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直剩员六人,候本界纳足日,令提点仓场所探减一员,只留守支,并三年理为一任,五年以上理为两任。其减罢人,如及二年以上,理一任。京朝官仍与先次,使臣免短使并近地差遣;不及二年,并与近地差遣,仍理元到院月日。」从之。
八年六月二十三日,都提举市易司言:「城南并新置炭场,自来受纳石塘河纲炭,并支遣抽税,系提点仓场所管辖。石唐河纲运既以废罢,年计炭数纳税,又从本司管认抽税。官炭与商税事体一般,合隶本司,别无干系提点仓场所事节。欲乞拨隶本司管辖,监官仍从奉举。」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增钱市炭

增钱市炭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诏:「饶州岁市炭,秤为十,自今秤增三钱。」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抽税箔场

抽税箔场
【宋会要】

京东抽税箔场,在崇善坊,建隆元年置。掌抽筭汴河、惠民河商贩 箔、芦席、蒲蔺席,以给内外之用。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内三班充。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麦 『HTK』埸

麦 『HTK』埸


场在嘉庆坊,掌受京畿诸县夏租 ,以三班人监。
真宗景德二年八月,诏:「麦 场今后支遣破万,交与下次界分,内凭由各认界分,开坐已支未支数目,收掠入帐结绝。」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事材场

事材场
【宋会要】

事材场,太平兴国七年置,在开仁坊堂。度材朴斲,以给营缮。以诸司使、副使、合门祗候、内侍四人监,领匠一千六百五十三人、杂役三百四人。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退材场

退材场
退材场,掌授京城内外废退材木,抡择以给营造、什器及樵薪之用。太平兴国七年置,景德三年省。(盖)[监]官令事材场兼掌。
太宗雍熙二年十一月,诏事材场八作司匠每月给假一日请粮。
淳化四年十月,诏事材场木 每月一散工匠。
真宗景德四年十月,诏事材埸杂役军士不得差诸处占役。如传宣指抽者,再令本场相度,功毕立便抽归。
天禧三年,三司言:「事材场最处重难,其专、副每月请给直钱二千。欲据本场见勾当并今后新旧专、副,乞支与三千。得替日,(后)[复]依旧例支,次第等候守给支遣漏底,勘会别无少欠官物,即与见职名上与转一资。」从之。
仁宗天圣四年四月,诏:「事材场自今诸处抽差人匠外役,并令本场将第一等至第三等工匠相兼品配差拨,更不得定名抽取。」
七年十月,提举司言:「西造舡务人匠,自停废修舡场,即今人匠拨入事材场,相兼事造熟材。如打造舟舡,本场依例供应。见今名籍、请受,并属步军司,其逐日差使工役去处,却系事材场。欲乞割属本场管系,只以见管人数名目为额差使,更不属步军司管辖。」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草料场

草料场
【宋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八月五日,户部尚书黄叔敖言:「省仓草料场每日支遣、卸纳粮斛、草料浩澣。昨在京日,司农寺日轮少丞一员点检按察,本处公人并纲运杖以下罪,并勘断,其余牒送所属施行。以此人稍知畏。缘军兴及罢司农寺后来,更无轮官按察,易生奸弊。伏望详酌,比附在京日,从本部轮差郎官一员,将带人吏各不妨本职,前去点检巡按。其合用杖直、狱子,于仁和、钱塘两县轮差,每十日一替。」从之。
十二月三十日,诏草场、省仓草料场火禁,并依皇城法。
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诏:「草料场监门官任满,能搜检无透漏官物,比本场监官减半推赏;武臣依四年法比折。」以本场援省仓例申请,司农寺寻行下南、北东仓取会。据逐处申,监官任满,减三年磨勘;监门官任内能搜检无透漏官物,比监官减半推赏。」今来草料场所申监门官乞推赏,即未有立定推赏指挥。故有是命。
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殿前、马、步军司诸军官马合支干草月分,可令户部自二十六年为始,就行在草场全支本色,更不折钱。」
孝宗干道九年六月十四日,户部言:「行在草料场专、副,系主持给纳官物事务稍劳,遇有阙日,从本部下临安府,将籍定正额衙前从本部点差上名人前云执役,依例支破请给,以二年为界。界满无绾系遗阙,与减一年磨勘施行。」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四 杂卖场

杂卖场
【宋会要】

杂卖场,旧在利仁坊,后徙崇明门外。掌受内外币余之物币:原作「弊」,据《宋史》卷一六五改。,以出货之。景德四年置。又雍熙四年置积尺剜子库,掌收裁造院余帛,计置以备准折之用,大中祥符元年并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