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之自忖能持即答。故非無心能知於此。
  章。先邀期心今滿足故者。
  此通釋前二種之戒。此中不言有心無心。
  章。眾僧和合此時具故者。
  此釋前來聲聞戒也。此亦不論有心無心。但成末後得戒之理。
  章。雖由前位起業熏種等者。
  此下兩縱。應親問云。前熏種時云何未得。法事竟後既或無心云何猶增。不別縱此一齊奪之。此初二句是縱。前位乞戒之時雖熏所依似合得戒。超次二句先期之下奪之。意云。彼未滿故未得增長。未得無表。今羯磨竟期願滿故。方始得戒。言法事竟時雖無心等者。此縱後位。自羯磨竟至未捨來運運增長。雖或無心或三性心不合增長。復用先期之下奪云。先期願滿而作羯磨。從初念後白羯磨竟。得戒之初乃至未捨亦得增長。不失期故。此通二戒。皆言無心。但明增長。不唯初得直至未捨。故菩薩戒亦通無心。若論初得及羯磨時。與聲聞戒有無心別故不相違。有憑此文說菩薩戒通無心得。謂羯磨時許無心者。不知此文云初念後。不但初念。何證於彼。有將唯識疏文所說無心得戒證三聚戒無心得者。此言非也。彼疏明云。從僧乞得乃至示法云沙彌得。義燈亦只舉云沙彌。何以證此三聚戒耶。彼文定是說聲聞戒。論文正是對小乘故。破色處故。同此前文破小乘處。云或無心或復別緣。非大乘戒。問。何知彼論唯小乘戒。答。彼是對破小乘實色說假色故。小乘無由說三聚戒而對破故。諸不達者其類頗多。
  章。此法事竟時等者。
  羯磨竟已乃至未捨。念念倍增。不拘何戒。皆有異緣及無心故。故無現熏。如何體增。此文不但指初得位。故菩薩戒亦在其內。准文上下只說倍增。無文說有七倍增者。集玄斥云。舊相傳解七倍增者。既文說。理不然也。七支倍倍。非開七倍。
  章。以隨心戒等者。
  舉隨心戒例種無表。言隨未曾得者。念念倍增故是未曾。後念之戒非先有故。佛者不增。後念便舊。名為曾得。
  章。餘戒名得等者。
  周法師解。近合別脫。准定道說。有說。例餘近事戒等。亦唯用增。
  章。十種得戒者。
  此皆說得出家具戒。非說所餘。
  章。相即可爾等者。
  周法師云。據其示相可如彼說。正理即非。如文可知。此意不許有自然得。集玄解云。實理者何。謂即實身從因至果。成自受用解脫道時得勝捨劣。上品無漏別解脫戒自然而得。名為實理。若示相者即化身也。集玄又解作問答文。從今大乘至八地初是問詞也。或說等下是答詞也。問意顯佛非自然得。答意顯佛是自然得。不從佗受名自然得。燈意有爾。此文恐非。今解自然。直不作法果自受者。非此自然不從他受之自然得。佛滅亦有。此者無故。
  章。或有初地即得等者。
  此下所辨並是顯佛。非是新得從前受之。轉至佛位不名自然。
  章。如不定性等者。
  此為舉例便為一事。
  章。此說別受等者。
  通心受者盡形不捨。問。十地位中何有不受。三聚淨戒尚別心受。答。准此所說。解行千差不遮亦有。但盡形受別解脫者。問。與菩提心如何相應。答。發心即遠。行行不定何妨邀期。後後別受不失於菩提心理。如行施等亦隨力故。或隨機教。却是不避頻受之勤。
  章。或無漏心等者。
  周法師云。即無漏心。得受別脫命終不捨。集玄解云。又准義燈定道無表。亦得名為別脫表戒。定道位中動身發語。亦得說有動發思故。
  章。或說生大自宮等者。
  周法師意。此亦不說為自然得。如見諦得。非自然故。與燈意異。別為一解亦無過失。集玄之意。從前皆推至此並名自然而得。一切至此皆轉捨劣新得勝故。今解此意。已前所說皆從前得。不說佛位更有新得。此說亦許佛名新得。其有漏者亦名捨故。捨之別得佛位律儀。或名自然。或非自然。不出前云。不名自然是其本意。
  章。事業漏故者。
  若有可增。不增名捨。佛更無增。不增非捨。
  章。善心念念不萎歇故者。
  雖然不增。不歇非捨。餘位不增是萎歇故。名為捨也。
  章。二見諦得等者。
  了義燈問。別解脫無表。依於動發。思種上立。如入見道。得別解脫戒。既不起身語。依何思立。答。入見道前有期願心動發身語。後入見道依此種立。不爾。即無此從前說有名從他。今詳燈文與此意別。此立比丘何處熏依。誰師誰眾。此文自說未有僧故。應云義燈談後有爾。今此章文說佛初度家族三人舅氏二人。見諦便得不假熏依。問。依何建立。答。宿世萎種。今再令增。或依見道無漏種子。或義燈解依大乘說。約後有僧。有不得者。此依小乘。談初非後。不論種子。問。若依此解。大乘談此五人如何。答。但是示相。
  章。受時未有僧故者。
  此五人時未有僧故。無為受義。
  章。然唯初非後等者。
  准此文意。但初成佛有見諦得。已後有僧必別受故。了義燈說亦有請乞。是已後也。此談無爾。
  章。三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