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无旷阙,(今)[令]终此一任差替。
六年十二月,主客员外郎、分司南京邵焕落分司,就(盖)[差]监当。
七年十月,工部郎中、监泰州茶盐商税务周嘉正分司西京,泰州居住。嘉正言兼男茂先近授楚州司户参军,乞改授泰州倚郭县簿尉或判司。从之。
庆历五年十二月,赐司封员外郎、分司西京赵希言三品服,仍赐钱十万。初,枢密使王贻永、副使庞籍、丁度言希言尝讲禁中,年余八十,而家素贫,故赐之。
六年七月,右正言、知制诰、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分司南京,许居于韶州。
皇佑四年正月,诏御史台,臣僚年七十,因体量罢官或分司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孙。
嘉佑四年九月,以翰林侍读学士、礼部郎中、知和州吕溱落职降官,分司南京。
五年六月,以宁国

军节度副使孙沔为光禄卿卿:原无,据《宋史》卷二八八《孙沔传》补。,分司南京。至七年十月,以知濠州。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光禄卿、知舒州杨屿守本官分司南京。屿以本路转运司奏庸懦不职,乞改宫观差遣故也。
元丰元年七月十九日,诏:「自今武臣遥郡已上分司,如历任不因战功转官,及不曾任管军及横行,并除南班官分司。」
三年九月四日,御史王祖道言:「太常丞汪辅之除广东转运副使,辅之即乞分司致仕,朝廷为改成命,令依旧为开封府推官。臣窃以平日无事差一监司,听避免而不行,万一二广有边陲之警,朝廷何以使人 谁肯为陛下行者 望从辅之之请。」诏许辅之分司。
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诏见分司官三年罢,自今更不许分司。以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言,乞自今见任官更不许陈请分司,已分司者候满二年放罢。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八日,诏李定落龙图阁直学士,守本官分司南京,扬州居住。定父没,始解官持所生母心丧,刘挚言其不持服也。
同日,诏三京依旧置分司官。
六月十二日,诏相州观察使张诚一特责授左武卫将军,分司南京,于本处居住。以左正言朱光庭言邪险有亏孝行也。
十八日,诏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以谏官苏辙、中丞刘挚论列,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诏龙图阁直学士李定责授朝请大夫、少

府少监,分司南京,滁州居住。以左司谏王岩叟言不持所生母仇氏服,故有是诏。
十月三日,诏奉议郎、前太府寺丞王璋许守本官,依旧太府寺丞,分司南京。璋以疾自陈故也。自是应自请分司,并带职事官。
绍圣元年七月十八日,诏降授左正议大夫、知随州吕大防守本官,行秘书监;降授左朝议大夫、知黄州刘挚守本官,试光禄卿;降授左朝议大夫、知袁州苏辙守本官,试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大防郢州、挚蕲州、辙筠州居住。以御史中丞黄履等言,大防等谤讪先朝,变乱法度,乞各正典刑,故有是命。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依元丰四年朝旨,见任官不许陈乞分司,从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也。
三年八月十九日,诏梁焘除少府监焘:原作「涛」,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改。,降授奉议郎、管勾洪州玉隆观、南安军居住刘安世除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各于本处居住。
元符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前知应天府赵君锡等将公使库寄纳官钱借使,诏君锡以少府少监分司南京,亳州居住。
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日,左正言陈瓘言:「龙图阁待制、知荆南府邢恕昨者自谓亲闻司马光有凶悖之语,遂以告于章惇,而光及范祖禹等缘此贬窜。又以文及甫私书达于蔡确妻明氏,谓刘挚、梁焘、王岩叟皆有奸谋,而挚等家族几至覆灭。按恕尝以反复诡诈得罪先朝,公议不容,固亦久矣。今宠以华职,付之大藩,中外沸腾,不以为允。望降

睿旨,原情定罪,以协公议。」三省进呈瓘疏,韩忠彦请改撰司马光、吕公着告命。上曰:「但贬邢恕训词中具载此意,则天下皆知之矣。」是日,责恕为少府少监,分司西京,筠州居住。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八日,诏太师蔡京特责授中奉大夫、秘书监,分司南京致仕,河南府居住。以言者论:「京政和中首建平燕之议,王黼当国,循袭创造边患,黼大正典刑,如京之恶,岂可独贷!」故有是命。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资政殿学士学士:原作「大学」,据《建炎要录》卷五改。、西道总管王襄责授中大夫、秘书少监,分司北京,襄阳府居住;资政殿学士、北道总管赵野责授中大夫、秘书少监,分司南京,青州居住。以提兵在外,不能入赴国难,而为退避之计故也。
乐、不恤国艰故也。 七月三日,诏朝奉大夫、充徽猷阁待制、知平江府郑滋落职,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以为郡
三年三月十二日,诏光禄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黄巘善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衡州居住;正议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汪伯彦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永州居住。皆以其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