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之顾勤扫洒者
已不能平况不之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籍
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以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
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
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又
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
居亦不能不争且人之作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
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评议背后之言人不传递则彼
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
其言又从而增易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可解惟高
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间其所亲
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不可默
造虑其适议及我则彼此愧惭进退不可况其间有
不晓事之人好伏于幽暗之处以伺人之言话此生
事兴争之人岂可久与同居然人之居处不可谓僻
地无人而辄讥议人必虑或有闻之者俗谓墙壁有
耳又曰日不可说人夜不可说鬼
人家不和多因妇女以言激怒其夫及同气盖妇女
所见不广不远不公不平又其所谓舅姑伯叔妯娌
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于割恩易于
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
乖变生矣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
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
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
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
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
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
私救其所急私Q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
贫者虽深怨其妇女而重爱其兄弟至于当分析之
际不敢以贫故而贪爱其兄弟之财产者盖由见识
高远之人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
之心也
  又
同居父子兄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
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
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
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
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
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今世之富人
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欲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
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
有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
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兴
讼也
多子固为人之患不可以多子之故轻以与人须俟
其稍长见其温淳守己举以与人两家获福如在襁
褓即以与人万一不肖既破他家必求归宗往往兴
讼又破我家则两家受其祸矣
  又
妇人不预外事者盖谓夫与子既贤外事自不必预
若夫与子不肖掩蔽妇人之耳目何所不至今人多
有游荡赌博至于鬻田园甚至于鬻其所居妻犹不
觉然则夫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益也子之鬻产
必同其母而伪书契字者有之重息以假贷而兼并
之人不惮于论讼贷茶盐以转贸而官司责其必偿
为母者终不能制然则子之不贤而欲求预外事何
益也此乃妇人之大不幸为之奈何苟为夫能念其
妻之可怜为子能念其母之可怜顿然悔悟岂不甚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
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
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
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
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
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
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
不然鲜不破家
  又
父祖高年怠于营干者多将财产均给子孙若父祖
出于公心初无偏曲子孙各能戮力不事游荡则均
给之后既无争讼必至兴隆若父祖缘有过房之子
缘有前母后母之子缘有子亡而不爱其孙又有虽
是一等子孙自有憎爱凡衣食财物所及必有厚薄
致令子孙力求均给其父祖又于其中暗有轻重安
得不起他日争端若父祖缘其子孙内有不肖之人
虑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均给者止可逐时均给财
谷不可均给田产若均给田产彼以为己分所有必
邀求尊长立契典卖典卖既尽窥他房从而婪取
必至兴讼使贤子贤孙被其扰害同于破荡不可不
思大抵人之子孙或十数人皆能守己其中有一不
肖则十数人均受其害至于破家者有之国家法令
百端终不能禁父祖智谋百端终不能防欲保延家
祚者他家之已往思我家之未来可不修德熟虑
以为长久之计耶
遗嘱之文皆贤明之人为身后之虑然亦须公平乃
可以保家如劫于悍妻黠妾因于后妻爱子中有偏
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胜
数皆兴讼破家之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