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有七篇,而前出戒皆八篇。今戒七《悔过》後曰《尸叉赖尼》,《尸叉赖尼》有百七事明也,如斯则七篇矣。又侍《尸叉赖尼》有百一十事,余嫌其多。侍曰:“我持律许口受,十事一记,无长也。”寻僧纯在丘兹国佛陀舌弥许得《比丘尼大戒》来,出之正与侍同,百有一十,尔乃知其审不多也。然而比丘戒不止二百五十,阿夷戒不止五百也。
  
  《比丘大戒本》
  
  欲说戒,维那出堂前唱:“不净者出。”次曰:“庾跋门怒钵罗な处。”(可大沙门入。三唱。)然後入,唱:“行筹。”曰:“簸含陀,(寂静。)阿素,(生也。)舍罗遮丽吏,(行筹。)布萨陀,(说戒。)心蜜栗帝,(一心。)婆翕な度,(定也。)舍罗吉隶怒,(把筹。)”说戒者乃曰:“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为?”答:“说戒。”“不来者嘱授清净说。”(小住洁向说竟。)说已,那春夏冬若干日已过去。(随时计日。)
  
  僧尽共思惟:
  
  一切生死过,求於度世道。若精进持戒,同亦当归死。
  
  一精进持戒,同亦当归死。宁持戒而死,不犯戒而生。
  
  譬如驶水流,日月不常住。人命疾於彼,去者不复还。
  
  自此偈以後,有布萨羯磨及戒文,不复具写。
  
  ○大比丘二百六十戒三部合异序第十二
  
  △竺昙无兰
  
  夫戒者,人天所由生,三乘所由成,泥洹之关要也。是以世尊授药,以戒为先焉。戒者,乃三藏之一也。若不以戒自禁,驰心於六境,而欲望免於三恶道者,其犹如无舟而求渡巨海乎。亦如鱼出于深渊,鸿毛入于盛火,希不死ㄡ者,未之有也。行者以戒自严,猛意五十八法者,取道也何难哉!
  
  兰自染化,务以戒律为意。昔在於庐山中竺僧舒许得戒一部,持之自随,近二十年,每一寻省,恨文质重。会昙摩侍所出戒,规矩与同,然侍戒《众多施》有百一十事,尔为戒有二百六十也。释法师问侍,侍言:“我从持律许口受,一一记之,莫知其故也。”尼戒《众多施》亦尔,百有一十。《三十事》中第二十一,二百五十者云:“长钵过十日舍堕。”续言:“是比丘当持此钵与比丘僧。”二十二,二百六十者云:“钵破缀齐,五更未得新钵,故者当归众僧。”推其理旨,宜如二百五十者,在长钵後事与破钵并者为重长也。余以长钵後事注於破钵下,以子从母故也。《九十事中》多参错,事不相对,复徙就二百六十者,令事类相对。亦时有不相似者,重饭食无馀因缘堕,应对重饭不属人言不足,此除因缘事与别请并,故以对别请。此一戒在重饭,一戒在别请,亦为有馀缘则得重饭,亦得越次受请也。不舒手受食,自恐怖教人恐怖,此二戒无对,将传写脱耶?胡本阙乎?《众多施》亦有不相对、不相似者,莫知所以也。
  
  余因闲暇,为之三部合异,粗断起尽,以二百六十戒为本,二百五十者为子,以前出常行戒全句系之偏差事末。而亦有永乖不相似者,有以一为二进,有以三为一者。余复分合,令事相从。然此三戒,或能分句失旨,贤才聪睿,若有览者,加思为定,恕余不逮。
  
  比丘僧详定後,後从长安复持本来,更得重校,时有损益,最为定。
  
  《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三部合异二卷
  
  俗说戒,维那出堂前唱:“不净者出。”次曰:“庾跋门怒钵罗な处。”然後入,唱:“行筹。”说戒者乃曰:“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为?”(众僧和聚会,悉受无戒,於僧有何事。)答:“说戒。”(僧答言,布萨。)“不来者嘱授清净说。”(诸人者当说当来之净,答言说净。)说已,那春夏冬若干日已过去。
  
  僧尽共思惟:
  
  一切生死过,求於度世道。若精进持戒,同亦当归死。
  
  不精进持戒,同亦当归死。宁持戒而死,不犯戒而生。
  
  譬如驶水流,日月不常住。人命疾於彼,去者不复还。
  
  自此偈以後,有布萨羯磨及戒文也。
  
  此二百六十戒,《七佛偈》与常行戒偈同,子戒偈同,子戒本无偈想亦同,故不出也。而此戒来至扬州,汰法师嫌文质重,有所删削。此是其本,未措手向质重者也。
  
  晋泰元六年,岁在辛巳,六月二十五日,比丘竺昙无兰在扬州丹阳郡建康县界谢镇西寺合此三戒,到七月十八日讫。故记之。
  
  关中近出尼二种坛文夏坐杂十二事并杂事共卷前中後三记第十三
  
  卷初记云:“太岁己卯,鹑尾之岁,十一月十一日,在长安出此《比丘尼大戒》,其月二十六日讫。僧纯於龟兹佛陀舌弥许得戒本,昙摩侍传,佛念执胡,慧常笔受。”
  
  卷中间《尼受大戒法後记》云:“此土无大比丘尼戒,乏斯一部僧法久矣。吴土虽有《五百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