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得别发接人。如在五百里外者,其送还人就五百里止,却令新任接人于所止处交替。庶几免致重迭费耗,少宽州郡之力。乞附条令,永为定制。」从之。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接 送

接送
【宋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诏:「诸路监司、宪司州县巡历,只许带本司公吏一名、掌管按牍及使令三二名随行,不得与外人交通。余人并于所到州县借差。如敢违戾,令御史台觉察,以违制论。其它监司出巡及通判季点之类,并皆准此。」
四年九月二日,诏:「自今监司、郡守阙到赴行在奏事,未得取索远方人从,候阙近方许计程发遣。」
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应荒歉州县,当专以救荒为务,所有迎新送旧兵卒公吏借请及供张从物之属,所费不赀,自合裁减。乞令旱伤州郡守倅而下迎送,并依近日杨布、钱象祖已得指挥,吏卒供张从物之属并从减省。」从之。
九年正月十三日,上谓辅臣曰:「监司、帅守接送人借请等费用太多。」宰臣王淮等奏:「条格具存,往往巧作名色,全在监司觉察。」上曰:「只为监司自犯法,可令侍从等集议。」于是集议来上曰:「一、监司守倅已依格差接送人从外,又有将带公使钱作随行支用,系是重迭破费,合行禁止。一、人从借请不多,合依格外,书表司等人,近来多是妄作名色,增添借请,及格外差都吏、手分等,每名借请,犒设至多,合行禁止。一、(供)[公]堂供张、什物陈设等多是增添过多,以致科扰行铺,侵耗公库。一任之间,有置两三次者。自今不得再有添置,候得替日,依数

逐一牒公库交纳,不得将带前去,及作名色销破。一、迎接轿乘,多是监司州郡分下所属科率。一、接送如愿乘船者,只合差破官船;如无官船,许和顾乘使,不得折支顾钱。一、合破接官从物,旗帜、挝剑及人从头帽、衣衫之类,只许就界首等候,不许将带出境迎接。一、诸公人违法借兑,并白状批请,已有见行条法及绍兴二十六年指挥,合行申严行下。今措置公人遇节,并经由州县借请,及非时妄作名色犒设之类,亦合禁止。」诏依集议到事理施行。
是岁六月初八日,诏合破接官人从头帽、衣衫之类,许依旧例。
十四年八月八日,令应巡检下土兵并不许差充接送。从广东提刑管鉴请也。以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臣僚言:「伏见诸路监司帅守接送人数,自有定法。今则不然,迎送之际,动以数百辈。如二广、福建、湖南、江西,尤为烦费。乞自今诸路监司、帅守接送人不得过数,借请不得过多,一行从物不令出境。如或过数差人,逗留不即赴上者,仰御史台体访觉察,重作施行。」从之。以上《光宗会要》。
庆元元年六月十九日,监登闻检院张叔振言:「方今之患,莫大于州郡之不富实;州郡之不富实,其弊莫大于将迎之虚费。今州郡将迎,大者千计,少者不下数百人,高牙剑戟之外,不急之物无一不备。一兵而受一人之券,固所当得也,至其差出,则有借给焉,远者几岁,近者数月,以千百人计之,为数(不)[可]见。乞

申严法制,行之诸道,凡将迎之费,一遵令甲,供张之具,务从简省,爱民体国,无以华侈相尚,则郡国其有瘳矣。」从之。
嘉泰四年六月十九日,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傅伯成言:「蜀之州郡,迎新送故,地有远近,涂有川陆。乘舟则省吏卒,遵陆则舍舟船,皆适于用而已,非可私其费也。臣访闻州郡将迎之际,费既不赀,及其去也,未尝赴中都而破吏卒浙西之借请,未尝下荆江而破舟舰浙西之顾钱。乞特降指挥,除在任被召合破送还人船至临安外,余止许计其所居之程差顾人船,亦各随其水陆之便。其虚作远地名色,多破官帑,归于私家者,令监司按劾,并与当职官坐之。」从之。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监司守倅到罢迎送,合破吏卒从物,各有条例。日来所在州军例外过有差置吏卒借请,殊无限制,理合禁约。」诏令诸路帅司、四川制置司、二广经略司自今降指挥到日,日下取会所部州军见今所破从物吏卒并借请实数,攒类成册,保明申尚书省。
六月十一日,诏:「诸路监司并本司属官凡是迎送从物,各从逐司支公使库钱应办,不得行下州县。诸州知州、通判、幕职等官迎送从物,并从本州岛支公使库钱置造。县令、簿尉从物令本县支系省钱制造,知县不得过一百贯,佐官以下不得过五十贯,并不得科之乡司。更敢妄作名色,科扰百姓,许民户越诉。」福建提刑朱思远《便民五事》内言:「知县迎接,科率乡

书吏贴。」故有是诏。以上《宁宗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五 官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五

官仪制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九月十二日,诏曰:「国家职位肇分,轨仪有序,冀等威之斯辨,在品式之惟明。矧着位之庶官,及内司之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