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司增收(袋)[贷]息钱内支。」上曰:「甚善。」子寅时权知泰州,措置两淮官田。
五月二十八日,枢密院言:「勘会已降指挥,除奏补及诸色出身人并于所历考任内须实历州县职事,或诸司官属一任二考,方许通理前后关升,注拟亲民窠阙。其归朝、归正之人未有该载。」诏归朝、归正之人依自来关升资格施行。
六月一日,建康府驻札

御前诸军都统制李舜举言:「近被旨,内外诸军除合用将佐,差置,余剩差将佐之属,即日并罢。归正忠义、北军统领将官并沿淮巡检、屯田等官萧整等八十员,并不干预军事,若一例令罢,恐失抚恤之意。欲且令依旧,自今更不别差。」从之。
九日,吏部言:「南郊赦书:归正、归朝官并与通本朝及伪地补授年月照应年限,放行荫补。今欲照应绍兴三十一年已经虏地曾历三任,比附本朝曾经(开)[关]升亲民资序人注授差遣之制,理作(开)[关]升,遇赦放行荫补。归正官武功至武翼郎,虏地不曾经三任已上差遣,又不曾经本朝(开)[关]升亲民资序,及自转武翼郎后,正该一遇大礼,所乞荫补,难以依行。」从之。
十三日,秘书少监兼权兵部侍郎周必大言:「日据归正并曾从军下班祗应年七十以上人陈求添差。缘宣和旧法,一例不行。详宣和前未有归正及拣汰离军之人,止谓在班年及七十,即与今日优恤。归正及从军人事不相准。欲望将归正并曾经从军拣汰下班祗应年七十以上人,依大小使臣及校副尉见条放行,注授添差,庶几有以激劝忠义。」从之。
八月十八日,吏部言:「归朝官每州添差六员,间远州郡多不指授。欲令归正人借使归朝官阙,以三分为率,借一分差一次。」从之。
同日,吏部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之人添差,即无立定员数,多寡不均。欲令吏部四选、兵部通立员额,差注帅府三人,节镇二人,余州一人,各选置籍榜示,关会拟注。」从之。
同日,吏部言:「旧旨:归朝官每州不得踰六员。欲将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副尉、下班祗应,于归朝官阙借使一员,止令副尉、下班祗应权通差一次。」从之。
十二月三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军府事蒋芾言:「右宣义郎添差通判绍兴府王德诚身(仕)故。德诚绍兴三十一年首先归正,今男女弱小,素无生理。依干道六年赦书,月赡常平钱米,止得一年,恐未能上副朝廷存恤远来归正之意。窃见王德诚累献文字,方略可采,蒙圣慈循资,继又改秩,与寻常归正格体有别。欲月给王德诚家钱米接济,候儿孙长成罢给,庶不失所,亦使远人有以激劝。」从之。
八年三月十三日,诏永免文解袭庆府进士徐中夷,令赴特奏名试。以中夷系归正人,两经省试年分,法当特恩也。
十六日,诏南京免解进士宋翊特令赴特奏名试。翊在虏地当得解,后归朝明,累乞赴今试,礼部方特〔奏〕其事。翊自言已请六举,而有是命。
二十一日,诏诸军见管归正忠义累重计口添支之人,更展支一年。
同日,归正车寔特补正两资,陈进特转两资。以二人干事忠劳,所乞换补虽稽限,特命之。
二十三日,诏特奏名进士徐中夷、刘之华、宋翊、顾之古、 之各系归正,依归明人子孙条例升等。


四月十五日,湖北常平司言:「鄂州有绍兴十一年至建炎年归正人,年深各已乐业,有同土著。今乃欲同三十一年以后归正人指赦书求廪给,虑难以从。」诏绍兴三十年以后归正人,照赦文赈济。
六月五日,诏:「两淮归正人所耕田土,州县撮收课子,特与蠲放,仍更展免税役三年。其见在淮南居住校尉以下名目归正人,令帅司、监司索见人数,保明以闻,各随名目高下添差近里州军,听候使唤。」
十四日,诏大理寺簿薛季宣等:安丰军、寿春安丰等县(开)[闲]田共拨一百八十七顷三亩,给(赴)[付]归正人二百十七户为业。开耕自干道九年始,通免课子十年。
二十四日,权发遣和州胡与可言:「和州屯田庄昨被旨,(招)召归正人耕种。下马监一庄,给归正林本(言)[等]七十六户。依淮南运判吕企中建请,佃客六分,官得四分。窃详林本等远来归正,无家可归。欲望惠利全免三五年,庶仰称朝廷优恤之意。」诏免三年。吕企中奏请屯田已见。
七月三日,上语辅臣曰:「归正人元旨许添差三任。如已经三任,别无生理,必致狼狈,更差一任。」
八日,武节〔郎〕丁逵等言各系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依干道六年十一月赦恩,当添差一次。缘即今两淛、江东西并差足,止余二广,累重难挈,乞依旧从便注授一任。从之。
十四日,直徽献阁、权知庐州、主管淮西安抚司公事、兼提〔举〕措置屯田赵善俊言:「朝廷顷者修复旧制,分兵屯田,诚为至计。然有甚不可者。臣请罢屯田,以归正人居之。」诏庐州见差建康军官兵屯田并罢,田佃牛具等,令赵善俊尽数收籍,许归正人请佃。
十八日,三省、枢密院勘会:「军器监丞赵果于绍兴二十七年结约忠义石庆威等,远赴朝廷,陈献虏情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