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自今后除亲从仗行接表当询问、八厢入殿御前祗应许殴击讫量问事因外,余人不得询问。如尚敢违戾及本司人漏泄,并依无故(辙)[辄]入通进司法断罪,仍令本司觉察闻奏。

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诏:「军头司承局今后遇阙,如殿前司无年五十岁以上人,特令军头司于军马司上四军内指名踏逐年五十岁已下识字人填阙。」

十二月四日,诏:「军头司踏逐捧日充等子,自今后可于殿前、马、步军司据人数均差。」

三十年二月五日,诏:「军头司见趁赴后殿起居祗候军员,今后遇忠佐,并作一班起居。」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九月二日,诏:「干办军头司知合门官兼,改作提点,请给等依干办旧例,今后兼者准此。」以合门宣赞舍人、祗候充干


办司,知合门官一员亦乞干办名称一同,遂改易之。
四日,诏:「军头引见司窠阙,见差宣赞舍人及合门祗候充干办司,为有奏陈文字例差知合门官一员兼管,亦称干办,与宣赞舍人、合门(官)[祗]候称呼一同,可将兼干办知合门事官改作提点,其请给等只依旧干办例,仍自今后差知合门官兼者准此。」

十四日,诏:「军头司人吏已补官人,如转至保义郎,除有引见公事合赴殿内祗应外,依内诸司有官人吏例,与免每日朝参。」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日,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言:「本司人吏额管二十七人,见管二十五人外,有后行并贴司共二名,自建炎年间交番,至今存留逐人名阙,欲乞开落使阙施行。」从之。

四月十七日,军头引见司言:「检会绍兴八年转员后,引呈诸班直年代上名,合出职长行共七十九人,奉旨作两日引呈,续奉旨作一日引呈。勘会今来殿前司开到诸班直年代上名,合出职长行共一百一人,欲乞依逐次体例作一日引呈。」从之。

七月十六日,诏:「军头司踏逐等子,可自今后遇阙,十分为率,殿前司踏逐六分,马、步军司各踏逐二分,拣选填阙。」

二年六月六日,军头引见司言:「臣僚言,州县民户寻常讼诉事不当冒干清跸,今后许诣登闻鼓院进状,敢邀驾唐突者,依法断罪。已获旨依。本司欲乞今后遇有收接到唐突人,更不责状闻奏,径送临安府依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十一


日,诏军头司:「今后如遇收接到唐突人,依自来条例责状闻奏。」

干道元年十月十五日,枢密院言:「军头司自今后补忠佐,乞令并遵大观三年、宣和七年逐次指挥施行。」从之。检准大观三年十二月八日指挥,补御前忠佐:一、除随龙人御前幕士察视亲从文字、外库巡视谓须班直禁军转员应补者。并许补充及许转行外,余并不得迁补。一、免体量并养老,除系随龙人并御前幕士察视亲从文字、外库巡视可依已降指挥特免外,余并依条体量。宣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指挥,补御前忠佐除依旧法外:一、皇城司亲从亲事官、大小园子、化成殿乐艺监作、诸军巡视等,并诸局工匠一时特转入者,给见诸俸给、傔从之半。奏补子孙,间岁许一次奏补。一、辇官、车子、官健,翰林仪鸾司、太官局等处转入者,并请俸、傔从并给三分之一。奏补等切并只依元来处都虞候或指挥使法,如愿请元来处旧俸者听。一、养老人并给半俸,奏补亦(在)[如]之。

三年五月十七日,诏:「干办军头司王正臣已降指挥令赴新任,军头司(关)[阙]更不差人,今后提点、干办官共以四员为额。」

四年四月三日,诏今后押等子人员遇阙,更不于军马司差取。

二十六日,诏:「御前忠佐步军都军头张成年老有劳,依条补(乞)[充]临安府崇节第一指挥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与支半分请给,不令管人,送军头司祗候,依旧本司居住。」

八月二十四日,诏:「军头引见司


所管等子系扈卫祗应,等子长行神卫沈胜逃走,令步军司、临安府捕捉,候获更不得令充等子祗应,送步军司依条施行。」
十二月四日,臣僚上言:「军头引见司奏,寿圣太上皇后亲侄秉义郎、合门祗候吴玫特添差干办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臣契勘添差文武官及宗室、戚里、归明并恩例或特差之人,并不厘务,已有近降指挥。吴玫以戚里恩例与添差,于近制自不合厘务。此门一开,攀例者众。欲望圣慈将上件特令干办指挥更不施行。」从之。

五年三月三日,军头司言:「勘会等子人员阙,自来系于上五对内差填,内事艺精强之人沉压在下,无缘升进。欲乞遇阙,将上五对依公争拣填阙祗应,其上五对阙,将正额人争拣,正额阙却令准备人争拣,剑棒手依此。如五次争拣,不中正额,委是事艺生疏,发归元来去处。」从之。

二十六日,诏:「将来引呈诸班直年代上名出职换官,射弓弩下项:射两石力弓人,如射不得,依格补将校;射一石七力弓恩例人,如射不得,更不射以次力弓,依一石五力弓免引呈例推恩换官,展二年磨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