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心不贪色。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无淫意二句。先明止善。修治梵行。次明行善。梵行者。四禅四等也。不为邪欲二句。重明止善。淫名贪染。染男女。染味禅。染偏真。染幻有。染但中。诸意悉无。名无淫意。人间房室。色无色界房室。有余房室。果报房室。皆悉不念。名为不念房室。知禅即空即假即中。成就生缘法缘无缘慈等。名为修治梵行。心外取法。皆名邪欲。九界善恶漏无漏法。皆名为色。一切不贪。名清净戒也。

 △第四妄语戒。

第四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无妄语意。思念至诚。安定徐言。不为伪诈。心口相应。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无妄语意。总标永离四过。思念至诚。即无未得言得诸愆。安定即不绮语。徐言即不恶口。不为伪诈。即不两舌。心口相应。即不妄言。皆含止行二善之意。可以思得。

 △第五饮酒戒。

第五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不饮酒。不醉。不迷乱。不失志。去放逸意。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不饮酒句。总标离众失也。醉及迷乱。皆饮酒必招之过。失志放逸。则饮酒之流类也。充类至尽。于三土六尘。咸无放逸。方名清净戒耳。

 △第六香华歌舞戒。

第六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无求安意。不著香华。不傅脂粉。不为歌舞倡乐。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色声香触等尘。乃六情诸根所安。今关闭六情。专求出要。故不著不傅不为也。例而推之。迦叶闻琴起舞。犹是界外思惑未除。必三土香华歌舞。皆悉不著不为。方名清净佛戒。

 △第七高广大床戒。

第七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无求安意不卧好床。卑牀草席。捐除睡卧。思念经道。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高广严饰。名为好牀。纵恣睡眠。小死无异。今捐除睡卧。即是止善。思念经道。即是行善。以例推之。有法可倚可著。皆名牀卧。证诸法空。无住为住。斯名清净戒矣。

 △第八非时食戒。

第八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奉法时食。食少节身。过日中后不复食。如清净戒。以一心习。

此正名斋。例须三释。初因缘者。佛真法身。非俟食养。应身同人。示资饮食。日轮当午。慈哀受供。十方善逝咸然。三世如来一辙。顺诸佛法。人所乐闻。世界悉也。以时受食。资身办道。身无病苦。心得安闲。为人悉也。离舌端贪嗜之过。无数数营理之烦。减食节身。淫意渐薄。对治悉也。日中以表中道。中道之外。更无所需。第一义悉也。约教者。随界随洲。用人间法。一线若过。禁不复咽。藏教意也。时虽本空。如幻分别。午食尚无味著。过中岂更贪求。了即空故。不起犯心。通教意也。依破斋故。出生三恶趣果。依持斋故。出生善道及三乘果。誓以此斋自利利他。上求下化。庄严中道。趣会极果。别教意也。中道即是法界。一止一作。亦皆法界。午前而食。愿令法界众生。咸得契会中道。午后不食。愿令法界众生。永不迷背中道。系缘法界。一念法界。圆教意也。观心者。根尘相对。皆有食义。如眼以睡为食。耳以声为食等。若堕聪黜明。便成断灭见网。若寻声逐色。又复流浪爱河。今云时食。则但缘现量。复云少食。则无所贪求。既不永乖物情。亦不令他憎恶。即观心世界。法食资神。即观心为人。断非法食。即观心对治。契会中道。即观心第一义也。六尘无我我所。非断非常。名为中道。心不缘断常非法之食。名不过中。藏教观也。六尘性空如幻。非有非无。名为中道。心不缘有无二边之食。名不过中。通教观也。六尘各各互生诸法。具造十界。而性非十界。迥出二边。名为中道。心不取生死涅槃二谛之食。名不过中。别教观也。六尘体即法界。具足百界千如。随举一尘。一切法咸趣此尘。是趣不过。不于此一尘外。别有少法可得。名不过中。如一尘。一切诸尘亦复如是。如一切尘。一切诸心诸法诸假名等。亦复如是。无不当体即中。不见有法出过于中。名不过中。圆教观也。如此诸观。皆依不非时食而为事境。若无事境。理观不发。故荆溪云。世人蔑事而欲尚深理者。验知此观孤虚无本。既亏观境。观亦安从。噫。可以思矣。

 △次五念二。初标征。二解释。今初。

佛告维耶。受斋之日。当习五念。何谓五。

 △二解释五。初念佛至五念天。初中二。初示念境。二明念益。今初。

一当念佛。佛为如来。为至真。为等正觉。为明行足。为善逝。世间父。无上士。经法御。天人师。号曰佛。

示念境中。略明十号。若知十号功德。则知佛位一切高广功德。亦须略以三释明之。初因缘者。如世间圣贤。亦多嘉号。聪明睿智神圣英哲等。如天帝释。有千名字。随德立号。令众乐闻。广则具如杂华名号品。今略举通号十种。以彰具德。世界悉也。若闻如来十号。能生世出世间种种善根。为人悉也。十号威德。能令闻者破狭劣心。破轻慢心。敬仰畏惮。不敢萌于恶意。对治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