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生死之法中非有耳。此意但只明其根塵虗妄。本不是有。非是絕無為無也。此言揀有二義。一揀涅槃非有無攝。二揀為無之無。非二家所計之無。

  肇論略注卷五
  肇論略注卷六

    明匡山沙門憨山釋 德清 述
  搜玄第六
  此承無名言涅槃之道妙出有無。故名家搜之。搜。尋求也。
  有名曰。論自云涅槃既不出有無。又不在有無。(引論意)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離有無求之矣。求之無所。便應都無。
  此名家按蹟興疑也。上云良以有無之數等。是不出有無也。前云果出有無等。是不在有無也。以不在故。不可即而得之矣。不出。則不可離而求之矣。於即離之間求之。而所求不可得。便應都無。豈以斷滅為妙道乎。
  然復不無其道。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轍。未嘗虗返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既云不出不在。然又不無其道。是則妙道可尋。足知千聖一軌。同歸一極。未嘗虗返者也。然其道既存。則有所可指。而曰不出不在。使人趣向無所。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妙存第七
  不出不在曰妙。體非斷絕曰存。乃無住之深趣。存乎不即不離之間。故曰妙存。雖云妙存。正顯無住。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意責名家執名相以求無言之妙道。故就有無以求之。非得無言之旨也。謂凡言說從名相而起。名相從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兩忘。則言說俱無。言說既無。則從何所聞。然此涅槃妙道。本無言說。子於何而得聞乎。
  經曰。涅槃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無聞無說。非心所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此正申責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故此引經證涅槃本不可說。亦非可聞也。經即本經二十一略云。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亦淨名義。謂有無二者皆名為法。所云非法。則不在也。非非法。則不出也。不出不在。則無言說。離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聞之耶。
  雖然。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陳道本無言。亦可以因言顯道也。善吉。須菩提之名也。義引般若須菩提云。我觀般若。本無言說。若眾人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我當述佛之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難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引二經證不出不在義也。淨名。即弟子品文。天女。即寶女所問經。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平等。相應為一類。以是印見印。據此經義。妙道本來不出不在。只在當人妙悟。豈可執言求實也。故下明妙悟。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即有無齊觀。齊觀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此言涅槃妙道。在乎妙悟等觀。非言說可到也。所言涅槃者。乃法身寂滅之稱也。大經云。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此非妙悟不足以了達。然妙悟要在即物以見真。即真要在有無齊觀。若能齊觀。則物我不二。如此。則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若物我等觀。則不落有無。若物與我異。心境角立。則不能會通。故所以言不出不在而妙存乎其間矣。若不如此。則取捨情生。是非繆亂。又何以見忘言之道乎。
  何則。(徵釋妙悟)夫至人虗心冥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
  此言聖人照理達事。故即事而真也。由照真理極。故事無不攝。故懷六合而有餘。鏡萬有而常虗。此聖人之心也。
  至能拔(言證窮也)玄根(指涅槃實際也)於未始。(言無始。指未迷已前)即羣動以靜心。恬淡淵默。玅契自然。
  言由妙悟。故能真窮惑盡。破無始之迷。徹法界之理。故權應羣機。即動而常靜。無為湛寂。妙契自然。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有不有。故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
  此言聖人理極情亡。故出在兩超。不墮有無之見也。由實智理窮。故處有不有。權應無方。故居無不無。以不無故不滯於無。不有故不著於有。如此。所以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豈可以一定於有無而求之哉。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境空)聖無有無之知。(心空)聖無有無之知則無心於內。(亡知絕照)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名相也)於外。(離名絕相)於外無數。(則境絕)於內無心。(則智絕)彼(境也)此(心也)寂滅。(心境雙絕)物我冥一。(物我如如)怕爾無朕。乃曰涅槃。
  此歎聖人心境雙絕。物我如如。纖塵不立。乃曰涅槃。此為聖人之極證。究竟涅槃之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