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是古寿山寺,最为胜迹,昨因造观,摽占三分之二。缘当州司有天庆观司:疑当作「已」。,乞将观地依旧创寿山寺,余材木添修当州南山妙胜院。况本院有天水池,乃国家郡望,寔宜崇饰。」诏从之,其妙胜院内天水池令常爱护。
八年八月,诏:「如闻都州天庆观及寺院有在城外者都:疑当作「诸」。,官吏节序朝拜或国忌行香,绝早开门,妨废管辖。今后都监、监押、巡检军员等不赴朝拜行香。」
庆历二年闰九月,除诸州军天庆观所赐田税。
皇佑三年八月十四日,诏:「真州天庆观先赐到两庄田土,后来给与长芦崇福禅院充常住。宜令本路转运司给还本观。」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八日,臣寮言:「天下州军天庆观圣祖像有系泥塑者,并令合属计置,改充漆布塑像,物料工直至(至)置造银花瓶并
以系省钱充。殿牌皆以金字。其余务在严洁恭肃,以称尊祖钦崇之意。」从之。
大观元年四月十六日,礼部言:「修立诸天庆观金宝牌、圣祖殿供养之物,轮知事道士一人主守。满一年无旷失,听度系帐道童一人;如有旷失,即差人承替,别理年限。」从之。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日,诏天下知州、军、监等:应天庆观每年特赐紫衣一道。
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大名府天庆观殿宇,令大名府路安抚使姚佑修建,转运司应副,什物令后苑依制造御前生活所制造。」从佑请也。
十一月十八日,中书舍人陆

蕴言:「诸州天庆观兴建岁久,及圣祖殿率多(损)[敝]陋损坏,乞量赐度牒,随宜增葺。」诏诸路转运司各具本路州军天庆观合修葺处申尚书省。
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县官吏每遇朝拜天庆观,并先诣昊天玉皇上帝殿,次诣圣祖殿。」
宣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诏诸州天庆观今后不许建置祠堂。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诏诸路天庆观行香朝拜,今后止许于正三门外上下马。
光尧皇帝绍兴七年闰十月二十四日,臣僚言:「伏 四月二日指挥,太庙殿宇可赐临安府充圣祖殿。臣恭惟本(庙)[朝]推尊圣祖,肇自祥符,止于天庆观建置殿宇奉安,以示一时崇奉之仪。仁宗纂承以来,五圣百年,踵行不易。惟临安府天庆观圣祖圣像并殿宇,顷因兵火烧毁,若因旧修立,宜无不可。今来乃赐太庙以为圣祖殿,在理寔有未安。乞断自宸衷,追还成命。」从之。
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本朝典故,内大中祥符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圣祖降于延恩殿,于圣祖坐西斜设六位。天尊就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后坐。详定所言:请以玉清昭应宫后殿为圣祖正殿,金铜铸圣像,西斜设六位侍从,一如延恩殿所见之仪,仍增金童玉女。诏天下州、军、府、监并于天庆观置圣祖殿,其尊像、侍从令玉清昭应宫立式。详定所言:其六位仙官,望令编修道藏所添入醮位,及于圣祖殿设像,仍令玉清昭应宫并圣祖画像同降诸路。从之。又录到《圣祖九(司)[天]司命保生天尊降临记》,照得天尊冠簪衣服如道像中元始天尊。有六人,皆秉玉珪。其中四人冠类天尊冠,无起云紫,衣服亦同;二人冠通天冠,服绛袍。天尊就坐,六人躬揖天尊就坐。天尊坐侧有四真人,二童子分东西侍立,侍坐者各有一童子。本寺今欲依制度,并所设次序塑像,令诸路州军随宜措置施行,不得夤缘搔扰。」诏依。先是右朝请大夫、知濠州周绂(诏)[奏]:诸州天庆观圣祖殿神御位次多或不同,有失崇奉之意,乞下礼院讲究元本制度。至是条具行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集禧观〕

〔集禧观〕

集禧观,旧曰会灵。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诏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等就南熏门内奉节、至远三营地,及填干池之西偏建观,以奉五岳帝。又命内侍邓守恩监修。仍作保康门于朱雀门之东,又作延安、安国二桥,南辟街与观北门相直。
七年九月,诏名观曰会灵,东西门曰左、右嘉应,后门曰昭福,献殿曰延真,灵宝天尊殿曰崇元,齐殿曰祝禧。其月十九日,上梁,命宗室宰臣观之,许士庶观看三日,赐百官休一日。
八年四月,修景灵宫使丁谓言:会灵观颂、记及延真殿五岳殿额,乞御制、御书,从之。
五月,诏会灵观池以凝祥为名,园以奉灵为名。即旧池也,又导惠民河注之。
十一月十日,御书殿额,自正阳门设仪仗、僧道威仪,教坊作乐,迎导赴观。又许士庶烧香三日,赐文武百官假一日。
十一日,奉安尊像,挂额,车驾幸观焚香,宴从臣于祝禧殿。复诣凝祥池观醮殿修盖,太祖所建池殿旧址也,真宗令增崇之,至是而成。赐工人役徒缗帛有差。初欲与景灵宫同日上梁,帝以崇奉之礼不可略也,遂令先后异日。
十二月,命丁谓斋宿会灵观五殿,建为民祈福道场。每季皆准此,着为定式。
袍,辇如本观。修宫使已下拜起居,前导赴三门道场焚香,如常仪,从官陪位。次诣东岳殿。陪位官班定,修宫使奏请皇帝赴殿焚香,即前导至东阶上褥位,请皇帝再拜,从官皆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