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行平等。
隨一一行。徹事理故。
一切佛平等。
不謂此佛。此最勝故。
△四結數。
是為十。
△五明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無上平等法。
△二佛法實義句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佛法實義句。
即彼勝進中行。與前雖少前却。而義多同。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一切法但有名。
上一約徧計。都無實故。
一切法猶如幻(至)一切法業清淨。
次四約依他。彼五約圓成。
一切法但文字所作。
無名相中。假名說故。
一切法實際一切法無相(至)一切法法界。
餘四各一義。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善入一切智智無上真實義。
△七有二門。明不退住中行。初一自分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說十種法。
由能宣說深廣法故。所以聞說。心不退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說甚深法說廣大法(至)說出生如來力法。
說業性等。成如來力。
說三世相應法說令菩薩不退法。
隨宜演說。令菩薩不退。涅槃二十八中。廣明退不退相。
說讚歎佛功德法(至)一切如來境界相應法。
餘八可知。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巧說法。
△二勝進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持。
謂受持奉行。非但宣之於口。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持所集一切福德(至)持一切諸佛神通游戲力。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住持力。
△八有二門。明童真住中行。今初此門。即自分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辨才。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法無分別辨才(至)一切法無所著辨才。
由身口等三業無失故。有無著辨才。
於一切法了達空辨才(至)一切眾生心令歡喜辨才。
由知眾生心樂欲故。辨令他喜。餘八可知。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巧妙辨才。
△二後門勝進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自在。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教化調伏一切眾生自在(至)現成正覺自在。
即彼勝進。現變化自在身等。皆自在義。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自在。
△九有二門。明法王子住中行。初自分無著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無著。
由無著故。故能善知。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世界無著(至)於一切佛無著。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得無上清淨智慧。
△二後門勝進平等心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平等心。
由平等故。勝進習學法王處法。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積集一切功德平等心(至)如來智慧平等心。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其中則得如來無上大平等心。
△十有二門。明灌頂住中之行。初明學智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出生智慧。
義當勝進。此門明其成就十智。學佛十智。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知一切眾生解(至)佛種不斷出生智慧。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於諸法無不了達。
△二辨變化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變化。
即自分中十種變化故能動剎等。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一切眾生變化(至)一切加持變化。
然此變化。即實如化。非要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