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曰。夫渾元剖判。萬有參分。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自不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謂理數)數極於是。
  此言有無相生。以為定有定無也。渾元。乃混沌一氣未分之前。名太極無極。謂本無也。及陰陽初判。兩儀既分。而人居中。是為三才。謂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故曰萬有參分。是謂有也。有既有矣。變化遷訛。四時代謝。不得不無。且無不自無。必因有以成無。只如寒中無暑。暑中無寒。日中無暗。暗中無日。晝夜相代。所以高下相傾。譬如四時。成功者退。有無相生。此乃自然必定之理。天地之理數。極盡於是而已矣。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理無幽顯。恢(大也)恑(奇也)憰。(詐也)怪。(夭也)無非有也。有化而無。無非無也。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謂歷觀化母所育。化母。指一氣生成萬物。故云所育。凡在陰陽所生之物。無論恢恑憰怪。皆是有也。有形之物必歸變滅。故云有化為無。此則實實是無。故云無非無也。以此而知有無之境。理無不統。此則世間之法。不出有無。
  經曰。有無二法。攝一切法。又稱三無為者。虗空。數緣盡。非數緣盡。數緣盡者。即涅槃也。
  此引出世三乘之法。亦以有無統之也。三無為者。乃唯識六種無為之三也。按百法解。虗空無為。乃喻真如之理。猶如虗空。其體常住。擇滅無為。乃二乘涅槃析色所證。謂因慧數揀擇而證滅故。非擇滅者。謂圓成之理。本來寂滅。不復更滅。故非擇滅。即非數緣滅。新疏以非數緣滅。謂諸法緣離自滅。同前儒老自有入無。似非論義。難家通以無為為涅槃。今聞有無之外。別有妙道。所以立難。
  而論云。有無之表。別有妙道。妙於有無。謂之涅槃。請覈妙道之本。(體也)果若有也。雖妙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總而括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此申難意。謂三教之理。世出世間有無之法。該括殊盡。而今論云。有無之外別有妙道。名為涅槃。是所難信也。請覈下。正出難意。謂妙道之體。果實是有。雖妙亦定有。定有即入有境。若妙道果實是無。則必定無。即入無境。以此總萬法而括之以理。即教以究其元。不出有無之外。豈有異有而又言不無。異無而又言不有者耶。
  而曰有無之外別有妙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吾聞其語。未即於心也。
  此難家責違也。謂非有非無之說。其論雖妙。吾聞其語而已。未愜於心。實所未悟也。
  超境第五
  境。即上難家有無之境。謂根塵為有。小乘灰滅取為涅槃。是稱為無。今演大涅槃。超卓有無以破其執。
  無名曰。有無之數。(名也)誠以法無不該。理無不統。(縱也)然其所統。俗諦而已。
  大品云。菩薩以世諦故。示眾生若有若無。非第一義。故云俗諦。唯識百法該世出世。然皆有我。故稱為俗。
  經曰。真諦何耶。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是。
  此引證世出世法。通名俗諦。
  何則。(徵明有無皆俗諦義)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
  此則有無相形也。本無生死而今有之。本無身心而今有之。此有者有於無耳。二乘之人灰滅身心。超脫生死而證無為。是以無者無其有耳。是以有其所無故稱有。無其所有故稱無。此相待相形。故為俗也。
  然則有生於無。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於有也。
  釋成有無相生。如高下相傾。是則有無之名雖殊。俱未免於有。故所以為俗耳。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豈是以統夫幽極。擬夫神道者乎。
  此結責有無既形於言象。必生其是非。未為一定之理。豈足以統攝幽妙之極致。而擬議涅槃之神道乎。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良以有無之數。(名也)止乎六境之內。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故借出以祛(遣)之。
  此正明出意也。謂涅槃之道超出有無者。良以有無之名。止乎六境根塵之內。以根塵生滅之法。非涅槃不生不滅之致。故假借一出字。以遣執迷之情耳。始非出此之外。別有一有可居也。
  庶悕道之流。彷彿(比擬也)幽途。託情絕域。得意忘言。體其非有非無。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此勉玄悟忘情也。所以言超出者。冀望學道之流。因言比量涅槃之妙。寄心於忘情絕證之域。得意忘言。悟其非有非無耳。豈是有無之外。別有一有可稱謂哉。執言昧旨。失之甚矣。
  經曰三無為者。蓋是羣生紛繞。生乎篤患。篤患之尤。莫先於有。絕有之稱。莫先於無。故借無以明其非有。明其非有。非謂無也。
  此斥迷也。經言三無為者。蓋因眾生生死往來紛紛繞繞而不停者。生乎根塵為篤患之本也。而篤患之甚者。莫先貪著執有之情也。若欲絕其貪著之心。莫先於涅槃之無。以為安逸之宅。因此故借一無字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