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少移那前去金州屯驻。仍于兴元府别行递攒两将军马同老小前去洋州屯泊,缓急应援金州使唤外,所有郭谌等先差

马军二千五百人见在郢州,任天锡马军五百人见在荆南出戍。照得吴拱先带军马三千二百人同老小前去襄阳府屯驻,后来依数招填。欲乞将荆南、郢州出戍军马家小,下总领所差拨舟舡,津发前去就粮屯驻,庶几老小团聚安帖,防托荆襄边面。」从之。
二十六日,诏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昨差拨镇江府驻札御前右军官兵三千余人并马,前去高邮军屯戍,可正拨隶武锋军。」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殿前司言:「已降指挥,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续准扬州安抚莫蒙申,上件官兵合在正月间交替。窃缘正月正是春寒之时,军马道涂不无暴露,又以江口两处湖闸钉闭未开,日后出戍官兵,(那)[欲]候潮水登应开闸之时起发。朝廷已依所申施行。本司今年合差拨前军人马前去扬州,更替游弈军官兵归司,欲候三月初间择日起发。」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令殿前司于选锋军官兵内差拨三百人,策选锋军差二百人,马军司中军差三百人,步军司中军差二百人,建康府都统司差五百人,应副舟舡津发,差人管押,同家小发赴江州王明军收管使唤。并要全队强壮,入队之人不得以老弱不堪披带人充数。内三衙人令户部、建康府人令总领所,依出戍人例,支给借请起发犒

设。」
五月二十五日,诏楚州(建)[见]屯戍殿前司护圣步军官兵,尽发遣归司。
六月十三日,马军司言:「修筑和州城壁,今已毕工,所有工役官兵将及一季,合行发遣归司。今欲差本司左军官兵三千人、马五十疋,起发去和州。」诏依。仍一年一替。
九月八日,诏令殿前司差拨游奕军全军人马前去高邮军出戍,听陈敏节制,其忠锐军见管寄招军兵,令游奕军统制官一就统押前去。
七年正月五日,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秦琪言:「荆南军马出戍襄阳,元降指挥许令三月一次更休。前后主帅议论不一,却作一月一次更替。到家未定,又复奔走。欲将见在襄阳七军官兵及战马,乞自干道六年正月为始,遇春夏全留三军在襄阳照管边面,其余四军发回荆南休息;秋冬却发四军前来襄阳更替,先留下三军归本寨。如遇缓急,则尽数勾抽前来襄阳使唤,庶几军士知有室家之乐。所有单身无家累官兵,徒走道路,欲将单身官兵免差前去更替。」从之。
二十一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李浩言:「昨于荆南差拨大军五百人前来本路更戍,弹压盗贼。续降指挥,为广西盗贼已息,令广西帅司自行招募亲兵五百人。所有荆南差到官兵五百人已发遣前去讫,见所招 用纔及二百人,虽多方招募,而应者绝少。乞于屯戍大军差拨三百人,选委有材略、『HT 』XXL』(请)〔谙〕晓戍事统领官一员前来本府驻札,听从

本司节制使唤。」诏令摧锋军于韶州在寨人内差拨二百人,余一百人令帅司措置招收。
二十七日,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琪言:「昨准指挥,差发官兵三千人前去荆南出戍,一年一替。其所差人已及一年,若更差三千人〔前〕去,即是六千人,往来盘费,似见未便。今欲将已差在荆南三千人,于内取问愿在荆南屯戍人存留一千人,津发老小前去本处永远屯驻,余二千人发回。如其间愿存留之人,不及一千人之数,据余少人于所部诸军取问愿去人,揍成一千人,差拨前去补码。其一千人阙,却令诸军招填。」从之。
二月十七日,诏令湖南安抚司招募军兵一千人,发往鄂州驻札御前诸军使唤,却令本军差拨惯熟军兵一千人前往柳州、桂阳军屯戍,防托盗贼。以知潭州沈介言:「本路柳州、桂阳军昨因李金作过之后,蒙朝廷调发鄂州大军一千人,分戍二郡。续令毕戍一年。缘今来戍期将毕,欲令依旧更戍。」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宰执进呈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乞更替游奕军出戍高邮军人。上问:「降指挥 」虞允文奏曰:「止令出戍,不曾立限更替。」上曰:「纔及半年,且未须理会。」
关报,马军司中军已择十月二十日起发。今四军久在建业,而主帅尚留辇下,事体未便。伏望申谕枢机之臣,俾镌谕主帅诫 三月四日,诏令马军司于三月中旬内将官兵连老小逐旋津发前去建康府,与出戍官兵一处居住。其后十月三日,臣僚言:「伏(饰)[饬]裨将,令以是半月之顷,

一切计置起发,并指挥江东帅臣、总领,视其营寨,补其 漏。」诏札下李显忠并江东帅、漕臣、总领,依此施行。
六月二十一日,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秦琪等言:「得旨,荆南七军官兵自干道六年为始,遇春夏全留三军在襄阳,秋冬却发四军前来襄阳更替。今来所差四军一千人,却令荆南腹里州军屯驻,到襄阳四百五十里,窃虑缓急有警,不能接济。望移屯襄阳,照应边面。」从之。
七月十四日,宰执进呈福建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