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八十(文)[人],保甲一十二万六千四百九十一人。教阅六万三千九百五十八人,不教阅草镇市二万一千九百九十二人,城寨内察奸细四万五百四十一人。河东路:义勇三千五百九十五人,保甲一十三万五千六百三十八(文)[人]。教阅一十一万五千一百九十六人,不教阅乡村三十八人,草镇市二千四百四十八人,城寨内察奸细一万七千九百

五十六人。淮南东路:保甲三十八万五千九百七十二人,不教阅。乡村三十六万七千四百九十六人,草镇市一万八千四百七十六人。淮南西路:保甲三十六万五千三百八十四(文)[人],不教阅。乡村三十四万九千九百一十人,草镇市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四人。两浙路:保甲八十(十)[一]万七百七十人,不教阅。乡村七十九万六千三百一十四人,草镇市一万四千四百五十六人。江南东路:保甲五十六万八千八百一十三人,不教阅。乡村五十六万二百六十人,草镇市八千五百四十五人。江南西路:保甲六十七万四千八百六人,不教阅。乡村六十五万七千七百四十七人,草镇市一万七千五十九人。荆湖南路:保甲四十四万三千一百六十一人,不教阅。乡村四十三万五千九百二十五人,草镇市七千一百八十六人。荆湖北路:保甲三十四万四千五十八人,不教阅。乡村三十三万八千四百三十八人,草镇市五千六百一十八人,随团河排到保甲七千一百人,不在此数。福建路:保甲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人,不教阅。乡村四十七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人,草镇市九千九十人。成都府路:保甲三十一万五百五十二人,不教阅。乡村三十万一千六百二十一人,草镇市八千九百三十一人。梓州路:保甲二十一万九千三百五十五人,不教阅。乡村二十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人,草镇市一万二千一百一十六人。利州路:保甲一十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二人,不教阅。乡村一十一万一千二百六人,草镇市二千一百七十六人。夔州路:保甲九万一千一百七十二人,不教阅。乡村八万五千八百三十一人,草镇市五千三百四十一人。广南东路:保甲二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人,不教阅。乡村一十九万九千五百九十六人,镇市一万四千一百八十四人。广南西路:保甲六

万九千九百九十四人,不教阅。乡村六万五千七百一人,镇市四千二百九十三人。
元丰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义勇、保甲上番所省诸军请给,唯粮米听留本色外,余并封桩。仍以诸路义勇、保甲隶提点刑狱司,开封府界隶提点司。」
四月二十五日,诏:「义勇、保甲无得应进士举。今日以前已习文业听自陈,本州岛试验,若堪取应,即给公据落籍,别籍本家一丁。」
十一月二十八日,荆湖南路安抚使谢景温言:「相度转运司乞以邵州武冈等县保丁于界上置铺堡,其已发往关、硖等寨弩手,并就本县差填。所置铺堡,望辰州界并在百里内。欲许保丁依条置器甲,以备保聚教习。」诏从之。非蛮界百里内,不用此法。
十二月二日,权判兵部许将言:「开封府界五路保甲、义勇支费,止有减兵级请受赏给,并弓手雇钱等充用,乞从本部委提点刑狱司取索应减钱粮,及郊赏支赐、折支等,通取一年寔数立额,岁令所属分四季拨与提点刑狱司。除义勇、保甲所用物外,余并变钱给用。岁终有余,即封桩。」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书枢密院请河北、陕西义勇、保甲,皆如诸军诵教阅法。从之。先是,内出教阅法,使人诵之。
十月十八日,枢密承旨司言:会计减罢开封府界巡检、县尉下兵员、弓手请受雇钱等,以给大保长教艺钱。从之。(今)[令]承旨司立教阅法,更支府界坊场钱三万缗给保甲。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开封府界教大保长充教头,

其提举官以昭宣使果州防御使入内副都知王中正、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狄谘为之。初,王安石议减正兵,以保甲、民兵代之,于是始置提举教阅之使,后又行于西北三路。太祖皇帝惩唐末五代之乱,始为军制,联营厚禄,以收才武之士。宿重兵于京师,以清四方不轨之气,番休互迁,使不得久而生变,故百余年天下无事,虽汉、唐盛时,不可以为比。养兵之费,一出于民,而御戎捍寇捍:原作「悍」据《长编》卷三○一改。,民不知有金革之事。安石曾不深究而轻议变易,苟欲以三代之法行之于今,盖不思本末不相称,而利害异也。世议不以为然,后卒改焉。
十二月十七日,诏广南东路惠、广、潮、封、康、端、南恩七州,依西路保甲教习武艺。先是,提举广南东路常平等事林颜言:「今天下之民家为之保,保为之长之:原无,据《长编》卷三○一补。、长为之正者,岂特不容其奸而已,盖归兵食于农事,藏武士于耕夫,所谓教而后使之道也。故其法一总于兵部,而畿内之人,陛下又岁赐引见,旌其艺能以劝之。其在五路,则又使有司以时遣官分行按视。法既久而令益信,然则举而加诸四方,其势宜无不听者不:原无,据《长编》卷三○一补。。今二广之民,亦有伍保之籍。窃闻广西沿边稍肄习武艺,东路虽闻有枪手,然保甲之教常阙。欲乞本路沿江海诸州依西路法训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