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省班退后,东宫一品方出,即轻重先后之礼较然可知。则仆射合为表首,六也。今御史台检讨有凭,事理甚允,议者或引百僚起居之日,宰相偶不押班,东宫一品在前,不可却通仆射。臣等答曰:必合通前立之者,则两省官班在前;如通最在前班,必求宰相之次为首,则非上台仆射而谁 又曰:一品为尊,二品为次。臣等答曰:班秩之内,轻重是分。或有自四品入三品为黜官,丞郎入卿监是也;从四品入五品为进秩,少卿入郎中是也;四品在三品之上,诸行侍郎于卿监是也;七品八品在杂五品之上,殿中侍御史、补阙、拾遗、监察于三丞五博是也。若不以省台轻重次第相准,居此官者肯以品为定乎 又大凡尊卑各有伦等,虽系君臣之际,可论父子之间。上台则君父之官也,东宫则君子之官也。若或品位殊邈,亦可尊卑各申;其如台仪轻重不同,实恐统摄不得。假若轻重虽等,亦须推奖上台。议者又曰:新定合班,最可为准。臣等答曰:近敕合班之位,仆射与东宫三师不曾改移。上件所引故实敕文,当时与今无异,此乃仍旧,不是新条。又议者曰:仆射轻重不同往日。臣等答曰:此官崇重,仪亚三公仪:原作「议」,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上事旧规,典册见在。公参之礼,立朝之仪,见令可知,何曾损减 又议者曰:假如百僚同书一状,必须依次书名。臣等答曰:此议只为表章,独以一人结为衔首;且云『文武百

僚臣某等言』,则是总统文武众官。见有正衙重官,太子宫臣难以为首难:原作「虽」,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若援引依次连书,实又与此不同。又议者云:表首之人近亦曾有三少。臣等答曰:今为在朝见有仆射,表首难定宫臣。历朝典据分明,都来不取,近或重轻颠倒,却引为凭。脱或不论官曹,不取闲剧,不以近尊为重,但只据品而言,则上来班位及于资品,以至仆射出入,今后并各改更。若变旧章,于时何益 臣等今请依唐(正)[贞]元、晋天福故事,以仆射为表首。」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三月,太常博士、通判河南府张佖上言:「伏见西京莅事分司官五日一拜起居表,并集于长寿寺佛殿东南。欲望自今凡西京拜表,并于皇城内正殿前列班。」奏入不报。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二日,车驾北巡。诏都官郎中、直史馆刘蒙叟留京师知宫中名表。
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称贺。旧制,诸军将校与枢密使、内诸司使、副使以下诣长春殿拜表。是岁以戎使在列,故悉就文武班焉。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车驾朝陵,诏著作佐郎、直史馆陈越掌留司名表。
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四日,诏:「自今朝会拜表及听御札批答,如集僧道士众,其应缘起居军员并令立班缘:疑误。。」
七年十一月二日,诏:「西京自今行香拜表,并以知府为班首。」先是,左谏议大夫陈象舆权西京留守司,御史台赵湘以郎中知留府。象舆自以位居湘右,每

行香拜表,辄倨慢不礼,使左右掖而进。上封者言之,故改授象舆分司,而有是命。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仁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请内东门拜表差都知一员跪受传进,从之。
孝宗干道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来年正旦大朝会已降指挥权罢,欲乞是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其从驾官以俟从驾诣德寿宫;不系从驾官拜表讫,先诣德寿宫门外俟迎驾起居。俟皇帝诣德寿宫大次降辇次,报宰执并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殿下立班定。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以俟皇帝升殿;并宰执、文武百僚朝见起居太上皇帝,并如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已降仪注指挥施行。勘会来年正旦文武百僚趁赴文德殿拜表,所有趁赴拜表官并应奉人入出门户,欲乞(休)[依]昨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降指挥,入丽正门,出和宁门,径赴德寿宫立班。」诏从之。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遇百僚称贺拜表等,皇太子已行宫中之礼,与免趁赴立班。」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章 奏

章奏
【宋会要】

章奏条贯。
太宗雍熙二年二月一日,诏曰:「朝廷选用贤能,分膺事任,必资公共,以副忧勤。向者联事同僚,多不连书奏牍。自今并须同书,永为定式。其不合连奏者听之。如事状显然,而同官固执,不共连奏者,当行勘鞫。」先是,帝览诸路转运使副、知州、通判有不连书者,乃下是诏。
淳化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中外所上书疏及面奏事制可者,并须下中书、枢密院、三司,以其事申覆,然后颁行,着为定制。
二年六月十一日,诏:「应奏状有差错者,银台司副都进奏院,令报本处勘当职干系人以闻。」十七日,诏:「都进奏院点检诸州府军监递到奏状,内有揩改脱错洗补不依体式处,送银台司,令本院准前诏施行。」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曰:「国家万务至广,盖先于有司;旧章具存,必求于政府。近日中外官吏不守章程,凡有举行,多称特奉圣旨。鸾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