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降原减。」从之。

六年九月十二日,诏:「自元佑六年,每岁于内藏库支缗钱五十万,或以紬绢金银相度支兑,赴元丰库桩管,补助沿边军须等支费。」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二日,三省言京师疾疫,诏太医局熟药所即其家诊视,给散


汤药。
五月十五日,门下、中书后省言:「左藏南北库、元丰库系元佑后来收入中书省差人,欲复归吏部差注。」诏左藏南北库、元丰〔库〕仍旧中书省差人。

七月二十七日,侍御史来之邵、监察御史刘拯等乞复免行钱法。章惇等奏曰:「行人多诣尚书省陈状,愿出钱免行,则民间固便之。愿下开封府问行人之欲复者。」上曰:「须从民便,不愿免行者勿强也。」又曰:「如宽剩钱,亦何须取之 朝廷安待此以佐用邪!」诏差开封府司录参军陈厚取问行人,愿纳钱免行,即具旧条措置闻奏,不得抑勒。及收宽剩毋过一分。

十二月二十二日,户部言:开封府措置到免行钱。从之,仍自明年正月一日为始。

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今后指射诸司库务吏人,虽有特旨,不许指射粮勾院名阙。」

三年四月十七日,户部尚书蔡京言:「香药库等处应出卖之物甚多,久卖不售,请给公据,募商人沿边入中粮草,赴户部等请。」从之。

元符元年二月五日,户部言:「左右厢店宅务监官赏罚,乞着为令。」从之。

三月九日,户部言:「乞令吏部选差熟药所监官一员。」从之。

七月九日,诏增置太府丞一员。

二年二月二日,户部言:「河北东路提举常平司奏,乞将本路诸州管下外镇并依元丰旧法,兴置抵当。」从之。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五月十七日,太府少卿贾种民言:「乞将户部右曹、太府寺市易案并改为平准案,所有市易务名,亦合


依案名改为平准。」从之。详见市易上下界、都提举市易司。
崇宁元年八月二十七日,太府少卿郑仅言:「窃见朝廷岁用金不少,每下诸路和买,不免搔扰。欲乞应内外抵当库出限不赎金,更不估卖,并赴元丰库送纳,以备朝廷支用。所有抵当本钱如有阙少,却于内外户部右曹所隶封桩钱内应副。候金稍有余,即依旧估卖。」从之。

十月六日,户部员外郎周彦质言:「熟药所买诸色生药,今相度,乞从本所计度合要逐州军所买药,申本部,下逐处桩留上供钱收买计置,上京交纳讫,却于本所钱内拨还。仍委提举司常切催促。其逐州军递年所收买熟药,若计置本州岛土产药材附押前来,合本州岛计定元买价直,并所费钱数,具状解发到所,依数支还熟药前去。」从之。

二年三月三日,监榷货务钱升等言:「创添新法茶盐文字,窃虑只用见使印一颗,别有相妨,转见留滞。今相度,欲乞下合属去处,添铸印一颗,以『榷货务茶盐记』六字为名。」从之。

五月九日,吏部尚书何执中言:「太医熟药所,其惠甚大,当(摧)[推]之天下凡有市易务置处。外局以监官兼领。」从之。

十四日,诏尚衣局合并尚衣库入祗候库,见任官并入祇候库。是岁正月七日,诏置六尚局,以尚衣库所主事分厘为尚衣局,故有是诏。

十二月二日,讲(义)[议]司言:「解池未坏以前,官给解盐钞,募客人入纳粮草,还以钞盐。今解盐未复,其钞尚循旧法,给解盐文


钞,客人赍赴京。解池既无解盐支还,并河北文钞卖与在京交引,铺户乘时邀利,贱价收买,致缘边入纳艰阻,客人亏折财本,浸坏钞法,合行措置。乞依熙宁、元丰置买钞所,别以他物折博。乞于榷货务置买钞所,差榷货务监官二员,别选差使臣或选人三员,同共专一管勾,换易客人文钞。应客人赍到钞,并以末盐钞并东北一分盐钞及度牒官告杂物等支换。其合要吏人、手分、库子等,令榷货物那移差拨。」从之。
三年五月七日,中书、尚书省言:「榷货务买钞所自崇宁二年十二月四日奉行新法后来,至今年四月十九日终,客人铺户投下到陕西、河北文钞,换易过东南末盐等,共计钱五百一万一千三百八十三贯四百一十五文。」诏监官并转一官,内选人循两资。

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摧)[榷]货务买钱所言:「奉旨:交子并依旧法路分兼诸路通行,其在京及京畿行用等旨挥,更不施行。钱引依此印造。诸路用钱引,四川依旧施行。其已行交子,渐次以钱引兑换。官吏等并归买钞所,共为一局,合用『榷货务买钞所』朱记。所有旧交子务铜朱记一面,乞下少府监毁弃。所有『在京提举交子官印』铸印一十面,今合改作『提举钱引之印』六字为文。『在京交子务交子记』八字铜朱记一十面,今改作『榷货务买钞所钱引记』九字为文。乞下本监改铸降下。」从之。

十二月十九日,诏:「左藏库支收官物浩瀚,非


诸库务可比,其专典专禄廪差厚下「专」字疑衍。。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