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際空。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
  上句牒前。下句正推。生者起也。謂觀諸法前際。緣未起時。無有法之性相。故曰未生無有。足知現有定屬緣生也。
  △二推後際空文二。初正推也。
  緣離則滅。
  滅謂滅盡。又觀諸法後際。緣若離散。性相皆滅。故將緣散之盡。以了緣會非真。
  △二縱推。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先縱後推。如其者若彼也。若彼緣會之事真實有者。則後際無滅。今既有滅。定了非真也。
  △三正推現空。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
  以用也。用二際不有以推之。方了現今萬有自性依他故空。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上句屬物不遷論。下句屬不真空論。言依他有二。一依真理之他。二依眾緣之他。如波依水。又復依風。今取後義。顯緣會故。諸法自性空也。
  △二結顯性空。
  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結成也。即事顯性空理故。然此性空。愚法教謂之生空。始教謂之二空。猶未能即事而顯。今即緣會而性空理現。故異權小也。
  △二顯法性理。
  法性如是。
  此即就緣會性空顯真法性也。如是者指上緣會諸法。由性空故本性常寂。法性是如是矣。又如謂真常不改。是為離過絕非。法性有如是之義。意令達事本真。故云法性如是。然此觸事契理。約機有二。若由達事法性空方了法性。即是權機入實屬漸來也。若於事直見法性。唯終教機屬頓入也。起信云。以一切法悉皆真故。皆同如故。
  △三顯實相理。
  故曰實相。
  前則即事顯真性。此則即事顯真相。非唯緣會性空本即真性。亦了緣會無相本即實相。此乃即事見實相理也。下云。諸法實相謂之般若。法華云。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故今直於緣會性空立實相名。乃云故曰實相。然法性實相二名同出。以真性無相故。實相性寂故。
  △四顯本無理。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此即事顯本無理也。實相本無說有前後。義亦同時。前但會事歸理以顯實相。今明實相之理。非由推事見無。本來自無。故曰本無也。前則有理可歸。事必會理。義當終教。今顯理本自寂。事理雙亡。是頓教義。既從淺之深。至此之深深。故此本無特躡實相而釋。又法性顯真性。實相顯真相。本無顯真體。本絕性相。此三顯理不無深淺。又上五名達緣會。則離徧計。推性空則了依他。顯法性實相本無。則證圓成。圭山云從緣有故依他無性。即圓成故。故一義也。上辨推釋之文。已見論主但會事顯理以釋一義。餘一之義皆可意求。竝如前說。釋總義竟。
  △二別開義門三。一約境雙破有無顯一義。二約智雙融權實顯一義。三約證雙泯理事顯一義。此三節皆總中開出。乃全總以成別。即為下四論之所宗。謂物不遷不真空二論。宗境一義。般若無知論宗智一義。涅槃無名論宗證一義。今初。文二。一假牒問。
  言不有不無者。
  牒彼所言也。或曰。若言緣會諸法性常自空以成一義。何以佛教皆說不有不無二義耶。故今牒之。此但躡前釋成中云。一切諸法緣會而生。乃至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之文。假躡為問。以開真諦不有俗諦不無。為下前二論所宗之門。顯真俗不二中道理。為二論所詮。故今不有即上性空。不無即上緣會。下顯中道。即上一義。問者但據前名異。向下論主約上一義而立。故雖開別而不失總。此義既不離前。故曰假問。
  △二辨諦理。文二。初明二諦。文二。一出教意以釋問。
  不如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不如二字兩句連用。即能破之詞。是上二不字也。見謂妄解即所破之執。上有無也。所執雖多不出於二。一常見滯有。二斷見滯無。且凡夫人。未達緣生本空。見有諸法計常住相。故佛教以真諦不有治之。故曰不如有見常見之有也。又小乘及外道。未能即事契真。多尚虗無寂默厭患身智。故佛教以俗諦不無治之。故曰不如邪見斷見之無耳。是知佛教真諦說不有。俗諦談不無。為破斷常二執。以佛正見不似斷常二執故。曰不如等。故今先為出其教意。但為直非二見耳。
  △二立縱奪以會前。
  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
  此縱前也。為是也。前釋中若以緣會是有。亦以性空是無。成有無二見。乃違佛教也。
  有既不有。則無無也。
  此奪上縱意會釋前義也。既已也。前釋中已明緣會之有。即性空故不有。則知性空之無。即緣會故不無。則二名一義。方符佛教二諦不有不無之門。重言無者不無也。此約能示二諦有無相即。故不有不無是一義也。下文方會歸所示一實之義為一義。仁王云。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
  △二會一義二。初會二諦顯一義中二。一正顯遮照。
  夫不存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
  上約二諦以不有不無為門。猶未顯門中實示何義。今此會前真俗同歸。顯中道第一義諦。即前緣會性空不二。則法性實相理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