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宴会,先一月召集乐工按习于司理院者,颇妨推劾。自今止得前七日按阅,违者当寘其罪。」从供奉官邓雅之奏。
十一月八日,礼仪院言:「诸节所禁刑罚,今请(已)[以]前后诏旨类例颁下。应大辟罪,遇天庆、先天、降圣、承天节前七日后三日,天贶、天(祺)[祯]节一日,并权住决断。其徒流已下犯在节前四日内,公廨开建道场则权移他所,遣官断决。节前三日内犯者,并过节次日施行。节日杖已下许本处裁量,情轻者特放。」从之。
天禧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天禧:原无。按据《长编》卷九五,寇准罢相为太子太傅在天佑四年六月十六日丙申,则此条之四年乃天禧四年,据补。,合门言:「新除太子太傅寇准先天节所赐筵寿带缕,望依仆射例颁赐。」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应节

天应节
徽宗政和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曰:「朕修祀事,荷帝溥临,旌旗、辇辂、冠(仗服)[服仗]卫见于云际,万众咸睹。可以十一月五日为天应节。」
六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天应节内中排办表文章,合依天庆节内乐局令文施行。所有建置道场朝拜,今欲比附天庆节,藩府节镇于天宁万寿观,余州军于天庆观建置道场,长吏率在城官吏朝拜。仍依天祺、天贶节,作休务假一日。」从之。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试刑部尚书慕容彦逢等奏:「天应节开道场,率百官朝谒,并不决大辟,并已依天庆、先天节外,欲望申诏禁屠宰。」从之。
五月七日,礼部奏,乞诸禁屠宰,天庆、先天、降圣、天应节及壬戌日各一日,

天宁节五日。从之。
六月二十七日,起复朝请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李偃言:「应天下州、府、军、监不如建立天宁观去处不如:「如」字似衍。,凡遇壬戌日,即于所在天庆观三清殿,并依节镇例修设大醮,崇奉壬戌本命之辰,仍许监司、守臣率在职官僚开启罢散如礼。」从之。
六年闰正月十四日,诏:天应节应县镇有天庆观三清殿去处,依州、府、军、监例建置道场设醮外,其县镇壬戌日设醮,难以更令监司、守臣前去。诏逐处长吏率余官开启罢散,余依已降指挥。
三月十六日,尚书刑部员外〔郎〕何安中奏:「臣伏观陛下宸翰所纪天真示现及夏祭神应之事,以仲冬五日为天应节,仍禁屠宰,用端命于上帝。而地示来享,彰表未加。夫天地合祭,其来久矣,陛下奋然破群议于数千百年之后,断而行之,故虽当盛暑,衮冕执圭,俨若冬服,而坛场、时日、牲牢、器币靡不从类,此方泽之灵所(有)[以]呈露、幽秘羽卫咸觌者也。臣愿陛下依仿天应名节之义,复下明诏,以仲夏十一日制为美名,其有所禁,如天应焉。」诏以五月十二日为宁贶节。
五月十三日,诏断屠宰诸节上一日,依已得指挥,天宁节依旧三日。
七年六月十八日,诏天下州军道场,可依旁通立定格法,三京帅府处一年三十一次三十一次:按下文次数与此总数不符,又无天宁万岁观,当有脱误。:天庆〔观〕五次;天庆节、天祺节、天宁节、上元节、中元节、下元节、壬戌日。神霄玉清万寿宫十五次,天应节、宁贶节、元成节、每月上七。节镇每处一年十四次:天庆观三次;天庆节、天祺节、天贶节。天宁万岁观八次,真元节、天宁节、壬戌日。神霄玉清万寿宫三次,天应节、宁贶节、元成节。上州并监司州军、辅州每州军一年十一次:天庆观两次,先天节、降圣节。天宁万寿观七次,天宁节、壬戌日。神霄玉清万寿宫两次;天应节、元成节。中州、望紧州、雄州、下州、同下州每州一年四次:天庆观一次,降圣节。天宁万岁观一次,天宁节。神霄玉清万寿宫两次。宁贶节、元成节。
八月十三日,诏诸路天庆、天祺、天贶、先天、降圣等通作八节,建置道场设醮,令学士院立式行下诸州军,依式修写,添入守臣名衔。
宣和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翰林(院)学士、朝散郎、知制诰、兼侍读王安中言:「闻日者孟冬癸卯,屈万乘之尊,以玉清神霄华琼室禁经秘箓传受成赐开度,又以仲冬乙卯开宝箓大陈法会。欲望以其日依天宁、天贶例,制名纪节。」诏以其日为天符节。
二年四月十九日,太常寺言:「应天府鸿庆宫系圣朝兴王之地,乞将每年正月四日,依降圣等节体例立一节名。」诏以开基节为名,在京合于景灵宫皇武殿、州军于有太祖皇帝神御处烧

香。
七月十一日,臣僚上言:「臣闻辟以止辟,刑期于无刑。顷岁议者建明,天庆节等日前后各一日停囚止决,轻刑宪此句疑有脱文。,指日而为之,惠奸长恶,莫此之甚。伏望圣慈特诏有司,天宁及天庆、先天、降圣、天应、宁贶、天符、天贶、天祺节并元日等,应不行决、情轻放免等事,并遵仿元丰旧制,余日及应续降申明更不施行,庶几使之无讼。」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长春节

长春节「长春节」上原有「宋」字,依前后文例删。
建隆元年正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