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隶岭南。今已身故,忠义可悯。」诏赵果特兴一子下州文学。
二十三日,直徽献阁、权知庐州赵善俊言:「得旨,庐州建康府屯田官兵并罢,令归正人请。如数少,募人租种,其田并极膏腴,虑官吏士人冒名请佃,欲望特降睿旨,官吏、士人不许冒名承佃外,专一均给归正流移等人耕垦,庶几绝冒滥之弊。」从之。
八月二日,權發遣安豐軍高 政言:「归正人除给田耕种外,有一百五十七户并借补官资,二十四人既乏营生,(人)[又]无私田,是致不能自存。今措置,未有处业之人,人户给田五十亩、牛一头、 耙农具之属,仍就行在择借补官资一人为首而统率之。户大约以六七十千为率。伏望给降钱会二万贯,付臣措置施行。」从之。
九月八日,权户部尚书杨倓等言:「沿边人自北来归,即与两淮归正事体同。今欲一例给田耕种,依已行之制,更展免税役三年。」从之。
二十二日,归正人王兴伪造虏地黄敕等,冒换本朝官资差遣。刑部约法,比附诈冒荫补,徒三年。上曰:「归正

人抚之不为不厚,虽伪造虏中文字,然已行用冒取官钱,岂宜轻贷,配隶新州。」
十月一日,中书门下省勘会:「归朝选人循资改官,已有定制。缘归正选人未有该述」。诏归正选人并依归明、归朝人绍兴五年十一月敕旨施行。
五日,枢密院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依旨添差四任。子孙后因奏补,或致仕恩泽补授名目,即不得添差。其间或父祖亡殁,顿失俸给,理在优恤。」诏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年十五以上,随父祖同归正子孙,因奏荐或致仕补名目人,如父祖亡殁,与放行添差两次,余人参选注授。」
二十七日,兵部言:「去年八月,诏本州岛所管归正副尉、下班祗应与吏部四选,通立员额。今吏部武节郎丁逵等称浙东西员足,乞依旧〔差〕注从便之所。本部所掌副尉下班祗应,亦一例有陈。契勘昨所立员额大狭,以致差注不给。若许一切从便,必兢往近便郡,岂无偏重之弊。欲乞以归正、归附副尉、下班祗应,立定员额,帅府节镇二人,余州一人,从本部准除差拨一次。」从之,仍令吏部照兵部措置一体立额。
十一月二十六日,枢密使、四川宣抚使王炎言:「右承奉郎监潭州南岳庙曹伟明先因陷虏,收藏本朝告札,不受伪命。至军兴归朝,备见忠义。今伟明乞添(州)[差]凤州推官,望从其请。」诏可。
十二月九日,四川安抚使司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无差遣及身故之家,依建炎四年之制,计口给以钱米。昨军兴,前宣抚吴璘随宜措置,别立支例,今四十余家散处四川,若遽裁损,虑失初招徕之意。欲更支五年,限满,一依旧例。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人,岁月诚深,宜罢。」诏从之,限满,照建炎四年九月、绍兴三年六月敕旨,州不得过十户,户不得过五口,一等计口,支给养济。
十月,权京西运判张栋言:「两淮归正人所耕田,州县撮收课子特蠲,仍更展免三年。窃详京西沿边与两淮同,亦乞展免三年。昨有旨,归正人许随便占田,表立顷亩为永业。沿边闲田甚多,恐州县违理抑遏,望申严禁止,即有骡马、舟船及能工作技艺等人,乞并免役。」从之。
同日,权京西运判张栋言:「归正人已经十年,虽有善于营运成立家赀者,其间岂无鳏寡孤独饥寒不能自存之人。欲乞五家为保,五保为一甲,贫可矜者,许甲头保明,白官验实,人支米一升,候稍充给止。」户部看详:结甲支米,不指所欲用。若依所陈,即当以常平义仓,及不见以何时起止,乞下京西常平司契勘列具施行。从之。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下:原无。按前卷署作「归正上」,据例补。
【宋会要】
干道元年闰正月四日按前卷已载干道事,此卷又载干道事,年代相重,当是《大典》原所分类目不同,《辑稿》失录原目。,诏襄阳府归〔正〕忠义首领杨大同、荀琛等三十余人下京西、湖北逐司特再任一次。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大同等向立功归正,忠义显著,理宜优恤也。
二月十五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归正人见任添差不厘务差遣,朝廷与之廪禄,不任以事,盖欲优之也。其间有怀材抱艺思欲自奋者,不无遗逸滞淹之叹,欲乞所在州军归正添差不厘务官,自钤辖路分以下,许臣选择,量材器任,仍不妨所居职,贵人无遗才,事无不济。」从之。
二十一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近旨措置宽恤民力,欲将凡归正有官无差遣未经四任添差人在本路居止者,许列上与添差一次。年老贫乏鳏寡不自存之人,亦许勘量,分送本路次边丰实州军,并以人口等第支散钱米。依元旨,令本州岛以桩留撮收三分课子给。」从之。
三月十二日,诏诸军归正忠义累重计口添支之人,特更展支一年。
七月二十八日,臣僚言:「近年以来,四方州郡无有远迩,例皆穷匮,不能枝梧。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从便指射郡注授差遣,未曾立额。乞下吏部立定员额施行。」吏部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