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
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
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
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
凡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
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
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凡为人子弟者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宗族
注
加谓恃其富贵不率卑幼之礼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有宾客不敢坐于正厅
升降不敢由东阶上下马不敢当厅凡事不敢自拟
于其父
注
有宾客坐于书院无书院则坐于厅之旁侧杨
氏复曰告与面同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
色安否为人亲者无一念而忘其子故有倚闾倚
门之望为人子者无一念而忘其亲故有出告反
面之礼生则出告反面没则告行饮至事亡如事
存也
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而
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满容不戏笑不宴游舍置余
事专以迎医检方合药为务疾已复初
凡子事父母父母所爱亦当爱之所敬亦当敬之至
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凡子事父母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
以其饮食忠养之幼事长贱事贵皆仿此
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遽有憎疾姑教之若不可教
然后怒之若不可怒然后笞之屡笞而终不改子放
妇出然亦不明言其犯礼也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
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
没身不衰
补
注
此下一节犹小学言夫妇之别
凡为宫室必辩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
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
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
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
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
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铃下
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毋得辄升堂
室入庖厨
注
拥蔽其面如盖头面貌之类虽小婢亦然大故
不可避谓水火盗贼之类
凡卑幼于尊长晨亦省问夜亦安置坐而尊长过之
则起出遇尊长于涂则下马不见尊长经再宿以上
则再拜五宿以上则四拜贺冬至正旦六拜朔望四
拜凡拜数或尊长临时减而止之则从尊长之命吾
家同居宗族众多冬至朔望聚于堂上丈夫处左西
上妇人处右东上皆北向共为一列各以长幼为序
共拜家长毕长兄立于门之左长姊立于门之右皆
南向诸弟妹以次拜讫各就列丈夫西上妇人东上
共受卑幼拜受拜讫先退后辈立受拜于门东西如
前辈之仪若卑幼自远方至见尊长遇尊长三人以
上同处者先共再拜叙寒暄问起居讫又三再拜而
止
注
聚于堂上此假设南面之堂若宅舍异制临时
从宜左右谓家长之左右长幼为序妇以夫之长
幼为序不以身之长幼为序共受卑幼拜以宗族
多若人人致拜则不胜烦劳故同列共受之晨夜
唱喏万福安置若尊长二人以上同处亦三而止
所以避烦也
补
注
此节犹小学言长幼之序
凡受女婿及外甥拜立而扶之外孙则立而受之可
也
注
扶谓o策
补
注
此节言接女婿外甥外孙之类
凡节序及非时家宴上寿于家长卑幼盛服序立如
朔望之仪先再拜子弟之最长者一人进立于家长
之前幼者一人|笏执酒盏立于其左一人|笏执
酒注立于其右长者|笏跪斟酒祝曰伏愿某官备
膺五福保族宜家尊长饮毕授幼者盏注反其故处
长者出笏俯伏兴退与卑幼皆再拜家长命诸卑幼
坐皆再拜而坐家长命侍者遍酢诸卑幼诸卑幼皆
起序立如前俱再拜就坐饮讫家长命易服皆退易
便服还复就坐
补
注
此节言家宴上寿之仪
凡子始生若为之求乳母必择良惠妇人稍温谨者
子能食饲之教以右手子能言教之自名及唱喏万
福安置稍有知则教之以恭敬尊长有不识尊卑长
幼者则严诃禁之六岁教之数与方名男子始习书
字女子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始诵孝经论语虽女子亦宜诵之自七岁以下谓之
孺子早寝晏起食无时八岁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
必后长者始教之以谦让男子诵尚书女子不出中
门九岁男子诵春秋及诸史始为之讲解使晓义理
女子亦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戒之类略
晓大义十岁男子出就外傅居宿于外读诗礼传为
之讲解使知仁义礼智信自是以往可以读孟荀扬
子□观群书凡所读书必择其精要者而读之其异
端非圣贤之书传宜禁之勿使妄观以惑乱其志观
书皆通始可学文辞女子则教以婉娩听从及女工
之大者未冠笄者鸡鸣而起总角面以见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