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马,惟当应副。上官到县排办之数,多者或至千余缗;差人下县需索之费,少者不下数十千。如此之类,日甚一日。当此之际,(疆)[强]敏者无所用其力,才智者无所施其巧,不取于民,将焉取之 于是因讼事而科罚,其初数十千,旋至于数百千;用岁额而豫借,其初一二年,旋至于五六年。科取竹木,多折价钱,已输税租,抑令重纳。推肌剥髓,以苟目前,朝暮凛凛,但思脱去,岂复于爱人利物之事少垂意哉!乞命大〔臣〕,遴选有风力人,畀以诸路漕寄,使之精加体访,凡部内属邑之不可为者,究其不可为之因,皆许邑令条陈利害,复与守臣详悉评议。其逐县财赋实可催者,令照条限催理解发;其它白撰窠名,一切罢去。使州县通融,有同一家,庶几邑令得以展布,而民力得以少苏。」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县官

县官
【宋会要】

诸县事务要剧者,以京朝官或武臣幕职领。以上《国朝会要》。旧会要分知县及县令为两门,今依《神宗正史 职官志》并为一门。
《两朝国史志》:军使兼知县,附令、丞、主簿、尉。令、丞掌字民、治赋、平决讼诉之事,主簿为之佐。尉掌盗贼、伤杀。令参用京官,或试衔幕职及三班使臣,皆谓之知县事。又有军使兼知县者。凡县各置押司、录事、录事史、佐史。诸乡置里正〔主〕赋役,州县郭内旧置坊正,主科税。开宝七年废乡分为管,置户长主纳赋,耆长主盗贼、词讼,诸镇将、副、镇都虞候同掌警逻盗贼之事,有典以主文案、所由以役使,皆无定数。元丰改制,具载《职官志》。以上《续国朝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六月,诏曰:「河朔右地,魏为大名,分治剧邑,当用能吏。近多旷败之政,殊昧抚绥之方,致逋吾民,以失常赋。思慎厘于县务,特选士于朝行。断自朕心,以重其事。其以大理正奚屿知大名府馆陶县,监察御史王佑知魏县,杨应梦知永济县,屯田员外郎于继征知临清县。」朝臣知县自屿等始。
真宗咸平四年五月,诏自今三班使臣知县,不得以诸州衙吏及富民受职者充。
六月,以兵部郎中、史馆修撰韩授〔为〕秘书少监、知河南府洛阳县,从所请也。
景德二年九月,河北转运使刘综请令近臣连衔于幕职州县官内,录举堪任京官知县者各一员,俾知天雄军、相州管内剧邑。真宗曰:「河朔宰字,尤籍得人,然虑举官或致稽滞,当俟铨司引对常选人,察其有绩效、无罪累者,朕自择之。」
天禧元年十一月,太常博士、判三司度支勾院韩庶言:「江南州军五千户已上县,望差京朝官知县。」从之。
二年正月,诏:「应臣僚奏举幕职州县改授京朝官与西川知县者,如未有阙,不得差权知县,且与监当差遣。」先是,每授京朝官知西川大县,若未有阙,即差权知近地县邑,伺候远阙,或三五月即便移替,往往以不终任考因循,吏缘为奸。兼送迎烦数,重劳于民,故有是诏。
四月,殿中丞黄吉甫言:「京官使臣知大县及万户县令,欲望不许差出。除本州岛诸县及邻县公事,即许更互就便勾当。」从之。
干兴元年五月,仁宗已即位未改元。诏诸路转运使自今因事降充监当人,不得差权知县事。时陕西转运司差监酒税、著作佐郎饶奭权知华州蒲城县,故条约之。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李识言:「畿内京朝官知县,自今请令大两省及知开封府同罪保举。如满三年无赃私过犯,公事干集,特与升陟差遣。至于诸县簿、尉,亦许清望官论荐。若考绩有闻,等第量与擢用。」诏审官、吏部铨今后选差人充。
十二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近年诸处甚有大县,户口极多,公事不少,

阙官勾当。审官院少得京朝官差充知县,深为未便。欲今后于引见(识)[职]事官内,拣选历任中公过稍少者,于中书引验,相度年甲、精神,取旨降 ,令带本官知大县,乃就多支与俸给。」从之。
三年十月,诏:「自今府界知县有年满者,从府司预奏,乞降 下清望官,于见任官朝官内保举进士出身、曾历亲民者充。」先是,王臻等起请举府界知县,至是厘改。
五年九月五年:原无,据《长编》卷一○六补。,监察御史、陕西路体量安抚王沿等言:「乞自今因奏举改转京朝官,并差知陕西灾伤大县,候及成资,方得依例四川陕此句文字似有误。。仍虑京官改转者少,县分不治处多,欲乞于本路幕职州县官内体量,选差官权充。」诏陕西转运使体量辖下县令、知县,有不治处,选其幕职州县官权替勾当,具姓名闻奏,当议降 指挥。
七年闰二月六日,诏应河北、河东、广南沿边幕职州县官等改转京朝官者,今后并差充福建知县。
八月,知开封府王博文言:「府界扶构、中牟中牟:原作「中有」,据《元丰九域志》卷一改。、东明县,各军民公事繁多,或地连黄河,路处冲要,全藉心力官员管勾。欲望令审官院,自今不以先后到院资次,于京朝官内选差有主及历任中显著勤绩官员充知县。」从之。
八年正月,殿中侍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