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初指乎自今以后凡事关国计
  民生及吏治臧否但有确见即应指陈其所言
  可行与否裁酌自在朝廷虽言有不当言官亦
  不坐罪自皇子诸王及内外大臣官员有所为
  贪虐不法□交相比附倾轧党援理应纠举之
  事务必大破情面据实指参勿得畏怯贵要瞻
  徇容隐即朕躬有失亦宜进言朕决不加责其
  有怀挟偏私借端倾陷者朕因言察情隐微自
  能洞悉凡属言官尚各精白乃心力矢忠谠以
  无负朕殷切责望至意尔部院即传谕行特谕
  康熙三十六年二月初四日
  康熙三十七年
上谕内阁览科道衙门月终注销案件但奏称无违
  限之事而事务若干件于几日完结□未开载
  此后应将事件数目□完结日期于疏内详列
  具奏康熙三十七年五月十七日
  康熙三十九年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马齐王熙吴_熊赐履张英学
  士满都邵穆布巢可托舒禄范承烈王九龄曹
  鉴伦言官风闻言事向曾准行今各省自督抚
  以下典史教职以上将军提镇以下千把总以
  上凡官员贤否关系民生利病之事科道官有
  风闻者亦准陈奏设若挟私怀怨或彼此扶同
  或暗受嘱托妄行纠劾者国家自有定例可会
  集满汉掌印不掌印科道官以此谕谕之康熙
  三十九年十月初八日
  康熙四十年
上谕大学士马齐等朕于科道官员许其风闻入告
  者端为广开言路使自督抚以下各官有一切
  事务任意妄为及所行贪劣致害民生者皆知
  所顾忌而警戒也科道官员纠参不实例有处
  分又或言不合理及生事妄奏者外转有之罢
  职亦有之至于被参之人具疏回奏止应辨晰
  是非不应支离牵引因彼一身被参而举原参
  者之父子兄弟亲戚皆受指摘以逞报复则自
  此以后孰敢更纠一人顷左必蕃参郭L郭L
  即将参己之人转行穷诘王材任参高承爵高
  承爵即将王材任之父与其亲戚妄意牵连且
  如钱钰曾参原为巡抚穆尔赛在任贪婪及后
  钱钰授山东巡抚其居官并无胜于穆尔赛之
  处他若此类者甚多彭鹏身为言官时亦曾参
  人兹为王度昭所劾理应止以切己之事剖晰
  奏明乃今讦奏王度昭谓曲庇亲戚而其间所
  有夙怨又未指出实据彭鹏虽操守清廉居官
  亦善所回奏反复渎陈词气不胜忿激凡在君
  上之前不应陈奏之言辄形于章疏粗戾已极
  着以严旨传饬之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十六日


 都察院部总论
申鉴
  时事第二纂
或问曰州牧刺史监察御史三制孰优曰时制而已
曰天下不既定其牧乎曰古诸侯建家国世位权柄
存焉于时置诸侯之贤者以牧总其纪纲而已不统
其政不御其民今郡县无常权轻不固而州牧秉其
权重势异于古非所以强干弱枝也而无益治民之
实监察御史斯可也若权时之宜则异论也
大学衍义补
  重台谏之任
周礼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
 臣按御史之名始见于此然其所职者乃邦国都
 鄙之治令以赞冢宰者也汉因秦制而设此官则
 专以司纠察之任名虽同而其制则异也
通典
唐杜
佑作
御史之名周官有之盖掌赞书而授法令
非今任也战国时亦有御史秦赵渑池之会各命书
其事又淳于髡谓齐王曰御史在前则皆记事之职
也至秦汉为□察之任所居之署汉谓之御史府亦
谓之御史大夫寺亦谓之宪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
台亦谓之兰台寺隋及唐皆曰御史台龙朔二年改
为宪台咸亨元年复旧门北辟主阴杀也故御史为
风霜之任弹□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臣按御史台即今都察院是也前代有中书省而
 御史台之职专掌□察不得与之并列我朝罢中
 书省而以政权分属六部而都察院之设品级与
 六部同其权视前代尤重云
唐制御史大夫一人中丞二人其属有三院一曰台
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
院监察御史隶焉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
史以白大夫
 臣按御史大夫即今左右都御史之职中丞即今
 左右副佥都御史之职唐有三院今并其二于察
 院祖宗设都御史六员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
 提督各道凡事之不公不法者皆在所理其属有
 十三道各设监察御史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
 湖广曰山东曰河南曰山西曰陕西曰广东曰广
 西曰四川曰云南曰贵州分掌其各布政司事其
 京卫并直隶府卫则分隶焉御史之职在纠劾百
 司照刷文卷问拟刑名巡按郡县是则朝廷耳目
 之任所以振肃纪纲而防邪革弊者也六部之职
 各有攸司而都察院惟所见闻不系职司皆得以
 纠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