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義。前五識無此自性散動。不能推度。有義前五容有。雖無增上別境。亦有微劣樂欲。未自在位。五八全無。六七一分。得自在時。八地已去。八種識心。此五定有。如遍行五。
  五五受相應。有義樂欲除憂苦。餘四通三受。有義五受俱相應。論說憂根。於無上法。思慕愁戚。求欲證故。於淺苦處。求解脫故。此五復依三性三學三斷漏無漏報非報六門。與煩惱隨惑善心等。或俱或不俱。至下當知。
  善十一者。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合為八。
  一信。於實德能。(處也)深忍樂欲。(果也)心淨為性。對治不信為業。自性澄清。能淨餘心所。是信別相。實中通三性。實招當報。漏無漏一切法德中唯善。三寶有六。一住持。塑畫佛。黃卷法。染衣僧。二小乘。丈六佛。阿含法。四果僧。三地前。千丈佛。住行向法。三賢僧。四地上。十重他受用佛。十度隨增法。十地菩薩僧。五等覺。報身佛。圓融法。補處一生僧。六一心。覺照佛。軌持法。無諍僧。  二慚愧合說。崇重賢善。是慚別相。輕拒暴惡。是愧別相。於聖教力生慚緣。於世間力生愧緣。賢人善法顯慚緣。惡人惡法顯愧緣。羞恥過罪。是二通相。此二不必雙具。隨緣一境。增劣不同。淨土中亦有愧生。
  三無貪等三根。如何名根。生善勝故。對治不善故。名為善根。
  無貪。於有有具。三界五蘊也。無染為性。對治貪。生善為業。
  無嗔。於苦苦具。三界五蘊。無恚為性。生善為業。
  無癡於諸理事。無闇為性。別有自性。生善為業。  四勤。謂精進勇捍為性。勇非染法。捍非無記。三善根後。起治懈怠。  五輕安。有云。欲界有遍。於善心引定者。亦有調暢。有云。欲界無輕安。不遍善心。唯定地有。堪任為性。對治昏沉。  六不放逸。即用無貪及勤四法為體。於所修事。防修為性。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非根依。  七行捨。於念中平等正直而住。由不放逸。先除雜染已行捨。令心淨住。對治掉舉。  八不害。於諸有情。不惱為性。無嗔實有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無嗔與樂。不害拔苦。為顯慈悲二相別故。

  諸門料揀有十二

  一列名。二出體如文。問寧淨少染。答。據實等。約迷悟通局不同。三業用。四三假。不放逸行捨不害。餘八實有。五自類俱起。有云。十一中。四遍善心。為信與三根。餘七不定。有云。十遍善心。報得輕安。在定地有六。八識隨位有無不定。前六定地皆有。散闕輕安。七八因無果有。七十法與五受俱。除憂受苦受。遍三界故。八此十與遍行別境皆不違。得俱起故。遍漏無漏故。九此十三性中唯善。十此十欲界除輕安。餘十通三界。十一此十學無學皆通。十二此十一非見所斷。通修所斷者。是有漏善。及非所斷者。是劣無漏。信等五根。
  染淨相翻頌曰。
  行相相翻捨慢悼  疑見三大性對治  根三大四小中隨  總名染淨相翻義
  若此行違彼行。即行相相翻。若違彼體。即體性行相俱相翻。若通三性。雜善染者。翻入別境性。對治善慧性。治染慧。根本煩惱有六。諸論立名不同。有三解。一五蘊論。疑俱二見之後。彼約唯分別者。通俱生分別在前。二百法論。無明在慢後。彼約通利鈍者在先。五見及疑。唯利惑迷理。貪嗔慢。通迷事理。三唯識論。為不善根在前。所以慢非不善根。在無明後。
  一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  二嗔。於苦苦具。增恚為性。  三癡。於諸理事。迷暗為性。此三皆能生苦為業。
  四慢。恃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於德有德。心不謙下。輪轉受苦。故有七體九類。於三品境。起三品心。勝劣分上下。齊等便為中。前四慢。緣外境起他我見。是凌減慢。後三緣內我見。起恃己慢。無別法數。故不立類。
  七體者。一單慢。於下品境。起於劣計己勝。於中品境。於等計己等。二過慢。於中品境。起於等計己勝。於上品境。起於勝計己等。三慢過慢。唯上品境。起於勝計己勝。四卑慢。唯上品起。五增上慢。少得為多。六我慢。計蘊為我。七邪慢。全無為有。
  九類者。我勝。(過慢類)我等。(慢類)我劣。([(白-日+田)/廾]慢類)有我勝。([(白-日+田)/廾]慢)有我劣。(過慢類)無我勝。(慢類)無我劣。([(白-日+田)/廾]慢類)無我等。(過慢類)前三類。將自望他。後六類。將他望自。有是表義。無是遮義。所緣境上品。能緣心下品。本論云。六於中上生。三於卑慢生。是我劣有勝無劣。若依品類足論。三依一品生。為我勝有劣無等。皆過慢類。三依三品生。為我等有劣無劣。依三一品生。我勝有劣無劣。皆卑慢類。本論則多分。不同足論。則即復有過。  五疑。於諸理事。猶豫為性。能障不疑。於他世因果。三寶四諦生疑。雖通緣理事為相。唯迷理惑。非如二取。唯緣事迷事。  六身見。染慧為性。分別行緣蘊。不分別所起處。有二十句。如於五蘊中。執色為我。我有色。色屬□我。我在色中。五蘊總相計之。有五箇我見。十五箇我所見。若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