南及西墙外居民去墙不数尺,引檐接墙,及士庶等家栽植竹木,乞下所属相度措置,存留空地。又西南行路,遇夜幽僻,常聚众作喧,虑引火盗,乞下所属徙置,巡铺遇夜巡(惊)[警]。」并从之。
六年四月十四日,工部言:「据奉安所省记,棂星门外东西照直华表柱为界,合留地步三丈二尺,南北三丈,毋得搭造棚厦竹 之类。今墙外欲酌中空留一丈五尺,应在丈尺之内,并令拆去。」从之。
三十日,礼部言:「 令所看详,诸臣寮导从至太庙、景灵宫墙,并禁呵喝;非荐献行事,不得由棂星门。及太常寺定到禁止张盖,亦合修入条令。」并从之。先是太常少卿林栗等尝有是请,礼部乞下敕令所看详,及令太常寺条具合宜,奏请行之。
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临安府言:「今岁郊祀合修饰太庙鸟巢古色铜祭器共二千一百七十二件。缘禁止铜器,工匠改业,乞下军器所,就用修整圆坛祭器铜匠一就修整。」从之。
淳熙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颜度言:「太庙崇奉祖宗,事体至重,遇有远近遗火、乞依玉牒所等处,时暂差人防护。」诏依,令殿前司差一百人。既而六年二月十四日,太庙奉安所言:「元降指挥令殿前马步军司共差护卫禁军五十人、巘火洒熄军兵三十人。今共阙一十九人,乞下逐司贴差执役。后有逃亡、事故之人,从本庙牒报逐司差拨禁军填阙。内护卫军兵指名踏逐。」诏特依,诸处不得援例。
十二年七月十三日,臣僚言:「臣备员台察,职预监祭两年。窃见太庙东畔墙外,朝夕喧噪。又检照淳熙五年三月臣僚奏,其墙外有随墙直栏,所以拒喧噪者,使之不得近墙也,然制度率略。乞于近墙元置直栏处,如法改置杈栅,庶免喧噪。」诏两浙转运司候大礼毕改造。
淳熙十六年十月十九日,臣僚言:「太庙祭器、祭服、神帐、神幔,有破弊不任修葺者申换,而器服之破弊有难易久近之不同,改造当随其物,不必拘于同时。乞将逐室神幔内蒲合、席褥常切检视损坏,每岁一易,其不堪者候大礼毕焚瘗。」从之。
绍熙二年六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