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諸師撰述甚多。南方學者盛行圭峯纂要。所敘兩論。密示潛通。稍有眉目。及其依十八住懸判。然後用二十七疑科釋。入文隨釋。多用無著。未免媕娿。
  非曰。此意始乎淨覺。謂纂要有而不遵無時彊用。天台近代諸師。俱取無著而棄逐天親。且無著天親。皆聖師也。何取一捨一。今圭峯雙用二論。但前後別行。却云有而不遵無而彊用。且大雲青龍諸師。二論共解疑住難分。故圭峯先約義句懸判。後用斷疑科釋。況立斷疑之名。自大雲青龍諸師創立。且非圭峯也。聖人云。有名無義廣引文釋。有義無名莫知所以。今以名管之。使經中法義昭彰。豈曰無而彊用也。問。何不先用天親懸判。後以無著釋義耶。答。以有傍正故。且彌勒云。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無著六種因緣一為斷疑故。天親云。自此已下一切修多羅。示現斷生疑心。則以斷疑為正。淨覺雌黃未為得理。然無著論。本不全用彌勒之偈。今淨覺用無著論釋經。而全增彌勒偈文。可謂不遵彊用返歸若也。今云入文隨釋多用無著未免媕娿者。且如通論破圭峯引無著云。是福德等。謂檢論無文。自公不善論意。非圭峯之咎也。豈謂媕娿。況圭峯之材。非君等希企所及耶。幸勿造次。
  此經梵文譯本。元無分名。大藏外盛行什譯有三十二分。相傳。是梁昭明太子作。若依譯本。不可參入。奈何世所信向習誦便易。存之亦可。又云。但如理實見應化非真。兩分名目。恐須互換。
  非曰。聖教東漸翻譯之後。千聖不改易。豈謂信向便易故得存之。得非居心不淨。彊欲滓穢太清邪。
  此經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下。合安心字。而特闕之。什師刪繁。可略則略。必非脫去。
  非曰。欲解一經。須尋眾本。別本俱有心字。或有脫者。刀筆之誤。却云什師刪繁可略則略必非脫去。率爾穿鑿。良可悲夫。
  三果不來。應云而實無不來。經本闕不字。古來皆同。不可擅加。如春秋夏五不書月闕文。
  非曰。梵語阿那含。此云不來。亦云不還。不來第三果名也。何云不可檀加。則知華梵未通。且未明華梵。遽爾操觚。得非太早計邪。
  靈幽素持此經。暴終杳歸冥府引見令誦。王曰。勘少一節。何貫華之線斷乎。放還其本。在濠州鍾離寺。石上幽經。七日乃蘇。遂奏。勑令添入六十二字。淨覺將魏譯勘秦本。謂少耳。不知什師存略之意。無著論科判是佛地心具足。初以眾生為念處初發心住。既以眾生為廣大所發心境。以前顯後。以後照前。故所略之也。如此意遠。可謂譯主。若專執什本。固不可添入。隨順世緣既而信向。又不妨圓滿隋譯經之與論。但不可擅加於什譯經本以入大藏。若別行大藏之外可也。
  非曰。事苑何以得知佛地心具足中文。即是前發心住中文故。譯主略之耶。又云。以前顯後以後照前故可略之者。且會通經意。殆非賢首天台慈恩等諸大聖師。其餘刀筆常材安可會釋。且猶使蚊負山商蚷之河。必不勝任矣。又云。但不可擅加以入大藏者。若別行大藏之外可也。經論譯畢。頒行天下。却有藏內藏外之異。儻或有藏中將出。或有新將入藏。安可定分內外。秦魏之本不同。何以增加。如魯論語二十篇。齊論語二十二篇。豈可以齊論增魯論中。
  此經圭峯指為小般若。如無著論。前歸敬偈云。此小金剛波羅蜜。以如是名顯勢力。此對大品般若為小般若。天台家指涅槃為大經。賢首家指華嚴為大經。皆取經名末上一字稱之。必無所對。
  非曰。圭峯何處指金剛為小般若。但八部般若中有大品小品等。未甞指金剛為小般若。又云。皆取經名末上一字稱之者。大藏內經末上有大字者。一百餘本。豈都稱大經耶。賢首宗稱大經者。自依龍樹指華嚴為大不思議經耳。非公所謂也。
  梵語佛陀。此翻覺者知者。了了覺知名為佛陀。誰不覺知。誰能覺知。體同性徧一而已矣。
  非曰。梵語佛陀。此翻覺者。佛地論云。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正以有情為不覺。顯佛能覺也。若體同性徧。如何揀凡聖因果之異也。
  優樓頻螺迦葉。伽耶迦葉。那提迦葉。舍利弗。目犍連。先並事火外道。艱苦屢載。都無所獲。
  非曰。舍利弗。目犍連。智度論云。婆羅門子優婆低沙。即舍利弗也。離多。即目連也。遇馬勝比丘。指見世尊。二人俱詣佛所。求索出家。且非事火外道也。有謂事苑引天台觀經疏。何故不遵。且智者宗承龍樹。豈特遺大菩薩耶。自不曉智者意。幸請熟觀。然亦小事。儻有大節。豈不誤聖師之意耶。
  天竺垂足而食。故食訖洗足。
  非曰。善見律云。坐法有二。一結跏趺坐。二踞坐。設則篇云。踞坐者。佛始成道受乳糜。觀諸佛法。皆著淨衣踞坐而食。若有出家弟子。應如是法踞坐。制有九法。一脚前却。二闊脚。三搖動。四豎。五交。六垂。七翹。八累脚。九累[月*坒]。並犯吉羅。今云垂足而食者。恐非佛意。
  我相乃至壽者相。相亦名見。圭峯演無著論。釋四種見相。所迷有二。迷識境起四見。如小般若。迷智境起四見。如圓覺(云云)然此經既密示階差自有淺深。亦通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