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每恤盖民,务均舆赋,或有灾沴,即与蠲除。盖欲惠贫下之民,岂复以多少为限 自今诸州民诉水旱二十亩以下者,仍令检勘。」先是,澶州言,民诉水旱二十亩已下,请不在检视之限么。太宗以贫民当恤之,故有是诏。
淳化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开封府管内人户,近为雨水害及田苒,已分遣朝臣、使臣与令、佐体量通检,虑人户未得尽知,及有迟滞,宜令差去京朝官使臣及令、佐等详前降敕命,疾速通检,具分数以闻,当议特与

除放。」
五年正月,知郑州何昌龄上言:「诸州逃民,非实流亡,皆规免租税,与邻里相囊橐为奸尔,愿一切检责之。」诏从其请,仍令先按郑、怀及磁、相等数郡。昌龄所至,凡民十家为保,一室逃,即均其税于九家;二室、三室逃,亦均其税,乡里不得诉,州县不得蠲其租。民被其害害:原作「灾」,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改。,皆逃去,无敢言者。既毕,昌龄又请按他部。时当中春,帝以农事方兴,重为劳扰,罢之。遣昌龄还里所。九月,命大理寺丞许洞等八人分诣宋、亳、陈、颍颍:原作「颖」,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元丰九域志》卷一改。、泗、寿、邓、蔡等州按行民田,有被水潦为害,及种莳不及处,并蠲其租。
至道元年九月,遣殿中丞王用和等十四人,分诣开封府诸县检勘逃户田土诸: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补。。
二年四月,开封府诸县民诉旱,命开封府判官给事中杨徽之等三人、刑部郎中直昭文餐韩授等五人,分路体量。
六月,帝谓宰相曰:「自今开封府诸路检田,当选京朝官干事者,勿复差本府官属。」
真宗天禧二年十月,诏:「自今差官检勘逃户并灾伤民田,令三司写造奏帐式二本,一付检校田官,一送诸道州、府、军、监」。
四年八月,诏:「京东、西、河北诸州军经水田苒蠲减税赋,更不覆检。」
干兴元年二月,开封府言:「开封等十六县逃移人户甚多,近得雨泽,日望耕种,欲于邻近县分差令、佐更互覆检。」诏特免覆检,今后不得为例。
仁宗景佑二年十月十三日,中书门下言:「《编敕》:人户披诉灾伤田段,各留苒色根槎,未经检覆,不得耕 改

种。虑妨人户及时耕种,今后人户诉灾伤,只于逐段田头留三两步苒色根槎准备检覆,任便改种。故作弊幸州县,检覆官严切觉察,不在检放之限。」先是,诉灾者未得改耕,待官检定,方听耕耨。民苦种莳失时,重以失所,故诏革之。
至和三年六月,诏京东、西、荆湖等路被水灾处,速差官体量减放,税赋或倚阁,更不覆检。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六月十二日,诏定诸请买荒废地土已经开垦并增修池塘、堤岸之类堤:原作「提」,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二改。,却有诸般词讼但合断归后人者,并官为检计用过功价,酬还前人,其增盖舍屋、栽种竹木之类,亦偿其直;愿拆伐者听。
三年三月,同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言渭城下至秦州缘河有良田万顷,乞钱兴治。言者谓其不实,夺韶一官。既而委本路按验,言有四千余顷,乃还其官,而并从其所请。
五月二十八日,诏:「访闻恩、冀、莫、雄、沧州、永静军、信安、保定、干宁军自夏灾伤,其令本路转运副使王广廉、勾当公事孔嗣宗分行体量检放田税,仍多方赈济饥民,无令失所。」
六年七月十九日,枢密都承旨曾孝宽言:「乞下河北监牧司差官点定牧地佃户被水灾者田,蠲其租。」诏令转运、监牧司各选官一员牧:原无,据《长编》卷二四六、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二补。,同依公检放。
十年十一月,新差知蔡州高赋言:「体问得本州岛有系官并人户功占无税荒闲田土不少,兼有水利可兴,欲望详臣到任后,依唐州例,晓谕人户,渐行检括。」从之。
元丰元

年八月六日,诏:「河北转运司体量被水户,灾伤及七分,蠲其税;不及七分者,并检覆。」
四年七月七日,前河北转运判官吕大忠言:「天下二税,有司检放灾伤,执守谬例,每岁侥幸而免者无虑三二百万,其余水旱蠲、阁,类多失实。民披诉灾伤状披:《长编》卷三一四作「投」,疑误。,多不依公式,诸县不点检,所差官不依编敕起离月日程限,托故辞避。乞详定立法。」中书户房言:「《熙宁编敕》约束详尽,欲申明行下。」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四日,三省言:「开封府、诸路灾伤,转运提点刑狱官并据本路灾伤州县分定,亲诣检校。」从之。
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诏:「两浙路钤辖、转运、提刑及苏湖等五州,令各具逐州水灾所及与高田无水、及水退可耕之地各几何,具实以闻。」从殿中侍御史杨畏请么。
绍圣二年十月十九日,侍御史翟思言:「酸枣、封丘两县民诣台陈诉,户下田旱,诣县乞行检放,县不为受理,反决妄诉。请下府界选官同本县官长周行检视,如民田实荒,即当蠲放。」诏府界提点司选差官体量以闻。
徽宗大蹑三年九月六日,诏:「东南路比闻例有灾伤,斛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