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十二月六日,诏罢印造赐崇宁寺经。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武冈军言:乞诏令天下天宁寺并依旧给元赐田土,并免纳苗税。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通元观

通元观

宣和五年三月十八日,徽州言:「婺源县有洞灵观,本有洞三所,祈求必应。自唐中和间,有开山道士郑全福升仙之地。见管殿一,房廊共一百余区,奉三清功德四十尊。」诏赐通元(馆)[观]为额。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妙元观

妙元观
建炎二年二月十四〔日〕,江南东路转运司言:「饶州德兴县妙元观,宣和二年改为神霄宫下院。今准 赦罢神霄宫,乞还旧名。」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 祠宫观 天庆观

天庆观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诏曰:「朕钦崇至德,诞锡元符。率土溥天,冀福祥之咸被;灵坛仙观,俾兴作以攸宜。庶敦清净之风,永洽淳熙之化。应天下州、府、军、监、关、县有全无宫观处,择空闲官地,以官钱及工匠建道观一,以天庆观为额。若百姓愿舍地及就官地备财修者亦听。」
五年闰十月,诏于新建观置圣祖殿,以官物充。殿内尊像及侍从令玉清昭应宫具仪式降付。
六年正月,知雄州李允则言:「州无道观,以己俸创北极殿,蒙赐列真观额。近奉诏盖天庆观,当州别无地位,遂就列真观醮设。今又令修圣祖殿,已于观北置得空地。缘本观未有三清、玉皇殿,今欲盖造,未知圣祖殿合在三清殿前后,乞降式样,仍改赐天庆(额)[观]为额。」诏从之,仍下详定。学士院准道藏所奏,定三清为上,玉皇次之,圣祖又次之,北极又次之。凡醮告(清)[青]词并依此次序。今雄州殿宇欲依此。兼虑诸州天庆观未并有三清、玉皇殿处,如各建,即依此;若未 造,但据殿宇依此设位。从之。
十二月,知处州张若谷言:「奉诏修圣祖殿,未蒙降到圣像、部像。又 ,旧有轩辕庙处并议修崇。当州仙都山轩辕皇帝祠宫已重修正殿,及添部从。窃闻皇帝得六相而天下治,命蚩尤明天道,太常察地利,青龙辨东方,祝融辨南方,大封辨西方,后土辨北方。又 御札,有六人躬揖天尊就坐。以臣参详,必当时六相。按唐天宝六年敕,三皇五帝各有配享,惟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后土配,其余蚩尤、太常、青龙、大封各未有配。以臣愚见,乞于黄帝殿内安六大相塑像,并加谥号,增入醮位。」事下详定所参议,且乞所以加谥号。「伏缘神灵之事,不可备知,恐难执据。今请添入设醮六位,及于殿内安塑像。望令玉清昭应宫与圣祖样同诏下。」从之。是年,以朝谒太清宫,诏亳州、应天府圣祖殿,自京造像,往彼奉安,及车驾至,皆诣殿朝拜。
七年,诏南京天庆观圣祖殿宜号鸿庆宫,仍设太祖、太宗像,西京亦曰天庆观。南京复别置鸿庆宫,而天庆观仍旧,惟不改圣祖像。其后定令:诸州给闲田供斋厨,藩镇十顷,余州七顷或五顷。
八年正月,礼仪院言:「诸路天庆观圣祖殿,其转运司、提点刑狱官巡历所到,并穿执烧芗。长吏以下除天庆观天贶、先天降圣节、冬至、三元日率州城内命官齐赴朝拜,每到任、得替,并先诣观朝谒及辞。若观内有三清、玉皇、圣祖、北极殿,并依次第列班朝拜,知州升殿烧香讫,归位,再拜。若圣像不在本殿塑造,即候了日,选吉日具道门威仪,官员穿执迎引奉安。公私人入觐瞻礼,茹(晕)[荤]食者不得升殿。」从之。
三月,江南转运使曹谷言:「天庆观圣祖殿将成,虑臣僚不知道家典礼,

每因朝谒,多入正门驰骤,乞并令门外下马。」从之。
闰六月,礼仪院请令天庆观立石,刻建置 文、事迹,及于碑阴刻官位。定到纸样付诸路,候刻了,打本进纳。从之。
天禧元年五月一日,礼仪院言:「诸州天庆观常须清洁,止绝闲杂人出入,勾当事官员、使臣不得于观内安下。每遇五节、三元、正冬、寒食,许士庶入观烧香瞻礼,不得升殿。凡有道场设醮,并令本观道士铺排供养香火,不得令诸色人升殿。官员使臣不得乘马入门,先行私礼,将至门,禁呵止;如升殿朝拜,并具袍笏,不得挟从人上殿,及制作名目入观聚会饮宴。如有士庶施钱就观斋醮,除不得于国家起建道场处排设外,并许稳便铺设供养次第,即不得与朝廷所降数同,毋得过百二十分者。长吏常令检视完葺,即不得别乞添造。旧观宇俯墉街市,丧葬之具并须取路回避,不得观前经过。」并从之。
二十日,知明州刘绰言:「诸州天庆观圣祖殿请自今长吏以下每到任、得替,洎朔望,并斋洁,亲诣朝谒及辞。」从之。
二年五月,知陈州冯拯言:「当州建天庆观工毕,望下道录院选道流一人住持,仍于本州岛户绝或逃田内给充常住。」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九月,知秦州陈尧咨言:「秦州城中右道观名紫极宫,后为天庆观,置殿奉安圣祖像。近又奉诏于城北更修天庆观,亦有圣祖殿。其城北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