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尺]。按席广三尺有余,则几之长当如席广,马融说长三尺是也,三几面当

一筵之长。以五采玉饰之,则谓之华玉几;以雕玉饰之,则谓之雕玉几。俟庙制成日,望下有司依此改制。」从之。
又言:「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形魄归于地,故曰『加以郁鬯,以报魄也』。《周礼 甸师》『祭祀共萧茅』,齐桓公责楚不贡包茅,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是灌鬯当于地,缩酒当于茅。今祠太庙,灌鬯于茅,祭酒于银沙锣内,则不应礼。伏请灌鬯于地,以尽求阴报魄之义;束茅立之,祭则沃酒其上,以象神之饮。」从(人)[之]。
九月,太常礼院言:「将来大享明堂,内太庙差宗室安奉八室神主,前此未尝习仪,迁纳之际,或致阙误。乞候宗室赴太庙受誓戒日,许开逐室,令观省石室神座。」诏令太常礼院详悉说谕。
十二月二十二日,又言:「太庙神主神匮,加绵毡于四周,用青白罗为里,三年一易。」诏恭依。
四年六月十三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伏请凡宗庙祀神之币,皆埋之西阶东;册藏诸有司之匮。除用牲牢祭馔,即合出后主,其余更不出。」从之。
十月十四日,又言:「谨按《荀子 礼论》曰:『享尚玄尊,而用醴酒;祭齐大羹,而饱庶羞,贵本而亲用也。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故古者祭祀,并荐上古及当世之食,所以贵本而亲用。《礼运》曰:『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熟其殽。』郑氏谓此荐上古中古之食也。又曰:『然后退而合(享)[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郑氏谓:此荐今世之食也。自西汉以来,园寝上食。至唐天宝五年,始诏享太庙,每室更加常食一牙盘,因与三代笾豆簠簋并荐。虽亦贵本亲用之意,然而韦彤、裴堪等议,以为宴私之馔,可荐寝宫,而不可渎于太庙。臣等考之,享太庙宜自用古制,其牙盘上食请罢。」从之。
同日,又言:「本朝太庙诸室,帝后一体,故礼有同(凡)[几]之文,祭则同牢、同馔、同祝,以明天地欣合之义。古者惟未吉则不配,哀未忘也,未闻奏告及祈报而不配。今惟出帝主而不出后主,殆与同几之意异矣。伏请奏告、祈祷、报谢诸室,并出帝、后主。」诏恭依。
十六日,又言:「圣王之事宗庙,礼如事生。故馔则荐四时之和气,与四海九州岛之美味;贡则陈金璧龟帛,以明共天下之财。其余无常,必致国之所有,以明远物无不至良。天地人民皆祖宗所降之嘉生,故和气之所生成者,以其治功之所致归美于祖宗。自秦汉以来,奉宗庙者皆不本先王之经训,有司奉行,充其位而已。故天下常贡入王府者,未尝陈于太庙,良为阔略。欲乞亲祠太庙,并令户部陈岁贡以充庭实,仍以龟为前,金次之,玉帛又次之,余为后。」从之。
又言:「古者宗庙吉祭必以其妃配,不特拜,盖以夫妇一体,筵则同几,祝则同辞,食则共牢,祭则共尸,俎豆事皆不两陈。则特拜于礼为失。汉初祭庙,后与帝同坐,凡牲左体谓之左宗。贡禹以为

非礼,奏除之。开元礼及本朝仪注、祀仪,本庙几筵俎豆不两陈,而皆特拜,殆非礼意。所有祀仪,僖祖、翼祖、宣祖、太祖、室奠副爵一,太宗一,真宗室奠副爵三,仁宗室奠副爵一,自今乞不特拜。」从之。
同日,又言:「《周礼》小宰之职:凡祭祀赞玉祼将之事;小宗伯之职:凡祭祀以时将瓒祼。盖孝子之求神,有于阴而求之者,以形魄归于地,故于阴而求之,凡祼是也。《礼记》曰:『周人尚臭,先求诸阴。』盖先祼而后作乐,求诸形魄之谓也。本朝宗庙之礼多从周,谓宜先祼而后作乐。」从之。
又言:「《周礼》大宗伯之职:凡享大鬼, 玉鬯。说〔者〕曰:宗庙之祼,求神于阴。宗伯掌礼之官,能事神者,故于祼则瓒鬯,以芬芳之气达于渊泉,庶几享之,助孝子极思求神之意。国朝亲祠太庙,门下侍郎取瓒于篚,进皇帝;侍中酌鬯进瓒,皇帝祼地置瓒,皆未合礼。伏请命礼部尚书一员奉瓒,临鬯,礼部侍郎奉盘以次进,皇帝酌鬯祼地讫,侍郎受瓒并盘,退。」从之。
又言:「古者宗庙有时享、月祭,而无月半祭。月半祭者,非吉礼也。《记》曰春祠、夏禴、秋尝、冬烝,此所谓时享也。又曰:曰考庙下「曰」字原脱,据《礼记 祭法》补。,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此所谓月祭也。至于《仪礼》月半奠大夫以上有之,此所谓非吉礼也。自秦汉以来,始建陵寝,而朔望上食,已非古礼。唐天宝末,因而举行于太庙,非礼甚矣。本朝缘唐故事,未暇厘正。伏请翼祖、宣祖时享,正于秋尝;僖祖、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时享外,仍行朔祭,庙各一,献牲用特牛。若本亲祠,则以太常卿摄事,牲用羊。其月半上食及宗正丞行事,伏请罢之。」诏八庙并月祭用牲,余并依。
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南郊前一日,朝享太庙,及四孟腊享,皆设神位于室之内,南面。以笾十有二陈于左,豆十有二陈于右,牙盘陈于前。铏三,在牙盘之南。三,其一在铏南,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