槃也。
  標指擇滅所顯。以為真實無為之義。然前即雙執有無二相為真。今則已知有相非真故。疑無相必實雖則捨有取無意。謂亦不過二相故。責無為何離有無也。
  △二推求出意。
  而論云。有無之表。別有玅道。
  前云果出有無之域。
  玅於有無謂之涅槃。
  玅者不可思議故。不可以有無思議。謂之玅道。
  請覈玅道之本。
  請無名者。研覈其本。必不過於有無。
  果若有也。雖玅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
  此牒前云雖無而有。所謂非無乃徵之也。道若是有玅局非無。非無之玅。即當入有。故知非無即是有也。
  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
  又前云雖有而無。所謂非有復徵之也。道若是無玅在無差。無差之玅。即當入無。
  總而括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有名者。總以非有非無之文。搜括推究。玅道之本如是也。無有者。不可也。異者非也。不可非有。又非無。又不可非無又非有。玅在非無則定有。玅在非有則定無。則非有非無。微玅之道。不過有無義已明矣。
  △三結責非理。
  而曰有無之外。別有玅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
  牒前所言出有無也。
  吾聞其語。未即於心也。
  未解此語故。即者契也。
  △二雙超不離答。文二。初章名。
  超境第五
  超出也。境謂色等六塵。界上難者。先以有無名相求真。次徵出有無之所以。今顯真體。超出色聲妄境故。不可以應化為真。故前云果出有無之域。乃曰超境。若了色性本寂有無元真故。下云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故科曰雙超不離也。
  △二正答。文二。初破汎難三。初縱奪破。
  無名曰有無之數。誠以法無不該。理無不統。
  此縱也。誠實也。法即萬法。理謂物理。前有名者。所陳有無實。能該統諸法道理。生則有攝。滅則歸無故。
  然其所統俗諦而已。
  奪破也。俗諦從緣故。有無可統。則知前章所明。但以俗難真耳。
  △二引經破。文三。初引經。
  經曰。真諦何耶。涅槃道是。俗諦何耶。有無法是。
  皆上句問。下句答。雖真俗二諦不即不離。然而難者。以俗混真為問故。今引經。且就不即門以示之。涅槃此曰無為。既無生住異滅為作之相。真諦豈有無可攝也。故知前說有無能統者。即俗諦且。
  △二推釋。
  何則(何謂有無是俗諦耶)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
  無而忽有故曰有。於無有而忽無故曰無。於有。
  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
  有其無故稱有。無其有故曰無。
  然則有生於無。(因無生有)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
  傾奪也。似高下相形奪也。
  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三結非。
  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於有也。
  有有故有無。乃不過有為對待所攝故。曰俗諦耳。
  △三結責。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
  此出過也。形現也。因有無故。言象可現。是非可生。下責云。
  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道者乎。
  幽極者。無為之理。幽深以至於極。神道者。道不可思議故曰神。豈以言象是非之理。而統之耶。
  △二答正難三。初明前章意。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
  前位體論云果出有無也。
  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內。
  覈體中所陳有無二相。不過色等六境。
  六境之內。非涅槃之宅。(應化非真實故)故借出以祛之。
  祛遣也。位體中言出。乃假借之以遣。覈體中執應之惑。
  △二正顯超境。
  庶悕道之流。彷彿幽途。託情絕域。得意忘言。
  總勸離執也。庶望也。悕求也。彷彿者近也。幽途者正道也。託情者寄心也。望求道之人。不可任情執。而遠真旨。當以非有非無正解。彷彿近於正道寄解心。於絕六塵之域。得意趣而亡。出有無之言。固可求道矣。
  體其非有非無。
  此示正解也。體解也。真常法體。即應化而不可以有無聲色推求。方為體解。
  豈曰有無之外。別有一有。而可稱哉。
  此明不離義。若即應而真。真不離應故。非有無相外。別有真佛之體。
  △三示前經意。
  經曰。三無為者(前引之經也)蓋是羣生紛繞。生乎篤患。篤患之尤。莫先於有。
  此明經意。紛繞者。妄心紛飛眾惑纏遶篤重也。患害也。即善惡等業也。由妄動故。造業受報。故曰篤患。推其過尤本因。執有而興。
  絕有之稱(平)莫先於無。
  經說無為為真。欲絕有為惑業故。權教三乘。皆說擇斷惑業。永離苦果。而證無為。方為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