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愿便行依时送纳,资助国用。」诏降 奖谕,依已降赦文放免。上咤宣谕臣曰:「中原遗民么咤暴敛,肆赦之初,特予蠲免三年。虽人心喜于来归,诚意乐输,然斯民乍出涂炭,尤当功恤。兼赦文之信,岂可复渝 宜降诏奖谕,依赦蠲免。」 九年五月一日,应天府路转运司言:「亳州谯县诸乡税户陈达等一百三人,伏
二十六日,诏河南诸路新复州军上供钱、帛、斛斗及土贡物色,及大礼进奉银、绢,并放免三年。
八月十四日,三省言:「给事中苏符言符:原作「苻」据《建炎要录》卷一三一改。:「已分屯吴玠军马,乞罢免四川对籴米脚钱等。」上曰:「四川自兵兴以来,横敛既多,民不堪命。可令胡世将、张深相度蠲减,以纾民力。」
九月六日,楼照言:「川陕既分屯人马,已将自军兴以来创生科赋悉行蠲免,凡八十余万贯石。」上曰:「四川么屯大兵,不无科须。今故地归复,兵各分遣,得以减罢,遂可爱养民力矣。」上欣喜见于色。
十年闰六月十五日,诏顺昌府民间租税,先降赦已放三年,更予放免二年。
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令广南东、西路安抚、转运司取见寔经盗贼残[破]去处,特予蠲免今年夏、秋二税。应已前拖欠税租,并权住催。
五月九日,户部言:「舒州经残破两县人户,予免税租二年。其余诸县经惊扰逃避人户,予免一年。」从之。
十三日,户部言:「真州今年合发一半上供有额钱物,欲依通、泰州例更予权行放免权行放免:原作「权放行免」,据文意乙。。」从之。
二十六日,诏:「安丰军并属县各系极边,大兵往来蹂践至极去处,绍兴十二年合发进奉天申节银五百两,特予蠲免。」
二十七日,户部言:「庐州收诸司并经制有额无额上供钱物,及激赏、头子等钱,除已降指挥予免年限外,乞更予展免一年。」从之。
二十八日,户部言:「荆南绍兴十年每年合发钱物、米斛,欲更予放

免一年,自绍兴十一年为始,计置桩管。」从之。
六月九日,随州言,本州岛合发年额上供钱物乞行蠲免。诏更展免一年。
七月五日,荆湖北路安抚使司参议官丘奂言:「荆南上供米斛,欲乞且依前来例阁免三五年,候百姓归业渐有税赋,依数送纳。」诏更予放免一年。
十三年二月十七日,权发遣光州田邦直言:「本州岛合发诸司及上供钱物、疋帛、斛斗,并经总无额、激赏、头子钱,并禁军缺额请给钱粮等,乞候户口增羡、起理税租日起发。」更予展免一年「更」字前疑脱一「诏」字。。
七月十一日,上谓秦桧曰:「朕尝与卿等说,候国用足日,蠲免租赋,少宽民力。前日咤卿兄朝辞,亦议及此。卿兄累典郡,颇熟于民事,朕以谓若一 除放,又恐用度不足,可将第三等以下蠲免,如浙西以驻跸之么,民间应付不易,临安府尤甚。可令户部契勘第三等已下一路共若干数,且放得一料,庶几贫民下户寔受其赐。」
十七日,三省言:「户部具到浙西第五等人户丁盐钱合纳见钱一半,多有拖欠,第三等以下人户数目最众。缘上户多是分作小户,难以一 放免。若只蠲放丁盐钱、则实惠正及下户。」上曰:「甚好。此钱不惟下户难出,民间所以不举子,盖亦咤是。朝廷法禁非不严,终不能绝其本,乃在于此。」
十四年二月八日,上谕辅臣曰:「民间积欠有可免者,即亦当量予减放,使寔惠及民。比年以来,边事宁息,民间并无科敛,人情想见欢喜,数年之后,当渐富庶。」秦桧曰:「诸州自来申奏乞免放积欠者,多是十数年前登带拖欠,或非正数,州郡各自陈乞,遂其私意,惠泽不均。臣等欲令户部取见诸路数目,条具奏闻,有可蠲免者,即予之免,庶使德泽周免。」上曰:「甚好。朕顷年曾在山东、河北,备知民间利病。如官司寻常将人吏枷锢,令下乡催科,奸吏以此为名,愈更搔扰,倍有所获,适中其计耳。」
十二日,诏:「江、浙等路绍兴八年以前拖欠未起应干诸色钱物等,皆是积年登带数目,无可催理。可并特予蠲放,仍日下销簿落籍。」
十五日,上谕辅臣曰:「近见陈刚中奏减免民间科须数目不少,朕闻之颇喜。自是四川之民当少苏矣。」
三月四日,三省言诸路未发上供钱、粮等诸:原作「路」,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一改。。上曰:「浙江、荆湖等路积年拖欠上供钱物、米斛,皆系登带虚数。可将绍兴九年、十年未起诸色钱物、绍兴十年以前拖欠上供米斛,并除形势并第二等以上人户未纳数外,余并特予蠲放。州县官吏奉行违戾,许人户越诉。」
十月二十二日,诏:「永、道、郴州、桂阳监及衡州茶陵县民户于二税之外,尚循马氏旧法,别有添纳,可将逐州县丁身钱、绢、米麦并予除放。」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荆湖南路转运判官李绍祖言:「访闻州县官吏往往将递年积欠已应除放之数,别作名目,或谓之月计,或谓之解州,或

折见钱,或催本色,令耆保正长按月认纳,至有将所失税租科拨与逐县令佐,使之自取以充月俸。伏望戒 监司、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