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乐之所发起。普能除灭于一切有情一切种恶行。一切别解脱律仪。于此菩萨律仪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数分。计分。算分。喻分。乃至邬波尼杀昙分。亦不及一。摄受一切大功德故。

  (受授菩萨俱起。顶礼十方三宝。清众同称)。

受戒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诸尊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密。(礼三宝毕。受戒菩萨次应礼谢戒师。及诸大众。恭敬而退。)

重定授菩萨戒法

跋语

  窃观比丘受戒。律有定式。五部虽殊。大同小异。故应专遵四分。削后窜之繁文。菩萨受法。经论各异。梵网璎珞地持善戒。以及心地观等。被机既别。详略互殊。是以制旨教行等。各抒己意。增设科条。虽辞美意详。并殚其致。然或义因文隐。反不若经论之痛快直捷。今梵网受法。已失其传。仅存影略。惟地持璎珞。的可依承。敬酌三家。会成一式。庶俾详简适中。而授者受者。皆得明白简易。以免紊杂之过耳。

时崇祯四年辛未季秋古吴智旭谨识

比丘(伴霞。维静)施洋银(二一)圆共刻此卷连圈计字一千八百四十二个。

同治十三年春三月金陵刻经处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