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阙日,取旨差下。祗候库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令于国子监敦化堂祗受。」以上《干道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以下至公服类绍兴十二年九月诸条当分别前移至本类各朝相应位置。,诏:「大尉、保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郑藻赐花罗公服,许令着赴朝参。」
嘉佑三年,诏:「三(品)[路]转(使)[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不常用之中国,实废释氏之渐云。中兴仍元丰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绯,九品以上绿。服绯、紫者必佩鱼,谓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职高,则特许者有三:自庶官迁六部侍郎,自庶官为待制,或出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劳而赐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仕无过者,许磨勘改授章服,此赐者也。或为通判者许借绯,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于恩赐者焉。 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诏以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言:「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屦。当时议者以 徽宗重和元年,诏:「礼制局自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
绍兴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銮,诏承务郎以上服绯、绿莅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并改转服色。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章服

章服
【宋会要】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今后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神宗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罢职除他官日不带行。」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借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上殿,赐章服遣行。」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自庶官除侍郎,如遇服绯、绿,依待制告谢日改赐车服。」
绍兴五年三月十七日,左通直郎周葵言:「乞将减三年磨勘恩例回授父裕章服。」特从之。自后内外官僚或以所得减磨勘无恩赏,或实历磨勘,或转

一官及郊恩合改服色乞回授父改章服者,皆特从其请。
六年八月五日,诏:「三司谏陈公辅论奏,深得谏臣之体,可赐紫章服。」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范直方差充川陕宣谕,特与赐紫章服。」二十九日,诏:「比引对,知无锡县李德邻,访以民间疾苦,颇见留心,可赐绯章服。」
九年二月十三日,谒:「方庭实差充三京淮北宣谕,依转运使例,借紫章服,回日依旧。」
八月十三日,诏:「权四川宣抚使司计议军事贾晖赐紫章服。」以晖在任被檄赴行在,禀议引对,特赐之。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以太母回銮,赦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 事至今日已前及十七年,无赃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与改转服色。
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吏部言;「承务郎以上遇赦改遇章服遇:疑误。,近有元系武臣,后因试换文资,并特恩换授文资者,内自使臣 事以后至换文资以前历过月日,即未曾申明许如何收使。缘自来使臣换官者遇陈乞奏荐,系以两日比当一日。至换授文资上,再理年限,通理止为奏荐此句疑误。。今承务郎以上陈乞服色,欲依奏荐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吴撝特与转承议郎,除军器监丞,仍赐紫章服。」录撝父之功,故有是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右承务郎、直秘阁、江淮都督府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张栻特赐紫章服。」
二年三月二日,诏:「右通直郎、两浙西路安抚司准备差遣、充奉使通问国信审议官胡昉赐绯章服。」
二十三日,诏:「右承事郎、利州西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吴掞赐紫章服。」
九月二十一日,诏:「右宣义郎、权通判阶州吴摠特与转右朝奉郎,赐紫章服,除太府寺丞。」
干道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诏:「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胡百能特赐章服。」以供职一考,年老乞致仕也。
三年四月十八日,诏:「右朝散大夫、充秘阁修撰、权发遣临安府王炎特赐章服。」
闰七月二十七日,诏:「右中奉大夫、直龙图阁、两浙计度转运副使姜诜赐紫章服。」十月二十三日,诏:「右朝请郎、直秘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张津已奉太上皇圣旨,赐金带,特赐紫章服。」
十一月二日,大礼赦应见任并致仕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 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任无职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许于所属投状磨勘,改赐章服。
十四日,诏:「右朝请大夫、直龙图阁、权发遣临安府周宗赐紫章服。」
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