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極果說。
  次釋不思議者。自他大事皆言思道斷故。
  次釋無作者。非作下。釋名。
  次常境下。釋體。只是常境常智。無照而照。無發而發。境發於智。故云相無緣智。以境無相令智無相。故云相無緣智。故金光明云。如如智不見相及相處故。境界清淨。智亦清淨。相即是智。處即是境。
  又是下。引證。無作名為發心。此經名伽耶山頂。是文殊問。故云文殊問經。今文但是附彼文意。非全取文。然亦不出三諦意也。破即真。隨即俗。雙非即中。
  次若例下。例通諸法。
  又前三下。更判諸法總十三重。前三後一。初上中下。約因緣智。圓為上上。共土約位。前三皆共唯圓不共。前三無故。淺等約行。二近別曲。大小等約教。通別是小中大。唯圓是大中大。三教果滿是偏中圓。圓果乃是圓中圓也。通別是半中滿。圓是滿中滿。別教教道是權中實。圓教俱實是實中實。望下偏圓中五雙。唯少漸頓。別教極果是漸中頓。即生公所用。圓教方是頓中頓也。真等約諦。藏通真俗。於別尚是俗中之真。別教滅俗。亦俗中真。圓教方名真中真也。了義等約義。玄等三者。約名歎理。亦約四教。分別可知。
  次若能下。總結諸意。知權是權名為體權。知權即實故名識實。總而言之令依實發心。
  次譬如下。以十譬歎德。此正約理以歎生善滅惡三德。前五生善。後五滅惡。言金性生者。一切金剛皆以金剛輪而為自性。阿娑羅藥未詳。如太子生具王儀相。依圓發心。具足佛德。那羅延者。人間力士。小大青三牛。凡野二四牙。雪山白香青黃赤。及優鉢拘物分陀利。人中大力士。皆悉十十增。那羅延最勝。
  舉要下。結。要稱歎謂諸佛皆然。
  若解下。以一止觀結。
  寶梁下。約事以明生善滅惡。歎菩提心。初引寶梁。生善也。秘藏。滅惡。初文明所滅之惡。十惡對人已名為重。重即是惡。更於恩德之由。所起名惡中惡。故大論云。他打而報。名之為惡。他人不打而打於他。名為大惡。於有恩處而反行打之。名惡中惡。
  若能下。明能滅菩提。先法次譬。法中先列次判。初列者。經云。若有一人具上十惡。若能解智下。經文稍廣。今文已具。何以故下。今文釋出初菩提義。如百年下。譬滅惡也。亦且喻於初菩提耳。
  此經具下。以經對教。
  初菩提下。以淺況深。夫造惡者皆我為本。今發菩提心。復修觀破我。尚廣利他。何但止惡。初教尚爾。況後三耶。
  如暗處伊蘭下。舉譬勸進。此用大經闍王之文。佛言。大王。當修菩提之心。何以故。得菩提心。滅無量罪。
  次問意者。前四諦中以論四句通別二對。今且從別以問初句。何故。初句獨對初教。答中以初對初。以事對事。二義皆便。
  若言下。從別釋也。
  次約六即中初明六即所以。故先問云為初為後。初理後果。問今發心為約初理。為後果。答中約大論意故。大論須菩提問佛。為初心得菩提。為後心得菩提。須因聞諸法不增不減。故置是問。佛以深因緣答。非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論釋云。若但初者。菩薩初心便應是佛。若無初者云何有後。後以初為本。初以後為期。佛於經中復以燈喻。燋無明惑亦復如是。非初智不離初智。後亦如是。論通三教。今唯在圓。今用六即理性尚名菩提止觀。況初後智。今明發心即在名字。因茲必須通至於理。發心後果皆籍理故。細思可見。
  次若智信下。釋出其意。信初心具不諦云無。智極方滿。不慮無分。初後俱是推極在佛。凡夫永無。謂理為果。初後俱非。離初後非必須六即。此六即義起自一家。深符圓門。永無眾失。增上慢人及推功者。並由不得六即之意。
  此六下。釋名。唯六與即。必無所濫。
  理即下。正釋。初釋理即。約於藏理以釋三諦。則一切眾生皆悉三諦。具如上文圓四弘中。次名字下。釋名字即。長劫生死不離三諦。故名日用。不知生死即是三諦。名為不知。實中之實如方。實中之權如隅。此舉不知以顯於知。次或從下。明因聞而知。次觀行下。釋觀行即。聞名須行。故引□云如虫食木。虫不知字。聞而不行亦復如是。次引□首者。此責說而不行。非謂不許於說。故重引論。聞慧四句三句皆夫。論云。雖生中國。不可教化。不識義理。名人身牛。故第四句方可信受。若聞而非即。尚非今意。況復餘耶。
  次如楞嚴下。引經勸修。猶如射的。何必即中。雖不即中中必由初。
  次釋相似即。中既云逾明等。故不同於次第行也。引法華者。亦是引彼相似中文。次釋分真即中。本業.瓔珞以六輪喻位。銅輪即是十住位也。即分真中初位之文。
  次釋究竟即中。是用大經月愛中意。菩提屬智。涅槃屬斷。故大涅槃及以菩提。悉具眾德。菩提從智。涅槃寂滅。成從便立。以二德之稱過荼等者。諸位既終。無復言教。故無可說。
  總以下。總為六即而立此譬。此是大經貧女譬。意具有六即。家有寶藏。理即也。知識示之。名也。耘除眾穢。觀也。漸漸得近。相似。近已藏用。分真。盡所用之。究竟